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轉讓必看介紹

在 2022 年按揭保險計劃新例下,9 成按揭樓價上限增至 $1,000萬8 成按揭上限增至 $1,200萬元。 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 $0,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由於是 nil consideration,妻子不用付印花稅。 而且因這無償代價是法庭所批,稅局之後不會追討印花稅。 Adam Ho 除了會計專業領域外,亦是數碼推廣公司和電商培訓公司的創辦人,對創業、數碼營銷、電商培訓等有豐富經驗,近年毅思會計積極開拓更多周邊服務,給予客戶更大價值。 物業轉讓 先要了解的是居屋是以家庭為單位,而且是用作自住,如果是同住家庭成員之間的轉讓,往往較易符合酌情條件。 近年來在地產市場上不時聽到「成功需父幹」等說法,即是父母送樓予下一代,部份會協助子女付首期,甚至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 裝修現金券、免費裝修諮詢、師父上門度尺報價、驗樓服務、裝修工程折扣等等。

物業轉讓

「樓契」絕對講得上是一個物業的生命,作為單位業權的證明,是一份把物業由原業主轉移到新買家的一份文件。 年才完成,受贈人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困難重重,即使真的於市場放售,地產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都避之則吉。 假設夫妻二人聯名買入第一層樓,之後想以首置身份購入第二層,其中一方可甩名,將業權轉讓至另一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即可以低稅買樓。 樓宇轉名的常見做法,是以「轉讓契」轉讓物業,物業買賣中除了簽署買賣合約,還要簽一份「轉讓契」,以確認業權轉讓。 物業轉讓 就此,買家需要對公司進行法律、財務及稅務方面的盡職調查。 因此,無論您打算置業自住或作投資,都必須了解《印花稅條例》中的條文,掌握現行各項物業的印花稅,以瞭解及控制置業的成本。 政府對置業施以辣招,並豁免首次置業人士,無非希望抑壓過分的投資需求,並留有空間予具真正居住需要者上車。 但當投機者放肆鑽營,辣招意義、效用便大打折扣,政府有責任堵塞漏洞,為樓市降溫。

物業轉讓: 情況1:決定離婚後雙方私下轉名,沒有涉及訴訟和調解員,按揭可當正常買賣進行

以上內容涉及專門和複雜的法律知識及法律程序,本文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構成任何個別個案的法律意見。 如讀者需要任何進一步的法律諮詢或協助,歡迎向我們的房地產團隊查詢,我們樂意與您聯繫。 如欲獲得前述退稅安排,市民需要在售賣第二項住宅物業的協議日期後2年內、或在出售原有住宅物業的轉易契日期起計2個月內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額外稅款,以較後的日期為準。 物業轉讓 其次,夫婦的首置名額應有所限制,如夫婦間有任何一人擁有住宅物業,另外一方即使不持物業,也不再享有首置資格。 始終,首置優惠應只提供予具居住需要者,而男女一旦結成夫妻組織家庭,理論上若任何一方擁有住宅,即可滿足其居住需要,故不應再被視作為首次置業人士。 根據《印花稅條例》規定,買賣任何香港股票均須徵收印花稅,印花稅的稅率將取決於股票的金額或其價值。

倘若法律代表有變,則請使用紙張形式的申請表為其後的文件申請加蓋印花。 除上述轉讓業權的手續費外,業主並須繳付一切有關轉讓業權的費用,例如房委會批契費、申請更改按揭貸款安排的手續費 (如適用)、厘印費及簽契費等費用。 根據房屋條例,單位除在首次售出日期起計兩年後,經第二市場轉售,或已繳付補價外,是不可自由轉讓物業業權的。 但在特殊情形下,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業權轉讓之申請。 一般來說,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該日計起,除非合約內另有訂明,物業風險就轉移到買家身上。 因此,買家應該確定在簽訂日期後有足夠的保險保障物業。 如果臨時買賣合約不具法律約束力,買家需承受的風險就限於失去簽訂正式合約前的訂金,所以大多數買家只會在簽訂正式合約後投保。

另外如物業買入後,在 36 個月內放售,原本需要付「額外印花稅」,但因為政府將近親轉讓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故可豁免額外印花稅(原可高達樓價的 20%)。 如果你本身已擁有一個物業,又想再買多一個物業作投資或收租之用,你就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當中較高的稅率,即樓價的 物業轉讓 15%。 如果你選擇透過近親轉讓的方式先出售業權,可豁免15%的從價印花稅,只需要按一般的物業印花稅繳稅。 完成業權轉讓(「除名」)之後,該人士就可恢復首置身分,若之後再買物業,可節省高達15%的「辣招」稅。

