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後還款2024詳細攻略!(小編推薦)

你將被列為破產人士,為時四年(若之前曾經破產,則為時五年),期間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處理你的財務問題。 在這項借貸中,除了潘作個人擔保外,還以天津兩幅地皮作抵押。 中信決定就其中一份協議的80億元欠款,於去年初向潘與公司送達法定要求償債書要求還款。 你不應該往海外旅行,除非所有開支都不是由你的財產和收入支付。 如受託人要求你提供資金來源的證據,你便須應要求提供。

破產後還款

當破產人的資產已歸到受託人名下,一些難變現資產,例如是位於海外的物業,即使在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資產,不會從歸破產人。 債權人提交破產呈請書,必須向破產管理署署長繳存一筆11,250元的款項,以供支付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將會招致的各項費用及開支以及向高等法院支付法庭費用1,045元。 如果急著用錢,大部份銀行對壞帳管理較為嚴格,因此未必敢貿貿然批出私人貸款,但一些坊間的財務機構或可幫忙。 有一些財務機構,願意向曾經破產人士借出貸款,以解他們燃眉之急,惟有關貸款屬無抵押貸款,利息一般較高。 除非曾經破產人士有應急錢的需要,否則都不建議使用。

破產後還款: 破產後申請信貸四部曲

政府不會就本刊物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給予明示或隱含的保證,也不會對本刊物的內容負責。

按照《銀行業條例》的規定,在銀行界工作的破產人必須通知他/她的僱主關於其破產事宜。 一旦宣布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臨時受託人,並有權安排你在香港和其他地方的財產如何分配給債權人。 如你的資產低於200,000港元,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合資格人士為臨時受託人。 破產好處是屬於個人的事宜,家人是不用承擔債項的。

破產後還款: 申請破產 2023-申請破產條件、程序、注意事項

團隊來自各個界別,擁有多年經驗的銀行和專業法律經驗。 清楚及了解銀行和財務機構的服務細節,為客戶解決債務問題。 破產後還款 當然遇上財務問題,都未必一定要申請破產,不妨找我們談談,豐盛專業理財中心亦都提供一些減債供款方案、二線清數方案、債務重組、債務舒緩等解決債務的方案,可以避免你走上破產這條路。 法庭正式宣佈破產令後,申請人在生活上的衣食住行及就業等方面,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及限制。

  • 即使受託人沒有在你解除破產前出售該樓宇或你就該樓宇所佔的份額,該樓宇或其份額在你解除破產後將會繼續歸屬你的受託人,而你的受託人將會繼續嘗試將其出售。
  • 雖然如此,但當事人完成破產期後可向法院申請解除證明書,並主動提交給於環聯信貸資料庫,通知其案件已解除,可以及早重新開始信貸紀錄。
  • 一般而言,買賣已歸屬受託人的財產,其價格均須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而財產市值是會不時變動。
  • 破產人士可保留部分收入,以應付自己及家人的合理生活需要 (什麼是合理的生活需要取決於每個案例的具體情況),但盈餘應移交給受託人。

曾經破產人士可說是信貸紀錄「最差」的一群,因為其壞賬風險高,所以銀行或貸款機構基本上都不願意貸款給他們。 話雖如此,破產人士想恢復信貸也不是亳無辦法,當中最緊要的,是要有耐性。 解除破產令後,破產相關的負面信貸記錄還會保留最少5年,這段時間需要保持耐性和循序漸進,更要切忌短時間内遞交多張信用卡的申請。 豐盛專業理財中心尊重客戶私隱,所有個人資料絕對保密,免除客戶尷尬及擔心,一經接受申請,保證受理成功。 豐盛專業理財中心認證的信用諮詢師和破產律師可以幫助你了解所有債務解決方法,協助您處理債務,終止不停借貸惡性循環。 同樣地,在不涉及共同債務情況下,破產不會對家人造成還債責任。

破產後還款: 破產的後果

因此,在採用非正式安排之前,建議你聯絡香港的理財輔導機構(詳情請參閱以下的問題37),以便全面評估你的情況。 債權人或受託人可以根據《破產條例》第30A 條列出的理由提出反對,其中包括不合作、令人不滿的行為、未能擬備有關你周年收入及取得財產說明書等。 根據一般情況,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當局便會停止支付退休金給你。

