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們:快法務是一站式創業法律服務平台,提供公司註冊、財稅記賬、商標知產、人事社保、專業法律等早期創業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務。 也就是說,如果企業進行股權轉讓時,轉讓價格超出市場價70%—130%這個區間時,該合同的法律效益本身就有待商榷,人民法院有權予以撤銷。 因此,大幅度壓低交易價格是完全不可取的做法,倒是更有可能偷雞不成蝕把米。 更新:評論中有說到「贈與是屬於其他轉讓形式,除了直系親屬和兄弟姐妹的贈與,均可以認為轉讓價格偏低,對出讓方核定徵收個人所得稅。」,我暫時不確定是我政策解讀有誤還是各地實務操作偏差,等確定後再更新。 這個問題有專門的文件: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67號),官方鏈接:關於發布《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now.com財經】近年的二手住宅成交中,「親屬轉讓」始終佔一定比例。
所謂的以“公司股份轉讓”的方式擁有物業,原理其實並不複雜,買家只需以買入公司股權方式,便可間接擁有該公司持有的物業。 一般來說,這些公司大多沒有實際生意運作,也沒有隱藏債務,主要為了持有一個物業而存在,這樣交易的時候更簡單快捷,以保障買賣雙方的權益。 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同樣是香港永居身份的直系親屬,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建期樓花估價急挫 頓成「樓市炸彈」業主如何自保?【星之谷專欄…
可以考慮將太太物業轉讓給先生,然後太太恢復首置身份後,再考慮買入住宅物業。 需要物業業權重置,按揭整拆以借盡再置業,稅務策劃以達致最有效益的物業投資的話, 可與我們聯絡,跟進解答,謝謝。 有聯名物業並以長命契形式同妹妹持有一個居屋單位,已經補地價, 並已經供完。 若果妹妹想「甩名」, 將她的業權賣給我, 以回復首置客身份,作價大約350萬, 請問印花稅幾錢? 知道轉單名係法律上也是一宗買賣交易,需要繳交印花稅。 但係係咪可以用買賣契形式處理,即是妹妹唔使真的要過350萬元給我?
銀行考慮有關申請時,跟批核新買物業按揭情況相若,以買入價與估價之間較低者作為參考樓價,計算相應最高按揭成數及金額。 由於是親屬間轉讓,可要求律師樓擬定買賣合約,毋須另立臨時買賣合約。 這份買賣合約上標價便是銀行考慮買入價,亦是用作計算印花稅基準。 如業主計劃以內部轉讓方式慳稅,在按揭方面也有地方需要留意。 原有的物業未供滿按揭,家屬轉讓時也需償還貸款;如轉名交易需要按揭融資,較理想的情況是轉名後單名業主收入已可通過壓力測試。 如此,除名的另一人便再無按揭負擔,再入市借取按揭時,貸款成數、壓力測試的標準都會較寬鬆。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近親轉讓 2 大法
非近親物業轉名或「甩名」 非近親轉名或「甩名」,稅率是按物業權益計算。 假設奶奶與新抱持有價值400萬元聯名物業,由於法律上兩人不算是近親,如果奶奶想「甩名」給新抱,屬非近親轉讓;倘若新抱名下有物業,這項交易新抱便須繳付15%印花稅。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僅是我們的階段性研究成果,不同稅務部門針對增值稅的相關規定或解讀可能不盡不同。 因此在具體的股權轉讓項目中,需要在盡職調查時就增值稅的徵收問題對主管稅務機關進行進一步徵詢。 有人認為,根據相關規定,股票在新三板掛牌的公司為非上市公眾公司,不屬於上市企業,其股票也並非在證券交易所進行交易,因此其股票不屬於有價證券,對其股票的轉讓不徵收增值稅。 第3條規定,「三、關於企業兼并轉讓房地產的征免稅問題 在企業兼并中,對被兼并企業將房地產轉讓到兼并企業中的,暫免徵收土地增值稅」。
而且長遠來就,買家要維持公司營運,同樣需要一定的費用支援。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由於通過轉讓公司股份的形式進行物業買賣只須繳付0.2%的印花稅,相比起買家以個人名義購入物業,有時候可節省15%的買家印花稅及15%的從價印花稅。 當然,上述近親首置的「組合技」亦可逆向操作,有樓業主可借無物業的近親首置買樓,日後再以內部轉讓方式低成本收回資產。 須要知道,內部轉讓物業將無視額外印花稅(SSD),即使業主在購置物業後24個月內轉讓予直系親屬,亦毋須繳交SSD,故投資者實無後顧之憂,可借親人之手無限首置。 但如他內部轉讓物業予其妻子,便可以首置客身份置業,新物業的印花稅僅為樓價的3%,即18萬元;而由於近親轉讓關係,其現有物業的「交易」亦即須付上3%的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豁免「額外印花稅」
