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津貼計算2024詳細攻略!內含疾病津貼計算絕密資料

賠償款項應根據僱員於終止合約日期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而計算。 (三)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如能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其病假不少於連續四天,並在符合其他法定條件下(例如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便可享有相等於僱員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的疾病津貼。 《僱傭條例》只就僱主必須給予僱員最低限度的權益和福利作出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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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院舍及參與不同買位計劃院舍的資助宿位)或醫院管理局轄下所有的公立醫院及機構接受住院照顧﹐或在教育局轄下的特殊學校寄宿。 除傭工因犯嚴重過失而遭即時解僱外,僱主解僱正放取有薪病假的傭工,即屬犯法,可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港幣10萬元。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如衞生主任有理由相信某人是傳染病接觸者,該衞生主任可藉書面命令,對該人作檢疫,直至衞生主任認為該人不再具傳染性為止;或衞生主任認為該項檢疫可由醫學監察代替為止。

疾病津貼計算: 疾病津貼額計算方法

不予計算的期間及款額,因為僱員在該12月內沒有因為放取假期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故須剔除的期間及款額均為「0」。 疾病津貼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病假當天或病假首天(如病假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的五分之四。 很多兼職臨時工都只關心工資多少,用什麼方式出糧,但往往忽略有什麼福利,例如會有有薪假期嗎? 而大家首先要認識什麼是連續性合約(俗稱4.18條例)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 (一)及(三)衞生署會安排有關人士在指定檢疫中心進行檢疫、接受醫學監察及檢測。 疾病津貼計算 在檢疫期完成後,有關人士離開檢疫中心時,會獲衞生署發出入住檢疫中心的相關證明文件,文件內載有有關人士接受檢疫的日期和是否有感染2019冠狀病毒病的情況等,亦會因應受檢疫人士的要求,提供病假證明書。

A:僱員如患病以致身體不適宜工作,僱主應建議僱員求醫並放病假。 僱主如未能安排僱員上班,應向僱員支付假如在該期間上班可得的報酬。 僱主不能扣除僱員在《僱傭條例》下享有的假期,如有薪年假。 疾病津貼為在緊接病假日(或病假首日)之前的12個月的期間內(如僱員在緊接病假日或病假首日之前受僱少於12個月,則在受僱期內)的平均每日工資的五份之四。 如在任何病假日僱員即使並非患病亦無須工作而僱主因此無須就該日支付工資,則僱主無須就該病假日支付疾病津貼。 註:「全職」是指有關聘用符合《僱傭條例》所載「連續性合約」的定義。

疾病津貼計算: 沒有醫生紙如何向僱主證明曾染新冠肺炎?(包括快速抗原測試呈陽性)

如僱主因業務需要,必須安排僱員放取無薪假期,僱主應事先就無薪假期的安排 疾病津貼計算 與有關的僱員進行磋商及坦誠商議,並考慮個別僱員的需要,以達成雙方均同意的安排。 A:倘若僱員被衞生主任要求/命令接受檢疫,並因而須缺勤,只要僱員同時符合以上Q1列明的條件,便可領取疾病津貼。 首先,有效的醫生證明書將由註冊醫生、註冊中醫或註冊牙醫簽發。 而醫生證明書上,會註明僱員不適宜工作的日數,和指出因為什麼疾病或損傷而令僱員不適宜工作。 「病假日」指僱員因受傷或患病而不適宜工作,並以此理由缺勤的日子。 若然休息日是以非定期形式發放,僱主必須於每個月開始前通知其僱員該月所指定之休息日。

如僱主有意作此安排,應於 1 個月前以書面方式通知每名僱員,或於工作地點的顯眼地方張貼告示。 僱主須至少在假期開始的14 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 如僱員在未開始放產假前已分娩,則以分娩日爲產假開始的日期。 在這情況下,僱員須在分娩後 7 天內將分娩日期通知僱主,並說明放 14 星期產假的打算。