破產後還款

暫行受託人/受託人會接管破產人的資產,包括營商破產人的帳簿和會計記錄。 當破產人的資產已歸屬受託人,即使在破產人獲解除破產後,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資產,並在任何時間為債權人的利益而將資產變現。 破產後還款 一般而言,買賣已歸屬受託人的財產,其價格均須根據買賣時有關財產的市值釐定,而財產市值是會不時變動。 至於破產人通常居住的處所,若是他/她的資產的一部分,視乎情況而定,破產人可能獲准繼續在那裏居住一段時間,以便他/她作出其他居所安排和與受託人討論如何把破產人的權益變現。 這是申請破產好處的其中一項,債務人和並家人不必再擔心被追數而造成困擾。

破產後還款: 提交呈請的程序

受託人在考慮過破產人和其家庭的合理需要,即所謂日常生活費後,便會把他的資產和收入的結餘分發給各債權人,償還債項。 經過認真審視自己的財務狀況後,你可能仍然認為破產是最佳的選項。 本問與答的最後部分會向你簡介由債務人提交破產呈請書的準則、費用和程序。 如果你知道自己無力償還全部債項,你可考慮聯絡你的債權人,嘗試達成協議,包括還款的條款和時間表。 但是,非正式安排的缺點是不具法律約束力;你的債權人其後可不理會該安排而要求你悉數清還債款。

  • 在無力還款的情況下,其實除了申請破產,尚有其他方法。
  • 原訟庭昨處理有關申請,潘蘇通本人或其代表均沒有出席。
  • 在你被宣布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暫行受託人,有權安排將你(在香港及其他地區)的財產分配予債權人。
  • 利用結餘轉戶的好處是可減省卡數高昂的利息/ 貸款的罰息,亦可將債務攤長到分5至7年還款,減低每月供款額。
  • 申請破產影響深遠,若你債務甚多無法償還,可考慮申請結餘轉戶私人貸款,助你整合各債務,更可節省更多利息。

根據2021年資料,破產人中40歲或以下者佔整體36.8%;接近八成個案的破產原因是超支及失業,其餘原因包括過度信貸、賭博、投資失利等。 身為未獲解除破產的破產人的人,不得擔任任何公司的董事,或直接或間接參與或關涉任何公司的管理,但如該人獲裁定他破產的原訟法庭許可,則屬例外。 循簡易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一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後,最高可判處監禁五年。 130任何人於在破產案中證明一項債權時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或在根據破產條例規定的誓章內明知而作出虛假的陳述,即屬犯罪,可判處罰款和監禁。 如果在扣除費用和開支後破產人的產業仍有剩餘資金,受託人便會以派發債款形式把這筆款項分發給已登記的債權人。

破產後還款: 破產後的注意事項

你如果隱瞞有關你的財產的資料或沒有把你的財產交予受託人,即屬違法,可被檢控。 破產後還款 如之前所述,財產一旦歸屬受託人,即使你已獲解除破產,受託人仍有權繼續管理有關財產。 因此,你必須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立即把你的資產(包括海外和本地的資產)交予受託人。 你也必須通知受託人你的收入,以便受託人進行上述的評估。

同樣,債務人亦不應將個人財產暫託在親友,以避免財產償還給債權人。 在你被宣布破產後,破產管理署署長將成為暫行受託人,有權安排將你(在香港及其他地區)的財產分配予債權人。 若你的資產總值不足200,000港元,破產 管理署署長可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擔任暫行受託人。 破產後還款 個人要宣布破產,並沒有最低負債額的規定,但如果你曾經宣布破產,破產管理署署長可拒絕受理你的申請。

破產後還款: 破產令的期限多久?

