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約死約分別12大優勢2024!(持續更新)

假如租客想在「死約」期内終止租約,就必須完成「死約」才可提出,同樣地業主也是如此。 生約死約分別 一般情況下,租客有責任還原單位,如果租客未經業主同意,擅自改建單位,最後又無法還原,業主隨時可訴諸法庭追討賠償。 通知業主後,緊接是遞交正式的退租通知書,否則,業主可以將租客的退租通知視為無效。 退租通知書的內容缺一不可,建議參考網上範本,避免漏掉任何一項資料,導致發生租賃糾紛。 搬屋很難在一至兩日內完成,故租客簽署租約後,便要跟業主商討何時起租,免租期通常是數日,最好是可以向業主爭取較後的起租期,以取得較多的免租日,故要盡早跟業主商討。

生約死約分別

即使租約並未載有該項條款,法律亦會在租約中隱含著租客安寧管用物業的權利。 外牆乃一垂直的平面,所以不是土地,因此也無從產生土地權益。 大廈外牆的權利及權益擁有人(一般在多層大廈)通常可以發出特許權,容許特許權持有人使用外牆,卻不能把外牆租出。 從先例來看,業主必須非常小心,任何提供短期租賃或使用房間/床位的廣告(即使最終沒有成功出租)都可以在刑事訴訟中作為證明犯罪的證據。 所訂立的租約違反《房屋條例》(第283章)第27A條而可能宣佈為無效及非法。 所謂「生約」和「死約」,是區分於解約條款和修改租金的權利。

生約死約分別: 生約死約分別: 當雙方簽署正式租約之前,業主有時會要求租客簽署一份類似臨時租約的文件(可能會被稱為「租契協議」或「租約確定書」)。簽署這份文件有甚麽後果?

找盤源時要注意代理的合法性,目前有部分代理沒有政府認可的執業牌照,要慎重選擇。 值得留意的是,業主同意租客更改單位結構,亦可能會要求收取較高按金。 另外,入伙前,最好先影單位內的大小瑕疵,寄給業主就更好,以免搬遷時大家有爭拗。 這通常被稱為「對因欠交租金而藉訴訟沒收租賃權的濟助」,受《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第21F條管限。 更重要的是,租客往往誤解,以為因租客違約而終止租賃後(即欠租而被強迫離開),賠償金額只限於向業主繳付的按金金額,並在終止後雙方「徹底分清」。 由於業主可能因租客不當地終止(即拒絕履行)租約而遭受進一步的損失(例如無法在租賃的剩餘期限內找到替代租客而損失的租金),所以這理解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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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約死約分別: 租約範本

在起租日起計,頭十二個月業主及租客都不能單方面擅自終止租約,否則屬單方毀約,守約方有權追討賠償。 最大的問題是大部分買家無法親自看樓,買家很難知道單位內部情況,比如間隔、水管道狀況、內籠裝修是否有改動。 依靠房東了解租客的背景和房租支付記錄,所以是有風險的。 此外,購買“連租約”單位,申請按揭會更困難,按揭比例會較低,最高只可做五成按揭。 既然該租約乃由業主的代表律師草擬,固然無可避免地會以ABC公司的權益為依歸。 在這種情況下,D 先生保障自己的最佳方法當然是聘請律師行,以使雙方均能獲得專業法律意見。

不過,作為租客,若能接受兩年死約條款,可嘗試進取地還價,要求業主調整租金,看業主能否接受。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本港經濟受創,住宅租金出現明顯回落趨勢。 據中原地產新簽租約數據顯示,5月全港107個大型私人屋苑實用面積平均呎租33.2元,較2020年4月33.3元再跌0.3%,連跌十個月共12.4%。 相反,如果業主有信心一年後樓市暢旺,租金會大升,當然可以堅拒絕簽署兩年或更久的死約。

