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方面擅長處理家事及繼承案件,自107年獨立創設喆律法律事務所迄今,已辦理超過500件上述類型案件,成功協助當事人爭取法律上應有的權益及保障。 但如果請病假超過30天,基本上雇主可以不用給付延長病假薪水給勞工,等於是留職停薪,包含因住院的1年病假。 因此女性受雇者每個月都有1天的生理假可以申請,但若1年申請超過3天生理假,超過的部分需要併入病假計算。
病假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也就是給予半薪,至於超過30日門檻後,則無薪;若是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則由雇主補足之。 其實,傷病住院期間(包括在診所住院安胎),不論是病假或留職停薪,即使雇主依法不須支薪,只要勞工保險未中斷或續保,且符合相關條件,就能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補貼一部分薪資收入的損失,不至於全無收入。 其實,在 2010 年《勞工請假規則》修法後,經醫師評估需安胎休養的職場懷孕媽媽,安胎休養期間的病假,就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不會因為「非住院病假每年 30 天」的限制而無法繼續安胎。
病假超過30天: 勞動法解析 病假篇「一次連續超過30日」而將例休假日計入之認定方式
員工有連續請病假情形(跨假日),如果請假日數不超過30天,遇到例假日、國定假日等放假日都不應該計入病假天數(註4),意思是病假如果遇到休假日則需要扣除。 病假超過30天 而勞工請假規則§10後段雖然提到雇主可以要求員工提出證明文件,但實務上多認為這個要求只是確認員工的請假理由是否正當,並不表示員工在沒有提出證明文件前可以拒絕給假(註1)。 一般所說的有薪病假,其實是公司給予員工的疾病津貼。
- 勳仔目前在外商工作,由於國外科技業對於未來經濟局勢不太樂觀,很多公司都開始裁員,…
- 黃維琛說明,倘若勞工身體狀況欠佳,病假已經請到沒有假可以請,可以優先使用事假、特休假等,或者也可以和雇主協商是否願意使勞工請無薪病假。
- 因為勞工請假過多影響企業運作,導致勞工變成不適任勞工,企業可以此為事由資遣。
- 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二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 要是勞工留職停薪一年後,依舊無法復工、確定不能勝任所負責的工作時,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勞動字第2762號函和勞動基準法第11條,雇主可以終止與勞工的勞動契約,宜發給資遣費。
- 因此〈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也已修正,申請生理假時不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 如受僱者欲提前或延後復職,要與雇主好好協商。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但遇有急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 綜上所述,按有關病假的用工條例,在僱員提交醫生紙的情況下老闆不得不進行給假。 但對於病假津貼方面仍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發放。 例如,需要檢查僱員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僱員或病假是否包含公共假期,來進行津貼的正確發放以及繁瑣的相關補假問題。 當滿足418條例的連續性合約僱員Laura入職剛滿一年,因身體不適請假二十天。
病假超過30天: Q6:勞工申請「病假」,老闆可以拒絕或刁難嗎?
例如育嬰假期滿後,雇主除有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等特殊情形,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不得拒絕申請復職。 但是,如果雇主有該等特殊情形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而無法接受員工復職時,仍可在三十天前做預告通知,並發給資遣費。 14 病假超過30天 .選舉罷免投票假:屬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規定的「指定應放假之日」。 具投票權且該日原屬工作日之勞工,放假一日;但原即毋需工作者,不需另給假給薪。 若雇主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上班者,雇主仍應加倍給付工資。
因此雇主是可以要求勞工申請病假時說明請假理由,另外雇主也可能要求提供相關證明作為請假方式,尚不違法。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其實與申請事假情形相當,因病假當下勞工並未提供勞務,而依照「實際工作時間」發給工資而低於基本工資,是沒有違反勞動基準法的。
病假超過30天: 勞工請休連續住院普通傷病假期間,適逢例假、休息日或國定假日,是否仍應給予全薪?|沈以軒專欄
病假是勞工很常遇到的假別,但病假可以請幾天? 本篇集結勞工做想知道的資訊,快看過來,律師用3分鐘解答你的疑惑! 如果有需要,文末還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參考。
