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欠租收樓程序2024詳細介紹!專家建議咁做…

所有妥善草擬的租賃文件,不論有關住宅或非住宅物業,都必定會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即使租賃文件並無列明沒收租賃條款,此沒收權一般亦會根據法律而隱含於租約內。 每日全球經濟受到不同環境因素影響,香港樓市依然穩固。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貼完3日門口紙後,需要在3日內到審裁處宣誓,表示自己已經盡力通知租客。 因此,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十五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 但只要租客在業主接管物業前交付所有欠租,即可挽回該租賃。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收樓程序

業主亦可能觸犯刑事罪行,包括《公安條例》第23條所禁止的強行進入處所。 因此,業主應遵循相關的法律程序,藉執達吏幫忙追討欠租/收樓,而非冒險自行處理。 業主需向審裁處提交身份證、已打釐印的租約正本和副本、租約和業權的證明文件,及已填寫的《申請通知書》表格22和《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並支付相關的費用。 業主可根據租客欠租,違反了租約這個理由,向法庭申請頒發收樓令及追回欠租。 但所需的法律程式相對較長,光是排期打官司都要花上3個月時間,加上租客欠租後1個月才能申請收樓,前後共4個月才有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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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規定執達主任須按照法院規則完成交付羈押的命令,並送達兼執行高等法院的法律程序文件。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妨礙執達主任執行職責可構成藐視法庭罪,可經循簡易程序定罪,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12個月;或經循公訴程序定罪,處監禁兩年。 在民事訴訟中,獲判勝訴的債權人若未獲債務人繳付款項,債權人可透過執達主任服務執行各類法庭命令。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欠租收樓程序 | 業主與租客(綜合) 條例

而且目前法例較保障租客,當租客重新繳交租金後,有關收樓申請便需取消。 到下個月租客再拖欠租金時,業主又需再次申請收樓,較為費神及消耗時間。 然而,市場有九成未完按揭契而放租的單位,都沒有向銀行申報,租客須自行衡量風險。 上述收樓法律程序,由於土地審裁署的權限只可以收回物業管有權,審裁署並沒有權力迫使租客交還欠款,所以業主往往收回物業以後,法律程序並未能協助業主真正追回所有損失。 不過要明白早一日收回物業,亦可減少再多的租金損失。 當業主已經律師發出律師信,強烈要求清付欠租,並且限期已到,若對方沒有遵從,律師便向法庭入紙申請封租令,申請由執達主任強制執行封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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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注意事項一:簽睇樓紙要小心!

司法常務官可向任何人發出證人傳票,規定該人按照傳票中所指定的時間及地點到土地審裁處出庭作證,或向土地審裁處提交任何由其管有或控制的文件(有關文件的詳情會在傳票中述明)。 倘若雙方達致和解,可一同以傳召訴訟各方的經同意申請或傳票向法庭申請,使和解協議條款成為審裁處的法庭命令。 除此之外,也可由申請人或上訴人在任何時間申請中止案件。 在收到署長的決定通知書後28天之內,上訴人必須把上訴通知書(表格19)連同署長的決定的副本,送交土地審裁處司法常務官存檔,並將上訴通知書的副本送達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也就是上訴中的答辯人。 任何業主或佔用人(不是第37條所指的人士)如果不服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所作出的關於更正、刪除或臨時估價的決定,可以在署長發出決定通知書送達後的28天之內,提交反對通知書。

  • 在2009年5月21日,土地審裁處庭長發出編號為LTPD Review No.1/2009的指示,規定申請覆核的程序。
  • 最常見的上訴案件,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16章)《差餉條例》提出的上訴。
  • 法例沒有硬性規管免租期,一般而言,住宅免租期為7至14日,讓租客可於免租期間遷入,但業主也有權不給予任何免租期。
  • 通常情況下,雙方的協定可以是租客給予業主一定金額的賠償(例如1個月租金),以解除現有租約;也可以是,業主同意由另一個新租客,代替現租客去完成租約餘下責任。
  • 然而,在許多情況下,如果業主認為租客沒有爭議空間的抗辯理由就收回管有權/繳交欠租命令的申請中作出抗辯,業主可透過更快的程序來收回管有權/欠租,即「簡易判決」或「中期付款」。

收樓申請程序進行到那一個部份,因為整個收樓法律程序是分開三個部份。 第一部份是貼門口紙(《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副本),第二部份就是申請一個判令或申請法律製作期。 财物扣押乃指检取、扣留及售卖在出租物业内发现的可动产(例如货物、家私或电器等),以清偿所欠租金。 《业主及租客(综合)条例》第三部分规管有关申请财物扣押令的程序及形式。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如果審裁處決定接受覆核申請,便會在行使覆核權力之前定下聆訊日期聆聽各方。 如果審裁處決定不覆核其決定,司法常務官便須發出書面通知,將審裁處的決定通知各方。 申請人須親自或授權代表(須連同授權書)填寫表格。 視乎租賃有沒有訂明特別條款,但一般而言,租客支付租金的責任,應獨立於業主履行其他責任 (例如維修 ),不能以此為由拒付租金。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但如果租客過去一直品行良好,每月按時交租,不會時常要求業主維修單位問題,業主可嘗試了解對方是否有難處,需要短期減租。

