第二層樓印花稅8大優點2024!專家建議咁做…

如何令物業未來可一開二,二開四,是達至財自的最有效方法。 如果第一層是聯名上,當樓價升後,透過近親轉讓做8成按揭,便能套出足夠資金讓配偶買第二層,完成一開二之操作。 【財政預算案2023/電子消費券/派糖/陳茂波/印花稅/差餉寛減】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22日)發表新一份《財政預算案》,未有為樓市「撤辣」或「減辣」,但較為焦點是調整住宅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

本法律對退還稅款未有規定的事宜,補充適用經作出必要配合後的三月二日第16/85/M號法令《撤銷及退還稅捐及稅項之一般制度》的規定。 根據本法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由於只有丙及丁在購入住宅單位Y後一年內,出售他們對住宅單位X所擁有的50%業權並作成物業登記,而非甲、乙、丙及丁一同出售住宅單位X的所有業權,便不符合申請退還 第二層樓印花稅 “取得印花稅”的前題條件。 另外,根據本法律第十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只要自取得住宅單位Y之日(即簽訂首份移轉文件之日)起計一年內,出售原擁有的住宅單位X,且完成物業登記,便可自有關登記之日起計九十日內申請退還已繳納之“取得印花稅”。 根據本法律第三條第四款規定,由於丙單純因繼承(已作分割的情況下)取得住宅單位X的1/3業權,未超過80%,不視為已擁有住宅單位,故將來購入另一住宅單位時,無須繳納“取得印花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香港證券的轉讓

不過,如成功在指定限期內售出原擁有物業,便可申請退還雙倍印花稅。 當香港永久性居民打算在購入住宅物業B以取代他唯一擁有的一住宅物業A是可申請退回部分「從價印花稅」。 首先他須以第1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但如他可提交證明文件,證實物業A在他簽立物業B的樓契日期後的6個月內售出,他可以申請退還部分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已繳付的「從價印花稅」與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的「從價印花稅」的差額〕。 退款的申請的一般期限為購買住宅物業B的文書簽立日期後的兩年內〔在這例子,即購買物業B的買賣協議〕或出售物業A的樓契簽立日期後的兩個月內,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第二層樓印花稅

皆因「額外印花稅」是一項針對賣方的「辣招稅」,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入市的置業人士,在買樓後36個月內將物業轉售,不論賺蝕都必須繳付「額外印花稅」;持有物業的時間愈短,稅率就愈高。 如果在買入6個月內就出售,稅率高達20%,6個月以上至12個月為15%,12個月以上至24個月則為10%。 當時2013年政府推出措施壓抑樓市,宣布購買第二個物業的買家或公司名義買家,200萬元或以上樓價的印花稅率全面增加一倍,由那時開始就被人稱為「雙倍印花稅」。 不過,到了2016年,政府進一步「加辣」,「從價印花稅」的標準稅率因此調升至劃一為15%。 穩妥地希望採用「先賣後買」,但又希望可做到無縫交接,同時又能借取「按揭保險」的換樓客就要留意。

第二層樓印花稅: 物業甩名後買入第二間物業,其後轉名予配偶再買另一物業,無限輪迴避稅是否可行?

假設樓價600萬元, A須付印花稅為600萬/2 x15%=45萬元。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元,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元。 198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的印花稅率以下連結載有計算由2010年4月1日起買賣或不動產轉易契的印花稅例子及常見問題。 由1992年1月31日開始,住宅物業買賣協議須按與不動產轉易契相同的稅率繳付印花稅。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所謂「香港永久居民」,很直接就是只要你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就可以;但如果你仍待入境處核實身份,而持有「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則不屬於永久性居民。 如兩間物業的成交日期不是相差很遠,亦不需透過按保敍做高成數按揭,銀行可以只計算新物業的壓力測試,意味未甩名物業的每月還款,不需計入DSR及壓測內。 如未完成物業甩名手續,便購買第二間物業,最多只可批8成按揭,不會批9成按揭(樓價1000萬元或以下新例可做9成)。 即使已完成甩名手續,田土廳已更新,但環聯未更新,亦只可以做8成按。 可以,但按保公司或會質疑,第二間物業是否用作自住用途。 另外,若舊有物業已申請按保,於新買物業再度申請將會被拒。