生約死約分別: 生約死約分別: 業主將有租約之物業出售

租賃協議可能包括一項條款,列明若租客未能依時繳付租金,業主有權沒收有關租賃(即終止租賃並收回物業)。 但如租約內並未包含有關禁止租客分租的條款,即使分租單位(或其部分)予其他人的行為並未獲得業主同意,本身亦未必算是違法(視乎租客的分租行為是否違反上述任何政府規例而定)。 由於租賃的效果就是在租期內把物業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因此租客可在租期內猶如業主一樣隨意處置有關物業(但不包括作出非法而導致違反租約的行為),當然也包括把物業分租予第三者。 任何人士均可在土地註冊處查閱在香港之物業的擁有權資料。

  • 而家居保險則由租客自行決定是否購買,家居保險目的是保障家中財物,這要視乎自己的貴重財物多少而定,但始終多一重保障是好,購買家居保險也無妨。
  • 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說明退租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解答關於退租的常見問題。
  • 現時法例上並無明文界定「生、死約」年期,不過坊間普遍流行簽兩年租約,而這份兩年租約,通常再可細分成「一年死約」及「一年生約」。
  • 所謂的一年死約,其實是租客在租住期內,是沒有退租權的。
  • 教育局周二(23日)公布措施,便利擬於8月及9月到內地就讀高等院校並需要政府協助入境內地的香港學生,透過電子表格向教育局提供資料及文件,以作跟進。

在任何一種情況下,業主都應向租客提出書面要求,指明違約行為,並要求還原間隔牆(如果可能的話)。 如果間隔牆是結構性的,那麼所造成的損害可能是永久性的並且是不可修復的。 親身到場視察,了解物業真實一面,如物業內窗身是否滲水、甩灰等,最重要是預先問業主是否負責維修,抑或要租户自行維修,又如留意屋內是否有傢俬及電器,以便稍後向業主問是否列內租約內。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如果打算搬走,你最早也只能夠在第11個月之后,提前一個月向房東提出解約。 當然,買“連租約”樓可以省去另找租客的麻煩,還可以提前算好租金回報。

生約死約分別: 租約期限:咩係「一年死約、一年生約」?

例如簽定「死約」一年,但已經過了10個月租期,還餘下2個月便提出退租的話,便需要賠付2個月的代通知金。 假設一個月寫字樓的租金為10萬,而租客希望提早2個月退租的話,便要賠償20萬代通知金才能退租。 至於生約,業主可選擇不予續約,以一個月通知租戶解約,租戶亦可以續約或不續約,但業主有權在生約期內調整租金。 「死約」等於固定合約,就是業主和租客在「死約」租期内,都會受到租約的約束,必須履行合約條文。

生約死約分別

若果經代理揾租盤,代理會要求客人簽睇樓紙,目的是防止客人自行聯絡業主洽商或改用另一間代理公司,或「改口」要求降低佣金或相關條款,以保障代理。 一旦租户不經這位代理租住相關單位,需向原代理賠償佣金。 正如買樓一樣,物色合心水的租盤,來來去去要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租金、地區、交通、附近環境、配套設施等。

生約死約分別: 提早通知業主

如果租客在規定的時間內通知業主他決定行使“優先續租權”,業主是不能將出租物業在“死約”屆滿後另租他人的。 如果個業主在生約期解約,用同樣或更低租金租向他人,可以嗎? 那是不是說租客在生約期是完全沒好處(除了那一個月通知期之外). 搵到合心水的租盤,租金又合適,就來到準備傾租約細節及簽租約的環節,雙方亦要討論一些租賃條款,例如生約、死約,更要為租約打釐印,保障大家。 2.租客同意及保證於退租日將上述租用物業全部以空置形式(連同由主提供的傢具電器(如有的話)交與業主接管。 租客有機會在剛搬入新單位或寫字樓時,進行過大裝修如安裝假天花及鑽牆等,如果有類似情況發生,業主可以根據租約條款,要求租客交吉 (即將單位徹底清空)、保留或還原改動。