如果當初未貼門口紙,此時就要補貼《收回物業通告》,連續貼足 3 天,再過 4 個工作天後,回審裁處提交《批準發出收樓令狀申請書》,繼而向執達主任申請執行審裁處的命令。 通知書內一般會列明通融期,即租戶於指定期限內清還租金,業主就不收回單位。 貼出 3 天後,業主須於 3 天內向審裁處提交《送達確認書》(表格30)。 租戶可於 7 日內作出答辯,如無提出反對,業主可申請於無須審訊下判決。 因此執達吏獲法院或審裁機構授權後,便可以協助業主收回土地或房產。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申請判決書,申請執行收樓令

業主應以文字記載所有追租對話,譬如留低 WhatsApp 記錄,既是提醒對方,亦作租戶欠租證據。 無可否認,經濟在新冠肺炎疫情下受到打擊,是會影響到租客的家庭收入。 若果雙方在減租退租的事宜上未能得到共識的話,筆者還是建議需狠下心腸,儘快向土地審裁處追討欠租。 注意:儘管業主肯定租客已經棄置物業,在未有法庭批准下破門入屋,甚至丟棄租客物品,則有機會面臨民事責任及遭刑事檢控。 執達主任會單位內之財物及實產拍照,每宗案件相片的收費為 $40,而整個收樓過程可達 2 – 4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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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庭及執達吏要排期處理,往往需時3個月或以上。 就算業主在法庭勝訟,租客遷出單位後,業主需自行找租客覆行法庭命令,找不到租客亦未必可收回欠款。 如果業主順利取得判決書,就要申請收樓令狀,由執達主任執行法院命令,收回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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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香港的樓宇炙手可熱,連帶租金也令人感到可觀,所以業主還是甘願冒險,將樓宇租出,也考驗一下自己的運氣如何。 欠租不是無跡可尋,只是有時業主太過仁慈,模糊了交租期限的界線,反令自己的權益出現缺口。 租客可能由欠租一天,演變成一周、一個月,反正業主沒有迫得太緊,便不以為然,最終釀成拖字訣,所欠租金已達天文數字。 SME Lab中小企研究所於2018年成立,至今已達60,000名會員! 我們提供3大內容:線上資訊如文章、影片、會員優惠等;實體活動包括工作坊、培訓課程等;交流活動如體驗參觀、交流會等。

  • 如果審裁處只是因為答辯人欠租而發出收回樓宇管有權的命令,答辯人可以有最少1星期的付款期,讓他/她支付所有拖欠的租金/中間收益和訟費。
  • 假如業主因為租客欠租,而強行入屋丟去租客的財物、換門鎖等,租客可以報警,業主可被控“刑事破壞”;又或者租客聲稱損失了一些貴重物品,業主或會被控爆竊或被民事索償。
  • 以一般為期兩年的租約來計算,釐印費為年租或一年平均月租的0.5%,由業主租客各自支付一半,另需付租約複本及對應本每份港幣$5;亦可自行於稅務局網站打電子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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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此,一般而言,若租客未能在租金到期日十五天內繳交租金,業主已有權終止有關租賃及有權取得法庭(包括土地審裁處)的收回管有權命令,以追討該物業的空置管有權(即要以交吉方式收回該物業)。

申請人也必須以同樣的方式,連續三天張貼通知佔用人有關此申請的通告。 原因是,業主向土地審裁處 / 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追租申請時,會被要求出示租約文件證明,無打釐印就要補打,重則罰 10 倍釐印費,分分鐘得不償失。 申請財物扣押令乃向區域法院以單方面申請的形式進行,也就是說,租客沒有機會在法官前作出任何陳述(或抗辯)。 租約應訂明業主是否容許租客更改出租單位內的裝置或間隔。 一般來說,未經業主書面同意,租客不得更改出租單位內的間隔、裝置或作任何加建。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表格

執達吏的職責並不限於收樓,亦可以執行其他範疇的法庭命令和判決。 申請人可以根據案件性質向法庭申辦適用的執行令狀,獲接納後再向執達主任申請強制執行法庭命令,例如如向欠債人追回債項或相若價值的財產。 有關司法程序方面,有關的法定程序其實都已訂明在《土地審裁處條例》、《區域法院條例》及《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之內。 這些程序是要確保與訟雙方能夠有足夠通知以便作出準備,亦讓租客有充分機會對業主的申請作出回應,以及讓租客可以向法庭申請暫緩執行收樓令。 當業主決定申請追討租金或收樓,審裁處一般會要求業主提供身份證、已打釐印的租約正本和副本、租約和業權的證明文件,及已填寫的《申請通知書》表格22和《致實際管有或居住者通知書》,並支付相關的費用。 業主申請中期付款之常見情況,是租客仍持續管有樓宇,並拒絕遷出及完全不付租金。