第二層樓印花稅: 豁免SSD額外印花稅的條件

買樓靠父幹、靠母幹的情況愈來愈普遍,意即以沒有物業的子女名義作首次置業,藉以避開樓市辣招稅項,但購買物業的首期,甚至供款都由父母資助。 香港樓價近期從高位回落,劈價盤湧現,但在買樓長線必勝想法根深蒂固下,不少資金充裕的港人仍密切留意買入更多住宅物業的機會。 對於非首置港人而言,以下三種方法各有利弊,大家不妨先計好數,買樓投資自然更得心應手。

  • 楊海全預期,第四季最優惠利率(P)會加得急,「因已到達一個位,聯儲局每加一次息,P的加幅會跟得較貼」,花旗預期11月及12月美息會上調75點子及50點子(累計125點子),P則會調高75點子至100點子。
  • 而如果父母本身正有一間做了高成數按揭的物業報稱自住,再為子女擔保買另一單位做高成數按揭,銀行或會再作了解。
  • 若名下物業及資產超過100萬美元,部分按揭顧問公司可協助申請加入私人銀行,成為資深投資者,再以4倍槓桿貸款,然後投資在中銀、滙豐等較穩陣企業的債券(年回報約4厘),以賺取高4倍即16厘回報。
  • 值得留意,是次措施即日生效,即以2023年2月22日上午11時後簽立或訂立的文書計,包括臨時買賣合約。
  • 不過,買家若然是在2月22日之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即使尚未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亦未能受惠是次措施。

但由於張生本身第一層樓只做業主,由張太做借款人,因此雖然第二層樓張生是借款人,第一層樓妻子負責的按揭貸款毋須計算在內。 無形中,第二層樓的按揭申請,毋須理會第一層樓的按揭,成數毋須扣減1成,第一層樓的每月供款也不用納入第二層樓的壓力測試,負擔輕鬆得多。 由於該住宅物業在 2012 年 10 月 27 日之前已取得,因此,陳先生無須就該項交易繳納「買家印花稅」。 由於買入第2層樓開始,只要本身按揭尚未供滿,申請按揭會較為艱難,印花稅稅率也較高,因此不少人士會讓持有首置名額的家人買入物業。

第二層樓印花稅: 印花稅遲交會有罰款嗎?

如果你本身已擁有一個物業,又想再買多一個物業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即樓價的 15%。 如果你選擇透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先出售業權,可豁免15%的從價印花稅,只需要按一般的物業印花稅繳稅。 完成業權轉讓(「除名」)之後,該人士就可恢復首置身分,若之後再買物業,可節省高達15%的「辣招」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第一種甩名,是將物業售予直系親屬,目的是恢復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的身份,可稱為「甩業主名」。

第二層樓印花稅

由於「提名」人是近親,買賣只需依從「從價印花稅」。 如果提名的近親本身沒有持有物業,只需繳付100元的印花稅。 如以一層300萬元的物業作例子,先生繳稅100元,相當於200元便可以。 第二層樓印花稅 計算印花稅很簡單,只需根據下列的印花稅表,按照樓價及物業種類就可以得出應繳的印花稅項。 當然,最簡單的方法,可以到我們的按揭計算機當中,只需輸入樓價,並回答是否持有多於一層住宅物業,計算機便會自動計出應繳印花稅,以及置業雜費。 夫妻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

第二層樓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 SSD)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臨時買賣合約是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 當買方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訂立臨時買賣合約購入住宅物業,他會被視為在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有關物業,不論他在何時將物業轉售,也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 議」包括臨時買賣合約及正式買賣合約。 假如在一項住宅物業交易中,相同的買賣各方以相同的條款簽訂多於一份「可予徵收印花稅的買賣協議」,則會以最早簽訂的協議的簽署日期,作為買方取得或賣方處置物業的日期。

夫妻用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夫妻各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不能,若以「送贈方式」甩名,即使以零元交易,稅局仍有機會以市價追討印花稅,另銀行不能承做按揭,未來售樓亦困難。

第二層樓印花稅: 【買樓教學】買樓Full Pay難過登天 按揭5大重點你要知

非首置印花稅主要為遏止炒風,包括買樓收租,自 2016 第二層樓印花稅 年 11 月 5 日起,以下人士須劃一收取 15% 稅項,即第 1 標準第 1 部稅率 。 另外,不少人買樓後再買車位,雖然車位屬非住宅類別,但亦須交從價印花稅,詳情可讀車位按揭+印花稅攻略。 為了應對過去樓價高企的狀況,政府將從價印花稅的應用對象劃分為「首置」及「非首置」,兩者所需要繳付的印花稅水平並不相同。 香港樓宇買賣中,最常見以及最基本的印花稅,即為「從價印花稅」。 顧名思義,即為樓宇買賣過程中,依從樓價價值而得出的印花稅。 就「額外印花稅」而言,印花稅署會按一般解釋接受有血緣關係者、有半血緣關係者,及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作為提名人、轉售人或轉讓人(以屬何者為準)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

