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高級技術員2024詳盡懶人包!內含澳門高級技術員絕密資料

內地出入境管理局本月9日宣布,由今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注」政策,符合資格的六類人才,包括傑出、科研、文教、衞健、法律及其他人才,可申請有效期五年、三年或一年的人才簽注。 到廣州出席「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服務高質量發展大會」的陳國基,在開幕儀式致辭時說,隨著新冠疫情進入新階段,世界各地採取不同的措施招攬人才,香港作為成熟的經濟體之一,也不例外,以更好對接國家「十四五」規劃、大灣區建設等重大戰略,把握當中的機遇。 值得一提的是,如筆試合格及獲豁免的投考人仍未持有“政府服務登入帳戶”,本局呼籲投考人盡早開立“政府服務登入帳戶”,屆時便可透過電子平台,以便捷的方式向擬報考的部門提交書面聲明,節省填寫及親送書面聲明的時間。 澳門高級技術員 成立專責國家安全執法及相關工作的“保安廳”,以及轄下四個處級附屬單位──“國家安全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行動支援處”和“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負責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情報搜集及分析、案件調查、反情報反間諜、行動支援、法制建設研究等職務,以及依法為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提供支援。

澳門高級技術員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員邵文錦,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二日,即其到印務局擔任職務之日起,自動終止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之職務。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技術員勞巧綺,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一日,即其到教育暨青年局擔任職務之日起,自動終止以長期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之職務。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勞翠雅及陳萱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並按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的《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第二款a)項,追溯自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第6/2010號法律第十三條,以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吳綺雯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三職階二等高級衛生技術員,自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以及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馮亦魯在本辦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650點,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九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a項的規定,應屬臨時委任之本局法律範疇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高嘉仁的要求,由二零一九年六月四日起,免除在本局的職務。

澳門高級技術員: 專業

根據現行《行政長官及司長辦公室通則》第十八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七款及第十九條第十款,以及《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修改行政公職局第一職階主任翻譯員林子龍徵用到本辦公室服務之狀況,新職級為第一職階顧問翻譯員,薪俸點675點,自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起生效。 吳秋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其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制度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的職務,於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在行政長官辦公室開始擔任職務之日自動終止。 根據第4/2017號法律及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和第四款,以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鄭芷瑩及梁梃熙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05點,自公佈日起生效。 黃潔瑜,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屬長期行政任用合同——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配合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晉階至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為420點,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劉婉薇——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條第一款a)項、第二十二條第一款及第四款的規定,由臨時委任轉為確定委任為懲教管理局編制內高級技術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七日起生效。 (一)司法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刑事偵查員李健明,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3828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

澳門高級技術員

在刑事技術輔導員職程內由某一職階晉升至緊接的較高職階,須在原職階服務滿兩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 一、各部門應主動調整本身的人員編制以配合本法律所定架構,並須在聽取行政公職局的意見後,於本法律生效日起計三百六十五日內透過行政命令公佈調整後的人員編制。 四、按本條第一款(一)、(二)、(四)及(五)項的轉入規定,以原有薪俸點相對應的職階轉入各職程的人員,如其轉入後所處職階的緊接較高職階的薪俸點較其轉入前所處職階的緊接較高職階的薪俸點少,則轉入緊接較高的職階。

澳門高級技術員: 服務時間

B)如屬晉升至職程內的其餘職等,須在原職等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又或須在原職等服務滿兩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十分滿意”的評語。 四、在原職等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者,又或在原職等服務滿兩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十分滿意”的評語者,可由原職等晉升至緊接的較高職等。 (二)如屬晉升至職程內的其餘職等,須在原職等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又或須在原職等服務滿兩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十分滿意”的評語。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區國羨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十二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劉惠賢、甘智茵、譚巧芝、陳靄茜、杜麗怡及邱智瑩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首位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四日及第二至六位自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同月同日第80/92/M號法令及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以散位合同方式聘用袁麗瑩、李淑敏、何偉鴻及陳建文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薪俸點為195,為期六個月,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七月二十七日、八月三日及八月十日起生效。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在本局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方式擔任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梁基耀,自二零二二年三月十日起因達年齡上限,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四條第一款c)項、第二款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十五條(一)項的規定,終止其在本局之職務。 澳門高級技術員 澳門高級技術員 根據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及重新編號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以及經第2/2021號法律修改的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巢杏悠、譚偉書及王志明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二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高級技術員,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的日期起生效。