由於轉名的樓價由雙方自訂,轉讓價越低、印花稅越少。 但樓價不能偏離市價太遠,否則稅局有權於7年內,追討印花稅差價。 另如定價太低,銀行按揭貸款額亦會下降,未必能套足現金,作為購買第二層樓的首期。 部分銀行容許以估價行估價為基礎,再調低10至20%作為轉名價。 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送出物業後 5 年內,假若原業主不幸出現財務問題,終致破產,根據《破產法》,破產管理官或債主有權向法庭要求索回該物業。 這種做法是為了避免欠債人在申請破產之前,刻意把自己的資產轉移,從而逃避還債責任。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夫妻50/50聯名持有一個物業,先把物業轉讓給其中一方。 假設原物業市值600萬,買賣轉讓50%業權即是300萬,需繳付600萬3%印花稅的一半,也就是9萬。

… 如任何人正進行購入或正建議購入某公司的股份,在該項購入進行之前或同時,該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不得為該項購入而直接或間接提供資助。 初步協議一般會是採用意向書或備忘錄的形式,而當中的條款通常都會對協定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初步協議的條款通常包括各項承諾、條件、保證條款、及完成責任等。 假如買家以信託受託人(trustee)身份替他人簽訂買賣合約,他便不算是代表自己行事。 所謂盡職調查,即透過一些網絡和渠道,去調查公司有沒有隱藏債務或訴訟,以及要賣方做完整的核數師報告(audit report)。 AC Accounting) 是一間專業會計公司,成立自2013年,服務超過2000間中小企,客戶迅速增長,對開公司、會計報稅等有豐富經驗。 物業轉讓 毅思會計提供一站式專業會計報稅服務,客戶業務涵蓋多個行業。 答:在一般情況下,未補地價的居屋不能自由轉讓,只有補了地價才可以到自由市場買賣。 不過要留意的是「自由」二字,即使是未補地價的居屋,也可以在特定條件之下轉讓,除了居屋白表市場和「白居二」之外,在特殊情形下,房屋委員會可根據個別情況酌情批核業權轉讓。 稅務局對「近親」也有定義的,會接受有血緣關係、半血緣關係,有夫婦關係、領養或繼養關係的人士的父母、配偶、子女、兄弟或姊妹,均會視為「近親」看待。

要申請物業業權轉讓,必先清楚了解所有有關業權轉讓的條例。 實際上,轉讓形式有不少問題,常常引致延誤並影響物業的流動性。 因此,香港提供業權保險,保障交易不會因業權條例的不足而受影響。 除了一般的第二標準印花稅率(即舊稅率)其他稅項一律不需要繳交。

物業轉讓: 【樓宇轉名】樓宇轉名律師費多少? 遺產樓宇轉名手續是什麼?

在這個情況,買家買入新樓時仍需要繳納較高昂的「新AVD」,但符合條件後便可按《印花稅條例》的退稅機制退回差額。 這種方法的好處,除了可令業主重拾首置客之身,在另購物業時享有較低印花稅之外,由於政府視內部轉讓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故此類轉讓可豁免高額印花稅。 而不論是首置交易或近親轉讓,買家均不用繳交總樓價15%的從價印花稅,而只是按舊式的累進印花稅制繳稅(或稱第二標準稅率)。 至於繳付了「額外印花稅」後,又是否代表可不用交「利得稅」呢? 在香港,純粹買樓獲利是不用被政府徵稅的,「利得稅」只是公司業務賺錢所繳交的稅項。 因此,如果物業涉及公司業務賺錢,買家就需要繳付「利得稅」。 但這並不代表公司不用交「額外印花稅」,兩者是分開獨立處理的。 但當然,如果「額外印花稅」是由業主支付,而繳付金額又屬於「業務開支」,在報稅時可當作開支扣除後才被政府徵稅。 此外,若果買家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以公司名義置業,均須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以及15%的「從價印花稅」。

這種做法既可以令其中一方回復首置身份,亦可以避免另一半賣樓,多點保障。 送契樓的送贈法律程序一般需時 3 年才完成,業權並不穩固。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這多數會令人卻步。 大部分銀行考慮到送契樓法律程序需時,加上送贈人破產的話又引起一場業權風波,故拒絕為5年內曾簽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的物業批出按揭。 安全起見,有些大銀行更不會為 8 至 10 年前送出的物業承造按揭,大大影響了受贈人將來放售物業的市場。 物業轉讓 所以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無後顧之憂。 前文提到即使送契樓成交價是零元,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讓契或無償轉讓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送契樓不享免額外印花稅,如果是送贈日期起計 36 個月內放售物業,仍要支付額外印花稅。 要留意的是,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有些銀行基於風險問題,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近親轉讓除了能節省印花稅,更可為原有物業增加按揭額。