計算回報基本方法,為年租金收入扣除管理費等日常開支再除以樓價,以700萬元的單位為例,如果每月租金收入1.8萬元、管理費每月2,000元,租金回報率約2.7厘。 ($18,000 – $2,000 X 12 / $7,000,000 x 100%)。 但未計及其他支出,如差餉及地租等,管理費亦大有不同,例如一些單幢物業,只有一梯兩伙或一伙,管理費可能會較高,新屋苑一般較舊樓為高。 看過以上買樓程序,相信各位心中尚有不少疑問,以及想了解更多相關的細節。

第二層樓印花稅: 建期樓花估價急挫 頓成「樓市炸彈」業主如何自保?【星之谷專欄…

為了壓抑樓市炒賣情況,買家在持有物業情況下買另一層樓,須支付高達 15 %的從價印花稅。 根據按保公司契約規定,如果申請高成數按揭 (6成按揭以上),申請人的物業須用作自住,才有機會獲批核。 現居業主亦不能訛稱買第二層樓作自住用途,若原有物業已報稱自住,當購買新單位時,按保公司會要求申請人解釋,為何兩個單位均用作自住。 放寬按揭保險樓價上限,是為了協助未持有物業的市民置業,對於打算購買第二層樓的買家,即使購入 $1,000 萬的樓,不符合申請 9 成按揭的要求,最多只可借8成按揭。 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宣布,調低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以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目標是樓價200萬至1,008萬元的住宅單位,稅款將會有所減少。

第二層樓印花稅

車位理應計算在「非住宅」的「印花稅」範圍,但如果同住宅一併購入又怎處理呢? 大前提就要視乎是用同一份文書來處理,還是分開兩份文書來處理。 如果買家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在香港並沒有持有物業,購買一個住宅單位連一個車位時,只需按「從價印花稅」計算便可以。

第二層樓印花稅: 選擇3: 先買後賣

但如果張太入息「不夠計」,即超過供款與入息比率(DSR)上限,新物業需要丈夫作擔保人,可嘗試以下操作解決。 首先,張太可以「甩擔保人」,清除環聯信貸資料庫(TU)內的按揭承擔(Mortgage Count),買1,000萬港元以上物業可以申請5成按揭。 話說買家A原本買入堅尼地城一個逾400呎單位,一個月後改變主意,向同一個業主買入同一個屋苑更大的逾千呎單位,並取消原先交易。 而近親轉讓就是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她提醒,擔保人有着與按揭貸款人一樣的法律責任,若貸款人未能還款,物業變成銀主盤賣出後仍資不抵債,銀行會向擔保人追債,所以宜謹慎考慮是否為他人擔保。 如果子女是擁有申請宿舍資格的紀律部隊公務員,銀行也有機會要求按揭申請人出示退宿證明書,以證明按揭物業乃作自住用途。

第二層樓印花稅: 按揭預批適合哪些人?

例如2008年很多人失業,銀行見你每月都穩定出糧,突然幾個月無數到,擔心你無錢供樓,就會查明原因。 值得留意,是次措施即日生效,即以2023年2月22日上午11時後簽立或訂立的文書計,包括臨時買賣合約。 不過,買家若然是在2月22日之前已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即使尚未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亦未能受惠是次措施。 任何人若未能於限期前繳付「額外印花稅」,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如任何「附加額外印花稅」未能於限期前繳付,亦可處以最高達10倍須繳付的「附加額外印花稅」稅款作為罰款。 印花稅署可以追討民事債項的方式向所有責任方追討任何欠繳的「額外印花稅」和適用罰款。

第二層樓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SD)

根據稅局規定,稅局容許買家在簽立轉讓契時提名一名近親,且該名近親不一定是香港永久性居,而僅需要支付「從價印花稅」。 第二層樓印花稅 但由於獲提名一方並不是「近親」,故並不跌入「從價印花稅」界別,且因本身屬「非永久性居民」,還需繳交針對海外客的「買家印花稅」。 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需要先支付300萬元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100元。

其後丈夫恢復首置身份,買入第二間500萬元物業,印花稅為15萬元。 【高成數上會】1,000萬以上樓如何申請高於五成按揭? 1,000萬以上物業的壓力測試與1,000萬以下一致,在供款與入息比率方面,每月供款不得高於月入五成,壓力測試方面,當利率上升3厘,每月供款… 即使本身買入物業時未有租約,但若果銀行知悉買家有出租意圖,也可按「預期租值」作評估,以租金估值六折計算,即是說可以將租金的六成計算入收入一部份。