疾病津貼計算: 醫生證明書(醫生紙)的種類

以下根據勞工處文件— 與新型冠狀病毒有關僱主和僱員在《僱傭條例》下的責任及權利顯示,逐一解拆打工仔的疑慮。 而《僱傭條例》亦規定,僱主必須在收到僱員以書面發出申索遣散費的通知後的2個月內,向僱員支付遣散費。 如終止僱傭合約的有關日期是在 2003 年 10 月 1 日或以後,僱員可得的遣散費 / 長期服務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 疾病津貼計算 是項修訂的相關條文會於疫情受控及疫苗接種不再構成公共健康重大考慮時予以廢除。 《僱傭條例》的「僱傭保障」部分,目的是防止僱主為了逃避條例規定的責任而解僱僱員或更改僱傭合約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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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曾就一宗僱員在通知期內放取預先安排的年假的案件作出裁決,指上述限制並不適用於僱員辭職的情況,僱員在辭職時有權選擇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法定的年假。 因此,僱員在辭職時在所需的通知期內放取年假,須同時考慮法例的規定及終審法院的裁決。 疾病津貼計算 僱主不應藉強積金計劃的推行,單方面將他的僱員轉為「自僱人士」。

疾病津貼計算: 病假的種類與天數

為協助僱主與僱員訂立書面僱傭合約,勞工處編印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主要涵蓋僱員在《僱傭條例》下可享有的法定權益及保障,供僱主及僱員參考。 A: 《僱傭條例》訂明如懷孕僱員提交醫生證明書,證明她不適宜處理對其懷孕有所損害的工作,僱主便不可將有關工作分派給該僱員。 鑑於情況特別,僱主應盡量與懷孕僱員達成雙方均同意的安排。 以有薪年假為例,年假日期應由僱主在徵詢僱員或其代表後指定;僱主並須至少在年假開始的14天前以書面通知僱員年假的日期,如雙方同意可以較短時間通知則例外。 政府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作出彈性處理,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容許僱員在家工作或讓他放取有薪假期,這有助維持良好的勞資關係及保障所有僱員及社會大眾的健康。 如果只是病假一天,「指明日期」為病假當天;而連續病假多於一天者,則以病假首天起計算,而疾病津貼的支付日期亦不可遲於正常發薪日。

  • 僱員在僱傭合約成為「連續性」前,是否享有休息日,須視乎其僱傭合約內,有沒有訂明可享有休息日。
  • 非固定性休息日- 僱主須在每月開始前將該月內各休息日的安排通知僱員。
  • 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逾期不支付長期服務金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
  • 除了因機器或工廠設備發生故障或任何緊急事故,否則僱主不可要求僱員在休息日工作。
  • 雖然如此,為了盡量令稅局人員信納其帳目紀錄是正確可靠,納稅人應委任稅務代表就納稅人的提存帳/往來帳及借貸帳作詳盡分析及擬備經修訂的財務報表,然後提交予實地稅局人員核實。

關於c項,勞工處勞資關係科呼籲僱主體恤僱員,即使染病僱員未有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日數,也考慮給予有薪病假。 疾病津貼計算 注意:特首在2月初的記者會上表明會盡快進行修例工作,隨後在2月25日的憲報,已刊登《僱傭條例》的修訂草案,接下來就會交由立法會進行審議,才能正式通過條例。 疾病津貼計算 相信在條例未通過之前,與僱傭有關的防疫法例未必會有太大變動,如有更改,小編會繼續為大家更新相關法例條文。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疾病津貼計算: 確診/強檢影響工作 認清疫情相關病假/有薪假/解僱/賠償條件 保障僱員利益

新冠疫情下每日感染人數持續高企,很多打工仔都不幸受感染或因防疫措施而不能開工,影響生計。 另外,很多公司都調整了上班模式和辦公政策,對僱員也有不同程度的影響。 疾病津貼計算 本文整理出普遍打工仔都關心的問題,如因確診染疫 / 強制檢疫 / 強制檢測 (強檢) 而無法上班有沒有保障、甚麼情況下被解僱可追討賠償等,希望幫助受影響的打工仔渡過難關。 按「連續性合約」受僱的僱員,在受僱的首12個月內,每受僱滿1個月可累積2日有薪病假,其後每受僱滿1個月則可累積4日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日。 如你正式提交申請表格後,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本處)將根據你於申請表內所填報的資料及提供的證明文件,來計算可獲發的津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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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僱員的受僱期不足 12 個月,則以該段較短期間計算。 法定假日薪酬的每日款額相等於僱員在法定假日當天或法定假日首天(如法定假日日數連續多於一天)前12個月內所賺取的每日平均工資。 《僱傭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及花紅。 如果僱主在僱傭條款內包括這款項,僱主便必須履行這合約條款,向僱員支付年終酬金。 如有明確協定有試用期,在計算僱員是否合乎資格享有部分年終酬金時,並不包括首 3 個月的試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