  • 即如果你是以 6 成按揭買入現有單位,並正在供款,則不能透過轉按或加按,享用新按揭成數,藉此套現。
  • 有點非常重要的是,你要付的利得稅不是以你的買入價計算,而是用公司最初買這物業時的樓價計算。
  • 凡買賣合約或樓契,以及租約的加蓋印花申請,你可選擇在遞交申請表前使用”儲存及離開”鍵儲存已輸入資料的申請表。
  • 跟「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略有不同,「額外印花稅」是旨在阻止買家在短時間內沽出物業,而需要徵收的一項稅項,但法律上卻沒有訂明應該由業主或買家所支付。
  •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樓宇轉名,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在現行政策,購買居屋單位時亦可提出與申請表上的一名家庭成員,以「聯權共有」的方式聯名擁有物業,即俗稱的「居屋長命契」。 而如聯名人遇到財務問題,被債主入稟追討,需要被銀行收樓,或被財仔入紙申請破產,在分權共有的情況下,只得該位聯名人的業權會受到影響。 而該聯名人遭財務公司拍賣業權的份額,市場稱之為「半契樓」或「碎契樓」。 不可,因為銀行不會做送贈契物業按揭,另外賣樓都不容易。 對於大部分香港人,物業投資一直以來係在眾多投資產品裡面屬最受歡迎之一。 物業轉讓 除了買樓用作收租之外,好多新婚夫婦都會夾份聯名買樓用作建立家庭。 亦正正係因為這個原因,當時機成熟好多夫婦都會選擇將其中一方在現有物業的業權轉讓給另一方(夫妻轉名),俗稱甩名、內部轉讓或近親轉讓。 這樣可以讓業權賣方重獲首次置業身份再買多一層樓同時避免繳交辣招稅項。 有關計算方法,有部份律師樓會以先全個樓價計算印花稅,再按比例(即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向買方收取﹔亦有部份律師樓會先按比例(指賣出的業權百分比)來計算樓價再從而計出印花稅。

【買樓入門】2021印花稅買樓攻略 入市買樓除了要計算樓價、裝修、律師費、傭金等開支外,亦要記得預留一筆錢支付物業印花稅。 準買家不單要了解買樓印花稅的分類,更要知道哪些稅項和你… 不過,買家這樣可能會被稅局發現,稅局會將以上2個交易視為一系列交易,除非買家有合理解釋,否則稅局有權以300萬元的樓價計算印花稅,追回原來印花稅的差價。 以600萬物業為例,由夫妻二人各持有一半業權,由於舊稅率計算,如物業售價低於200萬元,印花稅只需要100元。 物業轉讓 舉例,一個單位由三個買家在2012年10月27日共同聯名購入,業權各佔三分一,即「額外印花稅」期限原本去到2015年10月26日。 只要這三名共同持有業權的買家,在2015年10月27日後才轉售單位,單位便不受「額外印花稅」所掣肘。 計算方法是用「物業交易價格或市值」乘以「稅率」來釐定。

以買賣公司股權得到相關物業的擁有權,買賣雙方只需繳納等於公司股權買賣合約代價的0.2%的印花稅,以及相關轉讓文書每張$5的定額印花稅,故此通常比一般物業買賣繳納較少稅項。 持有full paid物業的空殼公司可以申請按揭,只需要股東作為聯名借款人或擔保人,以股東的入息去計算壓力測試。 所以,前提是你必須前現金付清購買公司(持有的物業)的款項。 銀行是不可能借錢給你去買公司,雖然大家都知道你買的是其持有的物業。

然而,雖然措施成功擊退炒家,但卻同時令自住業主擔心沽貨後再入市時,需要受制於額外印花稅期限,而更不敢輕舉妄動沽貨,大大削弱了市場的流動性。 由於當時政府錯判形勢,認為市場尚有炒風,故在2012年10月進一步加辣,對持有物業時間的要求及稅項進一步上調,「額外印花稅」期限拉長至三年,稅率也同步上升。 一般而言,想將物業轉讓子女等直系親屬,其中一種做法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無異。 如想將物業留給子女,可以利用「長命契」方式加入對方名字。 物業轉讓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又可防止子女取得物業後,隨即變賣物業,形成自己無家可歸。 不過,2008年金融海嘯後,美國政府帶起全球的稅務申報及銀行業對離岸公司的開戶難問題後,離岸公司持有物業的目的也由隱蔽財產變為慳物業交易稅。 轉讓同意書只有一年期限,所以必須盡早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如未能於有效期內完成業權轉讓,業主便需要重新提交申請及繳付有關費用。 獲發轉讓同意書後,業主須自行聘請律師辦理轉讓手續。