即如果你是以 6 成按揭買入現有單位,並正在供款,則不能透過轉按或加按,享用新按揭成數,藉此套現。 而近親轉讓就是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在買賣協議按上述規定加蓋印花後,有關的物業轉易契只須繳付定額印花稅$100。 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第2標準稅率徵收。 雙方簽署臨約甩名後,法律上已回復首置身份,即使未完成實際轉名手續,亦可簽臨約買入第二間物業,而不需要支付15%印花稅。 不過,要提醒業主的是假設銀行批核的按揭成數一樣,拉低物業估價同時也會拉底按揭貸款額。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利用「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2010年,政府為打擊樓市炒風推出額外印花稅(SSD),規定任何以個人或公司名義取得住宅物業,並在取得物業後36個月內轉售,便要繳交SSD。 如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被取消,而取消原因不是由於協議的買方將物業轉售或出售(俗稱摸貨),該買賣協議可能無須繳付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印花稅收費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劉圓圓曾經撰文指,長者申請按揭時,一般限制較多,銀行會以75年或80年,減去人齡或樓齡計算可承造按揭的年期,並以較低者為批核結果。 她舉例說,一位按揭申請者為60歲,而物業樓齡為50年,銀行使用「80 減」作最長按揭年期,銀行只會以「80減60歲」批出20年的貸款年期,亦意味著,該位98歲婆婆,幾可肯定不獲銀行批出貸款。 無論是甩名,抑或轉名,均須按樓價支付印花稅,業主當然想定一個比市價低的「成交價」,以減少稅款支出。 黃詠欣提醒,若果單位仍有承造按揭,成交價太「低水」的話,業主有機會被銀行「踢契」。
不同銀行對物業的估價一般有會上下浮動5%-10%。 用近親買賣方式甩名需要買下其他業權和其剩餘的按揭,需要重新計算一次供樓壓力測試。 夫妻各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另一方手上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買家自製首置客身份 慳逾1750萬辣稅 5大「騎呢位」逐一破解
超過90%以上的香港業主都以為可以自行訂立偏低樓價意圖避稅,不過稅局絕對有權在7年内重新評估物業價值再重新徵收印花稅。 除由股票經紀所發出並加蓋印花的有關在聯合交易所成交的股票交易成交單據外,所有須要根據《印花稅條例》加蓋印花或加以簽註的文書,都不可以電子方式訂立或簽立。 另外,早前信置(083)旗下新盤觀塘新盤凱滙,首日開售時,一名98歲婆婆以約1,900萬元購入項目4房單位,同時亦一名92歲伯伯入市。 這類「長者級」的買家,同樣可以用「首置」身份置業,本身有物業的準買家,大可利用他們的「首置」身份買樓,不過大多長者屬退休人士,若果不是「Full Pay」入市,承造按揭方面有一定的難度。 新、舊稅款差距巨大,投資者惟有各出奇謀,期望「回復」首置客身份﹙買某一個物業時,手上無任何以個人名義擁有的物業﹚,好讓再置業時只需付舊累進稅率,以便「慳得就慳」。
- 不過這做法有利也有弊,由於物業業權已轉移,只是處於待辦狀態,而原先一方無權轉按或加按。
- 《香港01》記者綜合目前市場流傳的兩大「慳稅」大法,即「內部轉讓」及「借人頭」,拆解當中的「騎呢位」,其實涉及不少操作及法律風險。
- 以「甩名」為例,假設夫妻二人聯名擁有一個價值600萬元的單位,丈夫將舊有單位「甩名」予太太,而「甩名」印花稅按樓價一半,即300萬元去計算,妻子只須付4.5萬元,助丈夫重拾「首置身」。
- 在近親轉讓當中,直系親屬的定義包括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及仔女。
- 而夫妻之間的業權轉讓符合近親轉讓的豁免條件,故無需繳付「額外印花稅」,只需參考「第2標準稅率」繳交印花稅項。
有關措施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生效,所有在該日期或之後簽署的住宅物業買賣協議,將不獲延遲繳交印花稅。 買賣雙方以及任何使用該文書的人須共同及個別負上繳納「額外印花稅」的法律責任。 然而,任何人(該文書的簽立人除外)純粹使用物業文書以查證該物業的業權不會被視作須負上法律責任繳付印花稅。 換言之,如某人於 2010 年 11 月 20 日前已取得住宅物業,不論他其後在什麼時候處置該物業,都無須繳納「額外印花稅」。 有關計算方法,有部份律師樓會以先全個樓價計算印花稅,再按比例(即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向買方收取﹔亦有部份律師樓會先按比例(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來計算樓價再從而計出印花稅。 如果你本身擁有一個住宅物業,想再買入多一個,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為樓價的 15%。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按揭計算機