病假超過30天: 員工請病假,雇主可以扣薪嗎?3重點讓你秒懂病假相關規定
內政部民國74年5月13日(74)台內勞字第315045號函:「一、勞工事假、婚假、喪假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要是勞工留職停薪一年後,依舊無法復工、確定不能勝任所負責的工作時,按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台勞動字第2762號函和勞動基準法第11條,雇主可以終止與勞工的勞動契約,宜發給資遣費。 勞動部強調,勞工有請病假的權利,且能口頭或書面說明請假理由和天數,如果雇主刁難或要求員工改請事假、特休,都是違法的,按勞動基準法第79條,可處新台幣2萬至100萬元罰鍰。 雖然勞動部曾說明「全勤獎金是一種工資」,但由於規範全勤獎金的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只寫到「雇主不得因勞工請婚假、喪假、公傷病假及公假,扣發全勤獎金」,也就是除了公傷病假,勞基法「並沒有明文規定勞工請普通傷病假時雇主不可以扣全勤」。 連續病假只要超過30天,從第31天開始,後面就不分平常日與假日,通通計算在病假天數裡,而通常30天後雇主就可以不支薪,所以律師建議,如果真的非請長期病假不可,用完30天有薪病假後,可以先拿事假、特休等來擋,全部用完後再留職停薪。
病假超過30天: 申請須知/應備文件
本地人力資源顧問預料,香港身為國際都市,加上受外圍經濟放緩因素影響,在今次大裁員潮下,恐怕也難以獨善其身,當中有兩大範疇,隱憂將較明顯,打工仔在企劃職涯時,宜有一定準備。 病假超過30天 自2022年第4季,多家美資大行相繼傳出裁減職位消息,與此同時,加密貨幣商又連環爆煲,毅知顧問公司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表示,情形不禁令不少人聯想起2008年金融海嘯事件。 「過往亦有先例,即使設於香港的公司能做出好成績,有不錯的盈利回報,但當海外總公司受當地經濟影響,需精簡人手時,旗下不同地區的公司,亦不得不跟隨企業大方向而行。」 所以,她預料,今年有較大隱憂、裁員風險高一線的行業,將與跨國企業有關。 先做好3件事令你華麗重返職場 辭職前要知勞工法! 7大公式計算離職通知期及提早走代通知金 金融、銀行行業,今年壓力偏高 … 英國有大學研究發現,即使工作能力相若,在職場做「好人」的同事往往人工都較低,因為他們太專注團隊的工作,而且不太願意主動爭取加薪,甚至較容易被HR的感情牌說服,結果就只好默默地繼續工作或者忍痛辭職。
病假超過30天: 住院: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個月內每服務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個月可累積4天。 勞基法或勞工請假規則並未明文規定,因此如無另行約定,應回歸民法第123條依曆計算(1/1~12/31)。 各位早上好啊,又是充滿希望的星期一,昨天看氣象預報說今天開始會非常的炎熱,且不太會下雨,還請各位出門在外一切都要小心,做好防曬措施,補充水份,不要中暑了喔。 均可依照個別情況,選擇請假假別,因應不同假別,雇主應給付相對應薪資,且雇主不得任意更換或規範員工請假方式。 日前新冠肺炎疫情爆發期間,在公司有同事發燒通常會自行請病假休息,然而,有網友表示自己發燒到39.1度,醫生診斷患上類流感必須在家休息3天、不能接觸人群,但請病假時主管竟要她繼續上班,甚至語帶威脅要她自己看著辦,且不批准她的病假單。
病假超過30天: Q1:勞工一年可以有幾天「病假」呢?
在《僱傭條例》中列明,僱員在受僱的首年內每工作滿1個月,便可累積2天有薪病假;之後每工作滿1個月可累積4天。 有薪病假可在整個受僱期間持續累積,但在任何時間不得超過120天。 打工仔可以根據自己與公司之間所簽訂的合約,計算自己已累積的有薪病假。 病假超過30天 三、分段申請之連續病假,若兩段連續病假間緊密銜接、未被工作日或上述不同假別中斷者(例如:原診斷證明須安胎休養一個月至10/31、又於11/1再出示診斷證明須再安胎休養一個月),仍屬「一次連續」。 企業應該將資遣當作是最後手段,也就是發現勞工工作狀態不佳、常請假的情形,應該要給予提醒,要求改善,甚至是提供必要協助,幫助勞工改善。 如果企業嘗試各種方法後,勞工仍然無法改善,才可以合法資遣。
病假超過30天: 勞動權益注意事項:確診者、密切接觸者、照顧「生活不能自理的受隔離家屬」之勞工
核釋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金制度之勞工,一年內請普通傷病假超過三十日,經雇主同意繼續請病假致全月無薪資之期間,雇主應以「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最低級距一仟五佰元為基準,辦理提繳退休金;如勞雇雙方約定優於最低級距提繳者,從其約定。 至於此連續病假期間中超過三十日以上的天數,依上開函釋見解,超過部分天數(即從第三十一天起算)如遇例休假日,即得一併計入請假期間內,換言之,第三十一天之後的天數如遇到例休假日,毋庸照給工資。 普通傷病假:因個人傷病、生理原因導致無法工作而請的假都是「傷病假」。 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 4 條,勞工每年都有 30 天的半薪病假,超過 30 天後的病假雇主是可以不支薪的;而如果有住院,則是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如果兩種傷病假都有請的話,請假天數在兩年內合計不得超過一年。
病假超過30天: Q7:遇上國定假日如何計算「病假」天數?
