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還錢12大分析2024!內含破產還錢絕密資料

你如果隱瞞有關你的財產的資料或沒有把你的財產交予受託人,即屬違法,可被檢控。 如之前所述,財產一旦歸屬受託人,即使你已獲解除破產,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財產。 一但你被宣布破產後,未經法庭的許可,任何人或機構都不得對你啟動訴訟。 申請和申報之間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在這段時間裏,可能會有收債人敲打你的家門。 一但破產後,你將需要提交年度財務報表或面臨六個月的監禁。 向破產管理署提交“債務人破產呈請”及“資債狀況說明書”。

破產還錢

你應聯絡你的主要債權人,例如你的債權銀行,他們或可幫助你進行非正式的安排。 你或許不能在某些行業執業,例如律師、地產代理、證券交易商或出任有限公司的董事。 破產管理署署長或私營機構從業員可被委任為你的破產案受託人,負責處理你的個案。 你好,我叫比利,是一名電腦科學的畢業生,畢業後到現在都是從事金融銀行相關行業。 我喜愛科技,對理財有點心得,亦有成功創業經驗。 我希望能透過創辦HongKongCash.com與其他人分享及交流有關理財及創業資訊。

破產還錢: 生活訊息

如果破產人在其他私營機構工作,破產管理署署長 / 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除非他們在收集或調查破產人的財務資料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 債權人提交破產呈請書,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11,2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以及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045元。 經過認真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後,你可能仍然認為破產是最佳的選項。 本問與答的最後部分會向你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個人自願安排”是《破產條例》所訂的正式程序,提供破產以外的另一項選擇。

  • 經驗豐富的破產律師可以幫助您檢查您的財務狀況並確定破產後果是否對您有用。
  • 你有權保留足夠的收入以應付你的合理家庭需要。
  • 日本的情況與美國形成鮮明對比,東京監管機構將這一相對快速的重啟視為加密貨幣法律嚴格的成果。

你會免受《破產條例》和其他條例所訂明的種種法律限制,以及或可保留你的工作/專業資格。 但是,你須緊記,如果法院裁定你的抗辯失敗,法院可能會向你發出訟費命令。 根據《破產條例》的條文,破產管理署署長須就你的破產令在憲報和兩份報章(中英文各一份)上刊登公告。 破產管理署署長亦須把你的破產記錄載入登記冊,供公眾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查閱。

破產還錢: 申請破產是否一個出路?

署方或受託人會考慮破產人及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從而將他的資產及收入之結餘分給各個債權人還債。 所謂「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破產令頒布後,代表您的所有資產都可被沒收並作還債之用。 破產還錢 破產還錢 如您沒有值錢的東西,便不用擔心財物被沒收的問題。 另外,每位破產人都會被給予一個破產期間的生活費限額(例如:每月$12000)。 如您於破產期間,每月賺取少於$12000工資,您便無需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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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刊王CTWANT] 《封面新聞》報導,鄧翁2022年1月去世,遺留下銀行存款80餘萬元、房屋一套以及2家電站的股份。 兒子認為,按照當地風俗,自己作為父親唯一的兒子應當繼承全部遺產,妹妹作為出嫁的女兒不應當享有繼承權,於是便將父親卡中的存款全部取出。 你獲解除破產後,便可獲免除所有可證債項,但不包括以欺詐方法招致的債項、因觸犯法例而被判處的罰款和導致任何人身體受傷而須作出的賠償等。 如果你是公務員,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459條,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你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破產還錢: 破產程序與好處一覽:

如你的資產低於200,000港元,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合資格人士為臨時受託人。 這是其中之一項破產壞處,因為根據《個人信貸資料實務守則》,破產紀錄會於環聯信貸資料庫保存8年,由破產令頒布日起計算。 雖然如此,但當事人完成破產期後可向法院申請解除證明書,並主動提交給於環聯信貸資料庫,通知其案件已解除,可以及早重新開始信貸紀錄。

法律行動內容扣押債務人財產令狀 通常在欠債人擁有汽車、傢俬、辦公室設備、電腦或藝術品等個人資產時使用。 這會任命執達吏 去沒收該等物件或動產,並將之出售以償還欠款。 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 如果欠債人在銀行有存款,第三者債務人的法律程序可令銀行直接向債主付款還債。

破產還錢: 「借錢唔還」會否犯法?三思借款責任與法律後果

,幫你整理出了 聲請 破產 成功後,對聲請人生活會有的各方面影響,這又分為「人身方面」及「財產方面」兩大項。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8,00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 為使破產的有關期間得以開始計算,你須聯絡暫行受託人/受託人及遵守不開始令的條款。 如暫行受託人/受託人信納你已遵守相關條款,暫行受託人/受託人須將一份通知送交法院存檔,以確認相關條款已獲遵守。

如果破產人企圖或準備攜同他們的個人財產離開香港,而有關財產本應用作分配給各債權人以償還債項,他們可能會觸犯破產罪行及被判監。 此外,如破產人企圖逃避接收任何破產法律文件,或令有關破產法律程序受到不必要的妨礙或延誤,他們亦可能會被判監。 欲知更多有關破產罪行的資料,請參閱「問題11」。 破產人必須把所有(包括於香港和海外)的資產移交破產管理署署長 / 受託人,及提交有關資料如銀行月結單或營商帳簿等文件,破產人亦須將所有收入告知破產管理署署長 / 受託人。 如果破產人以欺詐方法移走或轉讓其任何資產,他們會被控觸犯破產罪行及可能被判監。 破產人必須出席由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安排的會面。

破產還錢: 借錢唔還係咪犯法?報警定循民事追討?

你只需要在辦公時間內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的登記處,填寫表格1及表格2,提交申索書時按索償額只需繳交HK$20至HK$120便可以。 然後你會收到法庭的出席聆訊通知書,只需要依照日期準時出席聆訊便可。 破產還錢 破產還錢 單純借錢唔還(俗稱「走數」)其實沒有犯法,不屬於刑事罪行。 所以即使報警,警方亦不會受理,當然亦不會有任何行動可以幫忙追債,但是債主可以循民事法律途徑追討。

如果需要很長時間才能還清債務,並且財務狀況在可預測的將來不太可能改善,那麼選擇破產好處是可能會比較其他方案適合。 破產還錢 雖然破產後果是可以抵銷大部分債務,但可能會影響生活的其他部分,例如債務人的家庭和工作。 此外,破產人士或許不得從事某些行業,如律師、產業代理、保險代理和證券交易商或有限公司的董事。 按照《銀行業條例》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士必須通知其僱主。 如果本身是公務員的話,破產管理署署長必須通知破產人所屬部門的部門主任秘書、公務員事務局和庫務署。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解除破產令後,其信貸報告仍會載有與破產有關的公開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