第二層樓印花稅: 兔年轉工兼買樓 打工仔「防炒車」3大貼士【星之谷專欄 – 香港01】

二手樓買家要支付的則是訂金,一般在10%左右,買家須在簽署合約時向業主繳付。 要留意,支付訂金及簽訂買賣合約之後,如果「撻訂」不想買入該物業,買家的訂金會全被沒收。 購買二手樓申請按揭,在提交基本資料、入息證明後,銀行會發出初步貸款同意書(AIP),手持AIP就像在香港買樓持有本票一樣,出價可以更加進取,賣方的議價空間會更多。 一手樓買家只要持有由銷售代理發出的預留信(Reservation Form),就可以向銀行申請按揭;如果買樓花,在入伙前半年申請按揭即可。 而二手樓的買家就要在申請按揭後,雙方才簽訂買賣合約,所以只要在達成協議後,持有買賣雙方的銷售備忘錄(Memorandum 第二層樓印花稅 of Sale),就可以申請按揭。 如果有興趣的是一手樓樓花,可以到樓盤代理的展銷會內參考示範單位或模型,親自去看會預算會好些;不過購買現樓及二手樓就有些困難,由於疫情所限,想到當地實地考察樓盤不太可能,只好靠當地代理提供的樓盤照片作比較。

第二層樓印花稅: 買第二層樓 印花稅雙倍

由於大部份人買第二層物業,都是打算用作收租,其實銀行亦有機會考慮將物業的收租金額,計算到買家的收入中。 以連租約物業為例,可算是一個固定的租金收入,銀行一般會計算租金的七成作為買家的入息,例如3萬元租金,會視為買家每月有2.1萬元固定入息。 銀行會要求提供租約作為參考,會視乎租金水平多少,以及考慮到租約期何時完結。 聲明﹕ROOTS上會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ROOTS上會網站顯示的金融產品及服務資訊僅供參考,並非提供建議。 考慮申請產品前,我們建議你查閱相關產品之官方條款及細則。

第二層樓印花稅: 200萬想買荃灣海之戀 按揭保險費用太貴點算好?

假如如果兩夫婦共同以「長命契」形式持有物業的話,雙方的業權及權益是一樣的,當其中一方去世,物業權益會自動轉移至其他聯權持有人身上,變相無須處理遺產承辦的問題。 「名義擁有人」就是在註冊文件上顯示出來的名字,但「實益擁有人」則未必顯示出來,但他可能只是協助供款、或為物業作出貢獻,但已可視為「實益擁有人」。 如舊物業甩名時已做高成數按揭,聲明了自住,新物業又做高成數按揭也聲明自住,即兩公婆自住兩層樓,按保應會拒批。 如舊有物業面積很大或樓價很高,新物業面積很細或樓價很低,很難說服按保公司,舊物業是給家人住,新果層是自住。 如是2轉1甩名,每份都是50%業權,印花稅以樓價一半計算,稅率可參考上述稅表。

除了指定豁免之外,新稅率適用於所有個人或公司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的交易。 任何在2016年11月5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的文書,除獲豁免或另有規定外,均須按新的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稅率劃一為物業的售價或價值(以較高者為準)的15% 。 如銀行評估該物業價值700萬元,並以此為「甩名」交易價,以物業價值一半計算,印花稅便升至78,750元,但按揭貸款額上限亦升至420萬元。 舉例:假設夫婦已擁有價值400萬元的聯名物業,再購買第二間500萬元的物業,將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75萬元。 香港樓價至少7位數字,不過不少投資者即使有充足現金在手,仍寧願申請按揭增強個人現金流。 由於收入要求大增,萬一買家收入不足,到底有什麼辦法?

假設黃先生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他和配偶張女士,在2016年12月1日以800萬元聯名購入一個住宅物業,但張女士並非香港永久性居民。 他們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就要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款額為300,000元(即800萬元x 3.75%)。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 只要買家及其香港永久居民配偶聯名買入,或買家向身為香港永久居民的配偶購買(即近親轉讓,留意的是外父外母不視作近親)。 但若買入第二個單位,壓力測試要求更為嚴格,兩關的要求分別下調一成至40%及50%。 值得一提,銀行在計算申請人購買新樓的收入要求時,亦會考慮其現時每月供款額,假若現居物業仍有按揭貸款,亦會計入供款入息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