現行規定下只要確診者完成「居家隔離7天」即可解隔離、可外出、工作,因此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身體不適,則可請病假,以未住院傷病假計算。 但若其他假別也都申請過了仍未痊癒,根據〈勞工請假規則〉第5條勞工可與雇主協議「留職停薪」,而其留職停薪期間以1年為限。 根據內政部74年4月27日(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行政函釋,除了延長假期在1個月以上時,遇上國定假日不計入。 反過來說,如果延長假期在1個月以上的部分,遇例、休假日就需要計入請假期間內。 意即請病假不論住院與否,1年內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都是折半發給。 員工12月因病就醫需請假一整個月,而該員整年度皆未請過病假及事假,並且尚有特休3日未修畢。
病假超過30天: 服務信箱
時代進步、可否使用通訊軟體告知公司就算數了? 常見的13個「病假」疑問,《104職場力》小編一次整理給您。 勞工請假規則第7條規定,勞工因有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1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4日。 病假超過30天 也就是說,事假最多放14天,且是不支薪的假,雇主是不需給工資的。
給薪部分,14條規定,併入及不併入病假的生理假薪資,減半發給,也就是生理假和病假一樣,雇主仍要支付半薪,另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規定,雇主不可以拒絕員工生理假申請,也不可以視為缺勤,而影響到員工的全勤獎金。 準此,即便請假連續天數已達三十日以上,如中間已跨越不同約定年度,則翌年首日仍應重新計算請假天數,再依前開各問題解析方式判斷是否可併計例休假日,注意不可將前後約定年度的病假合併看待。 因此,勞工申請連續病假期間,如果亦同時合法請休其他假別(例如特休)時,即會阻斷連續計算,此時不得將前段與後段的連續病假合併計算,而應就阻斷後的連續病假重新起算連續天數,再依是否連續超過三十日分別處理。
病假超過30天: 「連續超過30日」住院傷病假之計算,圖文解析現學現用
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12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四、跨越給假年度(如勞資雙方未特別約定,則一般為1/1~12/31),除勞工將享有新給假年度的30日半薪病假外,也同樣將中斷連續病假之認定,須重新依工作日累計連續病假之天數。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勞工4、5月連續病假2個月,由於勞工於5月15日即已連續申請假達30日,因此其後續例、休、假日皆視為請假。
病假超過30天: 病假天數包含例假日嗎?
僱員因身體原因不能正常出勤需要請假,系統內置有三種不同類型的病假:病假、連續性病假和全薪病假,這三種不同假期類型,額度計算方法不一樣,且工資計算也不同,滿足不同的應用場景。 病假超過30天 四、跨越給假年度(如勞資雙方未特別約定,則一般為1/1~12/31),除勞工將享有薪給假年度的30日半薪病假外,也同樣將中斷連續病假之認定,須重新依工作日累計連續病假之天數。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規範,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期不適,以至於在工作過程中有困難時,每月可以請生理假1天,生理假一年未超過3天可不併入病假計算,薪資則減半發給。 但勞動部提醒,若全勤獎金是以勞工出勤狀況發給,具有因工作而獲得報酬的性質,就算是工資的一種;按勞動基準法第21條,勞工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勞工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的工資,不得低於每月基本工資扣除因請假而未發的每日基本工資後的餘額。 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第3項,若勞工一年請病假不超過30天,工資折半發給;意即病假第1到第30天,勞工都可以領取半薪。
病假超過30天: 病假扣薪扣全勤違法嗎?3分鐘讀懂勞基法病假扣薪規範! – 法律010
且每年之未住院傷病假未超過30日之期間,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應不計入請假期內。 惟雇主如給予勞工較法令規定為優之未住院傷病假期間,遇有上述假日是否計入請假期內,法無明定。 病假超過30天 另每年普通傷病假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 由於勞工請假規則規定,普通傷病假分為「未住院傷病假」(1年內不得超過30日)及「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採居家照護、指定處所收治之確診勞工,未於醫療院所住院,如依前開規定,僅能請「未住院」之病假,該病假天數恐不敷使用。 考量此情況是為配合防疫要求,因此,特別發布解釋令,凡是確診勞工經衛生主管機關通知居家照護、收治於指定處所或醫院,於隔離治療期間請病假者,請假的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依法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 內政部(74)台內勞字第302665號函表示,勞工普通傷病假期間,除延長假期在1個月以上者,如遇例假、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日,不計入請假期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