澳門高級技術員: 職務上的義務

衛生局技術輔導員楊智卿,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十二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五十。 陳俊學——根據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二款(二)項、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在本辦公室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八日起晉階為第四職階輕型車輛司機。 二、為晉階及晉級的效力,上款所指的高級衛生技術員及診療技術員,以及具備藥學學士學位學歷的以定期委任制度在藥劑範疇擔任主管職務但無原職位的人員,在本法律生效兩年內投考編制內空缺的開考且合格獲進入有關空缺,其所提供的服務時間在編制內職程、職級及職階內予以計算。

  • 二、屬第五十八條及第五十九條所指的、由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6/89/M號法令規範的海上交通控制員、水文員及地形測量員,以及驗車考牌員、海員、管輪、濬河員及海上工作人員職程的人員,如符合上條第一款的規定者,按本法律附件二表二十二的規定轉入新職程。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三條第十二款的規定,本局的定期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林偉濠,獲確定委任出任該職位,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起生效。
  •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本局副局長馮若儀因具備合適的管理能力及專業經驗,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六日起獲續期兩年。
  • 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司法文員職程學員梁俊儀,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 第一職階一級護士的薪俸點為經第18/2020號法律修改的第18/2009號法律《護士職程制度》附件一所載的430點,並享有現行公職法律制度及護士職程制度所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徵用旅遊局編制人員第二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關自立,於本基金擔任同一職級及職階的職務,為期一年,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起生效。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三十四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及第三十九條第六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及「特別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檢察長辦公室檢察院特級書記員António Manuel de Araújo Barrias,供款人編號 ,根據現行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一)項之規定,自二零二二年二月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滿二十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十八條的規定,Antunes Mendonça Paula Cristina,專業技術人員(法律範疇)編號160010,薪俸點為660,其個人勞動合同獲續期一年,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二款(二)項及第三款的規定,本署第三職階勤雜人員甘翠芬的長期行政任用合同修改為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澳門高級技術員: 第五十八條

六、屬登記官及公證員職程的人員,如實際負責有關登記局或公證署的管理工作,有權收取一項每月附加報酬,報酬金額相當於薪俸表內的薪俸點一百點的百分之八十。 四、在市政機構助理管理員職程及市政機構管理員職程內由某一職階晉升至緊接的較高職階,須在原職階服務滿五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 一、典試委員會指定的人員於其正常辦公時間以外舉行的知識考試中協助發卷、監考及收卷,有權收取一項按下款規定計算的附加報酬,每一工作小時的報酬金額相當於薪俸表內的薪俸點一百點的百分之四點五。 一、經部門最高領導建議並獲行政長官批准,可向執行法規草擬職務及法律筆譯職務的公務人員發放法規草擬職務及法律筆譯職務的每月附加報酬,但屬領導及主管人員除外。 三、人員被要求執行的工作明顯屬其他職務範疇的典型工作,而有關人員又不具備執行該等工作所需資格時,方可以該等工作未載列於本身的職務內容描述為由拒絕執行。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2/2021號法律第五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八款a)項之規定,確定委任湯永德擔任本局文職人員編制內行政技術助理員職程第一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305,並自本批示摘錄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生效。 李偉健,第二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現行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的規定,以附註方式修改其長期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00點,並自本批示摘要於《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公佈之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一)項、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及第十七條和第十八條,以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結合經第21/2021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鄭曉恩及Juliana Silvestre Wong在本局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級為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薪俸點為560點,自本批示摘錄公佈日起生效。 (一)海事及水務局第四職階首席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Micaela Rodrigues Leão,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8423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 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二年三月一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8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至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一)市政署第四職階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黃永松,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35038,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