當政府因進行公共發展而根據有關條例強制收回某些人士的土地,或令他們的土地減值,審裁處有權力裁定政府所須支付的補償款額。 土地審裁處有權力裁定建築物管理的爭議,包括有關(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及公契解釋和執行的爭議、委任或解散管理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及委任管理人等事宜所引起的爭議。 土地審裁處是根據(香港法例第17章)《土地審裁處條例》而設立的,現有四位專業法官,包括由一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出任的土地審裁處處長,以及由三名區域法院法官出任的土地審裁處法官。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III. 追討欠租及收樓

業主出示收樓令,就可以要求執達執行收樓令,並支付執達吏按金和保安員費用按金。 業主在成功收樓後,可以取回扣除執達吏和保安員的開支後的餘款。 需先確定確認租約已打釐印,如果沒有,業主可以補打釐印,但重則罰 10倍釐印費,而補交表格則需支付附加費港幣$310,有關費用日後可向土地審裁處或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申索。 一般而言,租約是由業主和租客雙方同意後簽署的合約,如果合約中沒有提及任何減租或退租條款,在法律上業主有權不給予減租。 假如租客想解除現有租約,則需要先做協商,若雙方談判成功後,再簽訂協定書,寫清楚退租日期、條件及雙方責任。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宜做事項

提交資料時,請提供物業的估價編號; 聯絡人姓名;以及 聯絡電話號碼。 此外,工程顧問亦會提供有關質量及工期的增值服務。 在質量方面,工程顧問及其團隊會在指定的質量控制點對單住進行檢查,以確保工程能避免出現不可逆轉的問題。 在工期方面,工程顧問會就裝修公司所制定的工程時間表提出意見及進行監察,以減少工程出現延誤的機會。 現時香港的租約一般是「兩按一上」,即2個月租金,及1個月上期。 收取按金可以保障業主於租客欠租,失聯,或破壞單位後,都有一定金錢可以應付狀況。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租金印花稅計算方式

不過有一點業主要小心,在收樓後假如單位內仍有租客的物品,業主絕對不能擅自處理。 業主應另行申請《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讓執達吏處理。 有些職業租客,更懂得在業主透過法庭追租的時候,申請法律援助,要求法庭押後聆訊程序,租客又可以拖多幾個月才搬。 惡的租客會拖欠租金,他們會以收不到法庭追租或收樓通知書為理由作拖延,另一方面會要求業主賠償巨額搬遷費、退還按金、甚至要求業主提供逼遷補償金⋯等。 有按揭保險(即高成數按揭)的物業是不可以放租,需要轉為放租要通知銀行、甩保並將成數降至5成。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業主須繳付甚麼費用?

業主須安排搬運工人及交通工具,把財物及實產搬走。 並可在租約內訂明,假如祖客的行為導致保費增加,租客須承擔該額外保費。 同時表示你同意或反對我們使用個人資料作個人資料收集聲明中所述直接促銷用途。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你亦可於之後的任何時候電郵至 ,要求我們停止使用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用途或任何其他用途。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租金收入要交稅嗎?

規管租賃的業主須在有關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 60 日內,或根據條例第 IVA 部在有關租賃的租期視為開始後的60日內,向署長提交填妥的租賃通知書(表格 AR2)。 如業主沒有合理辯解而拒絕遵從或忽略遵從此項規定,該業主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3級罰款(港幣 10,000元),如有關罪行是持續罪行,則可就該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罰款港幣 200 元。 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條例”)的規定,除非估價署署長已在表格CR109上批署,否則業主或主租客無權採取法律行動,以追收有關租賃協議下的租金。 當審裁處批出判決書後,業主就可以申請《批準發出收樓令狀申請書》,即收樓令,費用是$182。 有了收樓令,業主就可以要求執達執行收樓令,並支付執達吏按金和保安員費用按金。

租客欠租收樓程序: 上訴

任何人按照指令把欠租和訟費支付給審裁處,該筆款項必須用現金、香港的銀行所發出的本票或香港的律師事務所所發出的支票,收款人請註明「土地審裁處訴訟人儲存金帳戶」,私人支票恕不接受。 任何人士如果不服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就某一樓宇應課差餉租值所作的評估,可以在四月份至五月份之內,向署長提交建議表格,要求修改應課差餉租值。 署長會作出決定,維持原本的評估,或更改有關評估,之後會發出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