生約死約分別

如果租客未能於退租日將上述租用物業依第二條款交與業主接管,業主有權循法律程序將租客逐出上述租用物業,同時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業主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用。 租客同意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下簡稱「退租日」)與業主解除及放棄其對上述租用物業的一切租用權益,而該租約將於退租日被終止。 4.如果租客未能於退租日將上述租用物業依第二條款交與業主接管,業主有權循法律程序將租客逐出上述租用物業,同時業主有權向租客追討業主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損失(包括經濟損失)及訴訟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退租通知書並不是免除責任的藉口,換而言之,即使雙方同意並簽署了退租通知書,租客都需要為先前提早退租違約的行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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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很多時租客及業主都不注重打釐印手續,萬一有紛爭,租約有機會不獲法律保障。 業主陳先生年初以1萬元出租單位予黃小姐,履行租約3個月後,陳先生發現現時租務市場暢旺,便想加租至2萬元。 除非合約有列明特殊條款,雙方事前有議定在特定情況下,「死約」退租是沒有違約,否則雙方都必須繼續執行租約條款。 「死約」期間,任何一方都不能能增加或減少租金,連同退租一樣都是違約需要作出賠償,除非租約有列明特殊條款。 而租金「全包」概念,一般是指住宅租客每月繳付「全包」租金後,其他一切所租物業相關的差餉、地租、管理費及雜費均由業主負責。

千居將會在以下文章,說明退租流程和相關注意事項,解答關於退租的常見問題。 舉例說,假如每月租金1.5萬元,兩個月按金是3萬元,一個月上期是1.5萬元,連同7500元地產代理佣金,即首次租樓開支為(1.5萬元+3萬元+7500元)5.25萬元。 如果租户在租約完結時能按照租約還原單位,業主便會發還兩個月按金。 一般來說,租户入住前要向業主支付兩個月租金作「按金」,以及一個月租金作為「上期」,這就俗稱「兩按一上」,如果是經地產代理物色到租盤,便要再付佣金給代理,佣金通常是半個月租金。 業主的代表律師會在業主和準買家將要簽訂的買賣協議內,加入合適的條款,以確保解除業主在有關租賃下的責任。 就資助房屋單位(即居者有其屋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綠表資助自置居所試驗計劃及夾心階層住屋計劃)而言,必須確保單位擁有人已補地價及取得房屋委員會的轉售/租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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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也要提醒大家,假如業主和租客都同意在「生約」前,更改租約內容,例如是加租或減租,最好是在「生約」生效之前,訂立一份新租約,避免日後出現租務糾紛。 與業主簽訂租約時,最重要是在租約上簽名並繳付釐印費,這樣才有法律效力,一旦有訴訟的話,法庭會受理。 約租的一般做法是,業主負責有關外部及結構性的維修,租客則負責內部及非結構性的部分。 所謂內部、外部、結構性、非結構性等這些詞語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有不同的解釋。

  • 大廈公契乃一份對一幢樓宇內所有單位的擁有人均具有約束力的協議。
  • 其實在一年死約期限過後,雙方都同意繼續租住,生約則會如常實行,除非有一方提出重新簽訂租約。
  • 綜合以上介紹,“出約”和“死約”的區別在於是否具有提前解除合約的權利,因為“死約”是不能提前解除的,即雙方都無權提前解除合約。
  • 現時香港業主和租客,普遍所簽訂的租期都是兩年,也就是我們經常聽到的一年「死約」,一年「生約」。
  • 準租客應要求單位擁有人提供房屋委員會發出的確認函副本,以證明已補地價。
  • 搬屋很難在一至兩日內完成,故租客簽署租約後,便要跟業主商討何時起租,免租期通常是數日,最好是可以向業主爭取較後的起租期,以取得較多的免租日,故要盡早跟業主商討。
  • 科學家和分析人士指出,俄羅斯在大幅削減對歐盟的天然氣供應之際,卻在芬蘭邊境附近燃燒大量天然氣,估計燃燒量相當於歐盟每日需求量的0.5%,形容做法是一場環境災難。

同時,租客需要帶備工作證明文件,例如工作證、糧單、稅單及強積金供款單等,以向業主證明有穩定收入,能遵守租約。 若租客能證明入息穩定,而且沒有不良財務紀錄,或者更能成為議租的理據。 3.租客退租時屋內如有非自然損毀或不符合租約上的裝修改動如磚牆、安裝假天花,業主有權利將租客存放在業主的按金用作維修工程,如按金款項不足之數,租客仍需負責補交。 租客根據一份日期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所訂立的租約(以下簡稱「該租約」)租用上述的物業。 不過,如果遇上立心不良的業主,可能會以單位有損毀為由,要求租客支付按金以彌補裝修費用。