澳門高級技術員: 二等高級技術員(建築範疇)五缺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之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及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本局確定委任首席特級技術輔導員周美卿,獲批予長期無薪假,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起至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九日止。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傅美寶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415,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行政技術助理員梁凱莎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修改為同一職級第二職階,薪俸點275,自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七條及二十八條的規定,第四職階勤雜人員張初帶在本局擔任職務的散位合同,自二零一零年三月八日起續約一年。

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315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至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一等警員李文偉,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15932,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自願離職退休。 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5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至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伍春菊,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1679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b)項,而申請自願離職退休。

澳門高級技術員: 修改第14/2009號法律

(一)以定期委任方式擔任局長之郵政局第四職階首席顧問高級技術員Carlos Alberto Roldão Lopes,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2909,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 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一款a項之規定,以其三十六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110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七個前述《通則》第一百八十條第一款表二及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所指的年資獎金。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李明怡及黃偉權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兩年,分別自二零零九年八月四日及九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區子達、余志恆及林敏怡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兩年,分別自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九月十八日及九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以編制外合同方式聘用張燕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資訊範疇)職務,薪俸點為430,為期一年,自二零零九年八月二日起生效。

(二)按照十二月三十日第66/94/M號法令核准的《澳門保安部隊軍事化人員通則》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強迫退休處分導致軍事化人員之強制退休,且在十八個月內不得收取任何薪俸或退休金,故有關金額將於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七日起始獲發放。 第一職階勤雜人員的薪俸點為經第2/2021號法律及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附件一表二所載第一級別的110點,並享有公職一般制度規定的權利及福利。 助理技術員須具專業技能及從具學士學位程度的學歷獲得專業知識,以便對既定計劃中技術性的方法及程序能獨立並盡責擔任研究及應用 的職務,及擔任所指派的行政領域的技術應用的執行性職務。 一、於本法律生效之日屬公關督導員職程、郵務輔導技術員職程、照相排版系統操作員職程、無線電通訊輔導技術員職程及編輯職程的工作人員,可選擇轉入技術輔導員職程。 三、在本法律生效之日不具備上款所指學歷的原副督察、二等督察及一等督察職級的人員,只要在原職程服務滿五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評語,亦轉入附表一所載的刑事偵查人員職程中與其原職級及職階相應的職級及職階。 一、第5/2006號法律《司法警察局》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三款及第四款、第十五條、第十六條關於刑事偵查人員的權利及義務的規定,經作出必要配合後,適用於實習督察及實習刑事偵查員。

澳門高級技術員: 海事督導員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二)項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二職階輕型車輛司機陳健成之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三職階輕型車輛司機的薪俸點170點的薪俸,自二零一九年六月八日起生效。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四)項及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夏家玲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八日起轉為第七職階勤雜人員,薪俸點為180。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二款(二)項的規定,李志華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三職階技術工人,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四職階技術工人,自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及第一百四十條之規定,批准消防局確定委任之第四職階消防員編號424101,楊澤成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起享受長期無薪假,為期十年。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基本規定》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領導及主管人員通則的補充規定》第八條之規定,劉炳欣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在本會擔任公積金供款人輔助處處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一九年八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二)進入電子證據範疇的法證技術員職程,須具備電腦法證、網絡安全、電腦犯罪調查、資訊保安、計算機科學、軟件工程或其他與擔任職務相關的範疇的副學士文憑或同等學歷,又或該等範疇的高等專科學位。 二、在原職等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的二等督察,可藉審查文件方式的開考晉升至一等督察職級。 刑事偵查人員職程分為二等刑事偵查員、一等刑事偵查員、首席刑事偵查員、刑事偵查主任、副督察、二等督察、一等督察及督察長職級,其職等、職階及薪俸點載於附表一內。 一、於本法律生效之日處於原職程最高職階的人員,視乎所屬職程為橫向職程或垂直職程,有權將在所處職階或職級提供服務的所有時間均計入晉級及晉階所需服務時間,但另有規定除外。