再者,非近親轉讓,如過份低於市價,有送契之嫌,未來5年賣樓下手買家也未必做到按揭。 家庭成員或朋友間用分權共有方式持有相應比例的業權。 其中一人先把其比例的業權轉讓給近親;沒有持有任何物業回復首置客身份後,再買入住宅單位。 如近親轉讓的單位仍有按揭,轉讓後申請按揭時,要求會與一般的按揭申請一樣,需交上收入證明等文件,銀行亦會安排壓測。 因此仍有按揭的物業近親轉讓時,要考慮買方是否能有能力通過壓測。 而近親轉讓就是以聯名或個人名義持有物業的人士,可透過內部轉讓(出售)的方式,將持有物業的業權轉名給近親,例如父母、兄弟姊妹、配偶、子女等。 政府預計在新系統實施后,可縮短物業轉讓文書的加蓋印花程序所需的時間,印花稅署收到稅款后可即時進行有關程序,現時則需要六個工作天。 不過,政府在最近的施政報告宣佈將修訂《印花稅條例》,廢除雙倍印花稅。 待相關條例草案獲立法會通過,任何在2020年11月26日或以後簽立以買賣或轉讓非住宅物業的文書的「從價印花稅」將會以較優惠的「第2標準稅率(第2部) 」徵收。 市民如在2012年10月27日後購買住宅物業,並在36個月以內賣出該物業,均需繳納「額外印花稅」,除非符合豁免情況。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香港首個A.I.按揭評估報告,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然後才決定落訂及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另外,如欲了解「最高可負擔貸款額」或「能否通過壓力測試」亦可使用ROOTS上會獨家按揭計算機。 近親轉讓是指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之間買賣或轉讓住宅物業,只需要支付舊的印花稅,例如兒子把手上唯一物業轉讓給母親,甩名後回復首置客身份,就可以用回舊稅去買住宅單位。 如果在市場上買入一個800萬的住宅單位,那只需俾3.75%的稅率,即30萬。 在香港,申請人毋須繳付遺產稅,而遺產繼承的業權轉讓不須支付印花稅。 一般會由繼承人負責還款,除非遺囑另有安排,如由其他遺產作還款之用例如保險費。

而如果在未過罰息期之前重新承造按揭,可能要向銀行交回現金回贈及支付罰息。 根據現時的法制,丈夫可以一直重覆這個動作──購入物業再轉讓予妻子──那麼丈夫就可永續首置身分,每次置業都免卻辣招稅。 相比15%辣稅,適用於首次置業的印花稅稅項僅為1.5%至4.25%,如果是樓價200萬元或以下的物業,更只需支付100元釐印費。 所以,即使是容祖兒,也只是向熟人-該公司原任董事為英皇娛樂酒店行政總裁余永焯,以公司轉讓形式買入物業。 物業轉讓 申請書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作處理轉讓業權申請及提供予差餉物業估價署作發出徵收差餉 / 地租通知書之用。 對於親人離世,除了感到悲傷之外,亦有可能立即牽涉遺產的處理問題,如果遺產包括未供斷的物業,問題則更為複雜,我們決定一文釐清遺產貨轉讓、稅項及按揭的議題。

而近日有新聞報導,有買家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進行物業賣買,以節省過千萬元的印花稅項,事實上有關新聞於近年亦屢有所聞。 反觀若物業屬於「分權共享」,則去世者持有份數會由其受益人來繼承,當繼承後要重新處理按揭問題,銀行可能會因應其能力作按揭審批。 個案中,谷友丈夫的物業屬於「單人持有」,如果谷友想繼續沿用丈夫的按揭,要在轉讓前向銀行查詢,否則按一般程序,當谷友繼承物業後,銀行也理應會需按照其能力重新審批。 物業轉讓 一般而言,我們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轉售,都需要按持有時間繳付不同稅階的「額外印花稅」;但在遺產繼承上,即使你在繼承物業後三年內沽出物業,稅局都可免收。 但如果谷友在繼承物業後,把自己原先持有物業沽走,保留了遺產物業,假以時日再多購入住宅物業,這時候「從價印花稅」仍會否豁免呢?

物業轉讓: 股份轉讓印花稅

第一種情況是雙方決定離婚後,私下解決,沒有打官司。 這情況下,丈夫可以以當時樓價直接轉名給妻子,不需要以送契形式進行。 只要買賣價不是過份低於市價,便沒有送契之嫌,妻子可以做按揭。 物業轉讓 近年,不時出現以「轉讓公司」形式買賣物業,因為可以令買方省了釐印費及賣方可能不用繳付利得稅,其實若果進行順利,亦不失是一個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