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盛苑停車場2024必看介紹!(小編推薦)

扣除三個業主車位,天台只剩14個月租車位供租戶使用,而Gary亦因此無法續租天台車位:「(上月25日)排隊去辦新的租用手續,他說已沒有天台車位時,我才知道這件事。」結果,他需多付$400,租用場內其他有蓋車位。 欣盛苑停車場 新的租用措施在上月25日已首次實施,此後,月租戶都不會被分配固定車位。 另一租戶Gary指,停車場現時以粉紅色及綠色的紙張,標示高層、低屠的月租車位,而租戶可以「任泊」場內的月租位:「泊錯位就閣下自理了。」本來以月租方式租用天台車位的Gary,同時亦受大業主的另一新措施影響,令他要租用場內較貴的車位。 粉嶺欣盛苑停車場大業主自年初將車位拆售予非住戶,被質疑違反地契後,再惹風波。 大業主上月起,突要求月租戶每月以先到先得方式,辦理租用車位手續,又在沒有諮詢的情況下,將逾六成租金較低的天台露天車位改成時租,令部分租戶需付更高的租金,租用場內其他有蓋車位。

  • 扣除三個業主車位,天台只剩14個月租車位供租戶使用,而Gary亦因此無法續租天台車位:「(上月25日)排隊去辦新的租用手續,他說已沒有天台車位時,我才知道這件事。」結果,他需多付$400,租用場內其他有蓋車位。
  • 現時低層車位月租達3400元,已比上甚至超越附近的私人屋苑停車場。
  • 幾經協調,現時這班車主暫獲原價續租,但卻是「租得一個月唔知下個月」。
  • Gary指過往天台全為月租及業主車位,約六、七成車位皆有人使用,至約兩個月前,大業主將天台上的五個月租車位改成時租。
  • 他們指,停車場懷疑違契的情況十分普遍,但少有車主願意站出來自行監察,「本來我哋都好友善,但面對大業主不聞不問,政府又冇有效處理,我哋唯有變惡。」他們表示,會繼續留意欣盛苑停車場的情況,亦希望其他地區的車主密切關注自己的使用權益。
  •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停車場使用者如屬於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便不會違反地契條款。 署方又指,北區地政處現正跟進有關個案,如證實有違反地契條款的情况,會採取適當的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林淑菁指,舊屋苑的地契條款或不完善、有漏洞,署方需好好把關,並確保新屋苑的地契不會出現同樣問題。 她又表示,佩服並尊重租戶的行動,指租戶向大業主作出抗議的同時,自己身為區議員亦會施加壓力,要求官員作出監察。

欣盛苑停車場: 地產代理公司資料

由居民組成的停車場關注組認為停車場大業主的手法不當,又拒與租戶溝通,早前(19日)與多名租戶商議後決定,若大業主於月底前仍不與租戶溝通,擬下月罷交租抗議。 有區議員亦質疑,將時租車位租予屋苑商戶訪客,做法有違地契。 2016年,領展以1.81億元賣出粉嶺欣盛苑商舖與停車場予董輝記木業,其後停車場車位曾多次加租。

安排再次惹來租戶不滿,認為有關計劃是「不平等條約」,簽約租戶被「綁死」一年之餘,亦造成其他不公平情況。 粉嶺欣盛苑停車場再添風波,大業主董輝記木業早前貼出通告,確定今年即將調高租金,惟突然又推出「低層固定車位一年租賃計劃」,指只要租戶願簽下租約,一年內可免於加租,做法引起租戶不滿,被指企圖推出「不平等條約」。 由租戶組成的「欣盛苑停車場關注組」指,逾30租戶已決定下月起罷租,並於今日(19日)環繞屋苑外圍慢駛數圈,向大業主抗議。 他指,停車場的車位一直不是全數租出,而車主亦指是希望租得車位泊車,認為兩者本應有溝通空間,而在業主不願溝通,地政處未有就地契做好把關的情況下,居民惟有進行集體行動抗議。