澳門高級技術員: 第一節

(二)進入電子證據範疇的法證高級技術員職程,須具備電腦法證、網絡安全、電腦犯罪調查、資訊保安、計算機科學、軟件工程或其他與擔任職務相關的範疇的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 七、如督察長、二等督察、副督察及刑事偵查主任職級出現空缺,經考慮司法警察局局長根據工作需要而提出的建議,由行政長官以批示許可該等職級的晉級開考,並在批示中訂明擬填補空缺數目及開考日期。 (五)現行工人及助理員組別的執行車輛維修機械職務及持有重型汽車駕駛執照的人員,只要其所任職的公共部門有人員執行重型車輛司機職務,則其可自本法律生效之日起計一百八十日內選擇轉入重型車輛司機特別職程。

澳門高級技術員: 澳門懲教管理局招聘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四款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李旭彤在本局擔任職務的長期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並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四款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朱偉南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二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275點,並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四款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蔡燕琴及陳家愉在本局擔任職務的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階為第三職階特級技術輔導員,薪俸點為430點,並自二零二一年八月三十日起生效。 根據經十二月十九日第39/2011號行政法規重新公佈的三月六日第19/2000號行政法規第十三條第一款、八月三日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四款、八月十七日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以及第3/GPTUI/2016號終審法院院長批示第一款(六)項的規定,本辦公室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梁雪儀的行政任用合同獲更改為第二職階,薪俸點275,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一日起生效。 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三款,以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條第一款及第四款之規定,以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方式聘用梁慧施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430,為期六個月試用期,自二零一九年五月十六日起生效。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以及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吳詠妍、冼瑞珍、范思源、郭永佳、郭有芬、陳頴敏及陸德林在本基金擔任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收取相等於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薪俸點為205點,自二零一九年七月三日起生效。

澳門高級技術員: 人員招聘

衛生局一級護士梁潔怡,供款人編號 ,根據第8/2006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自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起註銷其在公積金制度之登記。 澳門高級技術員 其在公積金制度下之供款時間少於五年,根據同一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訂定其在公積金制度下有權取得「個人供款帳戶」之權益歸屬比率為百分之一百及無權取得「澳門特別行政區供款帳戶」的任何結餘。 澳門高級技術員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六條第一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勤雜人員李麗英及朱瑞慶的行政任用合同續期一年,分別自二零二一年十月六日及十月十二日起生效。 按照第9/1999號法律《司法組織綱要法》第五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二條第三款,以及第62/99/M號法令核准的《公證法典》第三條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規定,委任辦公室顧問許秋雲法學士為本辦公室之專責公證員,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一日起,以及吳明泰法學士及卓倩芝法碩士,於檢察長辦公室專責公證員不在或因故不能視事期間,依次代任專責公證員的職務。

澳門高級技術員: 澳門政府總部事務局招聘

方麗華,根據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二十七條第四款以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長期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晉升為第一職階一等翻譯員,薪俸點為490,自公佈日起生效。 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的規定,本局第一職階首席特級技術員許敏華及葉文祺,獲批准長期無薪假,分別為期十年及六年,自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起生效。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盧貴珍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一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及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之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李笑煥、林敏華、黃紫紅、梁鞍輝、張啓斌及劉奕鴻在本局擔任行政任用合同第一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以附註形式修改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二職階二等行政技術助理員,自二零一九年五月二日起生效。