生約死約分別: 租約的印花稅(釐印稅)

一般「生約」都是緊接著「死約」期,當「死約」期完結就會到「生約」部份。 「生約」的意思,是指擁有一年的續租權利,這權利包含退租、加租、減租等,即是在「生約」這段租期內業主和租客,任何一方給對方一個通知期,就能終止租約。 除此之外,在「死約」期內,任何一方提出退租、增加租金或者減租,都是屬於違約動作,行動一方需要作出賠償,除非租約上有特殊規定能夠進行相關修改。

生約死約分別: 業主是否能夠拒絕,租客於生約期間提出退租?

BIZHUB 編輯每天為你發送精選文章,若同意請在以上的欄目輸入電郵地址並按下訂閱鍵。 建議透過面交或郵寄掛號信方法交收退租通知書,以確認對方能收到信件。 為免日後有此類的爭拗,建議各位租戶退租時,應拍照記錄單位或寫字樓的情況,證明退租一刻的實則環境和情況。 人民銀行公開市場逆回購3000億元人民幣,屬7天期操作,利率維持2厘。

生約死約分別: 一文看清 租約上的「生約」與「死約」

一般租樓會先簽定「臨時租約」,並訂明在另一個日子簽正式租約,給予雙方冷靜期。 但任何一方「撻訂」都需附上法律責任,包括支付一個月租金和全數代理佣金。 4.如租客在交還租用物業時,單位情況良好及交連同業主所提供的傢俬和家電(如有)交與業主接管,業主必須將按金$_________悉數回給租客。 不過,基本的元素如業主、租客及物業資料、書面通知日期、正式退租日期、代通知租金安排,以及租客如何交還物業等細則,都已經清楚列明在退租通知書上。

假若租客在在租用期間能保持該單位或寫字樓良好的狀況,也有準時交租並遵守相關法律,業主理應要將按金發還給予租客。 2.租約期滿,住客如繼續租賃或退租,須於壹個月之前以書面通知(續租則另訂新租約方生效力),否則租客須補償一個月租金給業主。 1.規定租客在租用期內不得退租,否則按照所餘租期之時間賠償租金。 如租客在租用期一年之內要求退租,業主有權扣除一個月按金之數目以彌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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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約死約分別: 中原地產 買樓,租屋,放盤,更輕鬆!

按法規,業主與租客可自由協商住宅租約條款,例如租期的長短、租金的計算單位及付款方式、按金金額等。 生約死約分別 業主的立場亦取決於是否有任何明文規定,讓業主依據以指控租客違反租約,並因此終止租約。 如果沒有任何明訂協議授予業主終止租賃的權利,則可能難以對租客沒收管有權。 生約死約分別 在這種情況下,業主的補救措施可能僅限於對租客申請禁制令,以禁止任何滋擾或非法使用。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陳淑儀解釋,坊間出售或網上提供的租約範本,未必由熟悉租務法律的人士編寫,往往出現過時、已廢除的條文,使用後可能招致糾紛。

生約死約分別: 香港花園凶宅9大著數

或者,雙方可以通過同意根據當前市況在重新談判後增加/減少租金來繼續租賃。 因此,縱使一份租約乃經雙方律師交涉才達致共識,仍可能會把很多責任加諸租客。 由於在租賃期內,租客已等同於物業的「負責人」,負責業主沒有足夠知識或控制權的事項,所以這種表面不公平的現象,其實是相當合理的。 無理終止租約的行為可能令業主違約(甚至是廢除性違約),需要為租客的損失賠償,或有時需強制履行租約(如下所述)。 生約死約分別 妥善草擬的租約都會包括一項條款,列明業主承諾讓租客安寧地管用物業。 所謂安寧地管用,並不單純指免受噪音滋擾,實在更引申指免受業主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