破產壞處是債務人的信用評級也會受到影響,由解除破產令日期起計算,信貸資料庫被保留8年,負面紀錄亦需要5年才會被消除,因此可能需要好幾年的時間才能重建正面信貸紀錄。 破產人必須出席由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安排的會面。 若破產人缺席破產管理署署長/受託人安排的首次會面,法院可能頒布不啟動命令,以便有效延長其破產期限。 他們亦須出席其後與債權人舉行的會議,有關人士會為破產人的資產和收入及其破產產業的管理之未來安排作出議決。

破產後還款

梁續指,債務人自行遞交申請,法庭及破產管理署約收取九千至一萬元費用;若委託律師處理,費用共約一萬五千元。 破產後還款 破產是一項法律程序,是當一名債務人無能力償還債務時,別無選擇下的出路。 破產的主要目的是確保你的資產公平並有序地由你的破產案受託人攤分給你的債權人。 在談及破產的後果及對生活的影響前,先分享一些有關破產的數字。 債務人在提交破產呈請之前,應該認真考慮是否適合以自願安排來解決債務問題。 有關自願安排的進一步資料可以向破產管理署或其他有經驗處理破產/清盤事宜的人士索取,例如會計師、律師等。

破產後還款: 私人貸款推介

了解是什麼原因導致破產 – 香港的個人破產大多是由消費習慣造成的。 如果這是財務困難的成因,那麼就需要學習如何管理好個人財務。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破產後還款

銀行或發卡機構批核信用卡時,會將你的信貸紀錄,以及工作性質、年薪、資產等納入考慮。 即使解除破產後,你已經有一份收入穩定的工作,符合銀行或發卡機構的年薪要求,也未必能成功申請信用卡,背後的原因也可能是不良的信貸評分。 至於債務人擬申請破產,律師梁永鏗表示,一般而言,債務人需草擬《破產呈請書》,並向法庭及破產管理署提交相關文件。 提出申請約一個月後,法庭會就申請展開聆訊,當法庭頒布破產令後,債務人便需會見破產官,隨後展開為期四年的破產期。

破產後還款: WeLab Bank 結餘轉戶貸款

一般而言,若過往未曾申請過破產,而破產期間遵守規定,破產令將於頒佈當日起計4年後自動解除。 然而,破產人仍然需要主動聯絡環聯,安排清除記錄。 破產人須先向受託人或破產管理署索取「不反對確認書」再向高等法院申請「破產解除證明書」。

破產後還款: 破產申請後,是否仍須還債?

受託人會調查你在提交破產呈請前如何處置你的所有資產。 如果你企圖以欺詐方法轉移任何財產,即屬違法,可被檢控。 受託人在法例上有權追討任何已支付的不公平的優惠或把任何以低於一般價值而訂立的交易作廢。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訂明,為施行《破產條例》,被判定破產的成員在註冊計劃中的任何累算權益(來自強制性供款),須從該成員的財產中摒除。 雖然如此,在你破產期間,如有任何款項須由你的強積金累算權益支付,你的受託人有權為你債權人的利益申索該財產。 在法院頒布破產令後,你的所有財產(不論在世界任何地方),包括你就任何家庭居所佔有的份額,將會歸屬你的破產案受託人,並會一直歸屬你的受託人直至你的破產產業管理完結。

破產後還款: 債務重組

申請破產屬於個人債務,配偶不用承擔破產人的債務,因此不會對配偶的生活構成重大影響。 但如果所欠的債務是與配偶聯名的,或者由配偶擔保,配偶就要承擔還債責任。 另外,若破產人和配偶有聯名物業,物業會被凍結,並由破產管理署或破產受託人接手。 破產受託人/破產管理署會根據破產人士的生活需要,批出每月可用的生活費用,滿足破產人士和其受養人衣、食、住、行生活開支上的需要。 「合理需要」是指破產人的衣食住行、教育、醫療、入息稅支出及強積金供款等開支。

在破產令頒布後和在整段破產期間,破產人必須在調查其破產和變現資產方面,與暫行受託人/受託人充分合作。 他/她必須提供有關其資產和債務、財務交易和其他有關事情的資料。 就債務人的呈請而言,如有關資產的價值相當可能不超過200,000元,作為暫行受託人的破產管理署署長可委任任何合資格的人士擔任暫行受託人。 在破產呈請提出或法院頒布破產令後,沒有法院許可,不得對債務人/破產人或債務人/破產人的資產採取或繼續採取法律程序。 破產會令債務人的信貸紀錄做成負面影響,並可能影響未來貸方對債務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