澳門高級技術員: 第二款(一)項、第三款、第四款及第三十六條所指者〕

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五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至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一)治安警察局第四職階首席警員吳國忠,退休及撫卹制度會員編號121223,因符合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款a)項,而聲明自願離職退休。 其每月的退休金是根據十一月三十日第107/85/M號法令第一條第一款及上述《通則》第二百六十四條第一及第四款,並配合第二百六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以其三十年工作年數作計算,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開始以相等於現行薪俸索引表內的280點訂出,並在有關金額上加上六個根據第2/2011號法律第七至九條及第1/2014號法律第一條所指附表規定的年資獎金。 根據經第23/2017號行政法規修改的第14/2016號行政法規第五條、經第4/2017號法律修改的第14/2009號法律第十四條第一款(二)項及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第二職階二等技術員蔡仲霞之行政任用合同第三條款,轉為第一職階一等技術員,薪俸點400點,自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三、於第14/2009號法律生效之日屬郵務文員一般職程的工作人員及在該法律生效後仍處於該職程的工作人員,只要於技術輔導員一般職程的職位開考之日在郵務文員職程的特級職級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方可投考技術輔導員一般職程。 一、各部門應主動調整本身的人員編制以配合本法律所定架構,並須在聽取行政公職局的意見後,於本法律生效之日起計兩年內,以及於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轉入選擇期限屆滿後翌年內,或部門再沒有具轉入權利的工作人員時,以行政命令在《公報》內公佈調整後的人員編制。 四、於本法律生效之日屬登記官及公證員職程的人員,如實際擔任相關職務,獲承認自二零零七年七月一日起有權收取經本法律第六十一條修改的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4/97/M號法令第四十八條第六款所指的每月附加報酬。 一、於本法律生效之日屬郵務輔導技術員特別職程的人員,只要於郵務範疇技術員一般職程的職位開考之日在郵務輔導技術員特別職程的特級郵務輔導技術員職級服務滿三年,且在該段服務時間內的工作表現評核中取得不低於“滿意”的評語,可投考郵務範疇技術員一般職程。 一、訂定《司法人員以及登記局及公證署人員之職位及職程制度與報酬通則之大綱》的八月四日第7/97/M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所指的表三,以及核准《登記及公證機關組織架構及人員通則》的十一月二十八日第54/97/M號法令第四十七條所指附表四,由本法律附件三的相應列表取代。

應本部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編號220060——周文意及220091——郭煒麟之申請,批准其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起解除與本部門簽訂之行政任用合同。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及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的規定,並維持先前有關委任的依據,黃偉鴻副警務總監(編號163881)擔任治安警察局副局長的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二年四月八日起,續期一年。 澳門高級技術員 郭峰,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十八條之規定,由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起,以個人勞動合同方式獲聘用為第二職階顧問醫生,為期一年,薪俸點為820點。

澳門高級技術員: 海事人員

根據十二月二十一日第87/89/M號法令核准,並經十二月二十八日第62/98/M號法令修訂的《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並連同第14/2009號法律的規定,林成德在本局擔任第三職階特級行政技術助理員職務的編制外合同自二零零九年九月十二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第六條第二款(二)項之規定,本局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蘇藝明、第一職階首席技術輔導員吳璟佳及汪繼賢之長期行政任用合同修改為不具期限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七日起生效。 為著有關效力,茲聲明,根據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四十五條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陳少芸及何敏霞,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日,即其到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擔任職務之日起,自動終止以行政任用合同方式在本局擔任之職務。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二條及現行《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臨時委任王少帆、郭煒麟、周文意、陳鎮宇、何敏霞、陸詩朗、陳少芸、何美珊、薛寶娟、梁梓敏及徐啓進擔任澳門保安部隊事務局文職人員編制內技術輔導員職程第一職階二等技術輔導員之職務,薪俸點為260。 馬嘉文——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結合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二二年三月六日起轉為本局行政任用合同第三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50。 黃振強——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結合現行第14/2009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及第四款之規定,並根據十月十一日第57/99/M號法令核准之《行政程序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之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其合同第三條款,自二零二二年三月五日起轉為本局行政任用合同第二職階顧問高級技術員,薪俸點為625。

澳門高級技術員: 高級技術員,技術員招募

根據第15/2009號法律第五條、第26/2009號行政法規第八條,以及經第2/2022號行政法規修改及重新公佈之第21/2001號行政法規第二十四條及第三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鑑於海關科技管理廳廳長岑錦棠,具備適當經驗及專業能力履行職務,故其定期委任自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五日起,續期兩年。 根據現行第14/2009號法律《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十三條第一款(二)項、第二款(一)項,以及現行第12/2015號法律《公共部門勞動合同制度》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規定,以附註形式修改下列人員在本局擔任職務的合同第三條款如下所列。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六條第一款的規定,蔡仲霞在本局擔任第二職階一等技術員職務之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起續期一年。 澳門高級技術員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陳志熙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第12/2015號法律第六條第一款及第五款的規定,梁式君在本局擔任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職務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一日起續期一年。 根據現行第12/2015號法律第四條第二款及第三款之規定,本局第一職階二等高級技術員歐陽凱毅、曾錦榮、周子文、招駿傑、嚴穎熙、陸啓宏、董適及胡竣瑋的行政任用合同,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起續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