元,而即使款額遠低於當時樓價,亦有機會被視作送契樓。 表明定義看來,和「轉讓契」分別不大,但實際條款限制就較為複雜,隨時對日後按揭、稅務及業權均有影響。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今次想討論的是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的情況,因為有關過程,要極度小心處理,建議找專業人士查詢及了解。
-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繳付該「額外印花稅」的人士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2 年 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額外印花稅」。
- 這類在簽署「轉讓契約」前已經沽走,以「確認人身份」轉讓,俗稱「摸貨」的物業買賣,加劇了樓市升勢。
- 為刺激樓市復甦,英國財相辛偉誠(Rishi Sunak)早前宣佈,由7月8日起,若購買50萬鎊以下的物業,只要是首置就可獲豁免繳交印花稅,若…
- 由於轉名的樓價由雙方自訂,轉讓價越低、印花稅越少。
- 而不論是首置交易或近親轉讓,買家均不用繳交總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而只是按舊式的累進印花稅制繳稅(或稱第二標準稅率)。
- 一個價值4,000萬元的單位,以「印花稅收費表的第二標準稅率」來計算,先支付樓價的4.25%,即170萬元的稅項。
如接受遺產者在承繼遺產後的「額印」期限內沽售物業,也可不用繳交「額外印花稅」,但卻不會獲豁免「從價印花稅」及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即如承繼遺產後,因繼承者已被視為持有一層住宅物業看待,當他打算再多購一個住宅單位,則需要繳交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如果物業跌入「額印盤」範圍,原本在限期內進行買賣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但純粹增加或刪除近親的名字,即加名或除名是可豁免「額外印花稅」的。 不過雖然在這個過程上,買家可以豁免「額外印花稅」,但承接物業後就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了。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 近親轉名 】 甩名唔怕配偶背叛 一招避免業權流失
6個月內再次發生股權轉讓且被投資企業凈資產未發生重大變化的,主管稅務機關可參照上一次股權轉讓時被投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報告核定此次股權轉讓收入。 要,雙方就轉讓金額分別繳納0.05%的印花稅;如果是溢價轉讓,轉讓方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或許有人會問,未補地價居屋業主「甩名」居屋轉名後,是否可以買私樓? 其實取得房署批准信,到律師樓簽轉讓契後,在法律上確實已經擁有首置身份,買私樓毋須付15%「辣稅」。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然而,雖然措施成功擊退炒家,但卻同時令自住業主擔心沽貨後再入市時,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期限,而更不敢輕舉妄動沽貨,大大削弱了市場的流動性。 由於當時政府錯判形勢,認為市場尚有炒風,故在2012年10月進一步加辣,對持有物業時間的要求及稅項進一步上調,「額外印花稅」期限拉長至三年,稅率也同步上升。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樓市資訊 | 香港置業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直系親屬轉讓印花稅 特別值得一提,「額外印花稅」針對就是一個物業在限期內轉讓時,需要繳付的一種稅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