欣盛苑停車場: 【逆權車主】欣盛苑停車場業主再改租位安排 租戶下月起罷租抗議

現時一班居民仍不定期與地政處職員、業主立案法團和物業管理公司代表會面,希望停車場能依足規定,有效確保居民有足夠車位使用。 他們指,停車場懷疑違契的情況十分普遍,但少有車主願意站出來自行監察,「本來我哋都好友善,但面對大業主不聞不問,政府又冇有效處理,我哋唯有變惡。」他們表示,會繼續留意欣盛苑停車場的情況,亦希望其他地區的車主密切關注自己的使用權益。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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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擔心,日後大業主會將他們趕絕,遂自組關注組,希望捍衛他們的使用權益。 為抗議大業主的做法,及要求減租,近20名租戶今日將打着死火燈的車輛駛出停車場,同時舉起印上訴求的紙牌,環繞屋苑外圍慢駛數圈,亦會於下月一日起發起罷租行動。 Gary指,罷租行動會有逾30名租戶參與,將一同租用區內一個露天車場,今日下午亦已完成付款。

欣盛苑停車場: 業主移民急讓 粉嶺御庭軒 2房以565萬元承接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 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2016年,董輝記木業於以1.81億港元向領展購入欣盛苑商舖與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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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居民指,自領展2016年賣場後,今年二月大業主再拆售車位,將大量車位出售,不少非住戶的「街客」也有購入。 根據地契,屋苑停車場需提供不少於223個予居民使用,居民擔心,拆售後這個數目卻是難以確保。 欣盛苑停車場 欣盛苑停車場 不過,北區區議員林淑菁表示,曾有街坊向停車場職員查問街客可租同時租車位多久,而職員當時指「泊多久都可以」,質疑大業主的做法依然違契,將加上大業主拆售車位予街客的事宜,一同向地政署作出跟進。

欣盛苑停車場: 【後領展時代】大業主拆售粉嶺欣盛苑車位予街客 居民憂無位泊車

「由(天台)全月租、有穩定車位,到要每月排隊租用,甚至先到先得,對普通人來說是徬徨的,擔心下月可能租不到。早上不上班去辦租用手續是不可能的。」Gary表示,有租戶已因此離場,另覓租位,亦有人因此「谷氣」賣車。 位於新界粉嶺的欣盛苑停車場,雖是居屋場地,但自2016年以來,月租車位的租金加幅達到四成,成交價亦達190多萬,不過即使肯「捱貴租」,也未必一定有位泊。 【深坑分館】112年2月24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止結構補強閉館公告 【總館】因應總館9樓室內裝修工程,總館9樓將於112年2月24(五)上午暫停閱覽服務,敬請見諒。 【板橋四維分館】本館板橋四維分館為進行空間改造工程,考量讀者安全及施工需要,並為提供更完善的閱讀環境,至112年5月10日止暫停館內服務,特此公告。 【總館】公告總館自動取書機暫停預約取書服務 【汐止大同分館】111年12月12日起至112年4月30日止閉館公告 【泰山分館】本館泰山分館為進行室內裝修工程,考量讀者安全及施工需要,自111年7月12日起暫停開放,特此公告。

欣盛苑停車場

入伙26年的欣盛苑,其停車場於2016年被領展拆售予董輝記木業,惟易手過後,風波不斷。 停車場的月租車位現時分三個價格,當中以天台的露天車位最為便宜,每月租金為$2,600;其次為U3至L5層的高層車位,月租$3,000;L1至L3層的低層車位最貴,每月要價$3,400,租金較同區其他屋苑高。 除了租金問題,新業主年初時再拆售車位,將部分車位出售予非住戶,亦令居民質疑出售車位過後,業主無法據地契條款,為住戶及其訪客提供223個車位。 面對種種問題,居民惟有自組「欣盛苑停車場關注組」,監察停車場的情況,惟近日業主就月租車位作出的改動,再掀起新一波爭議。 董輝記木業發言人指,欣盛苑停車場共有252個車位,共售出了153個車位,但沒有統計當中有多少個屬於欣盛苑業主,只表示現時作收租用途的車位不少於99個,而租戶均已提供有效的欣盛苑住址證明。 地政總署發言人則指,屋苑提供相關車位予該地段樓宇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不會違反地契條款,根據北區地政處的紀錄,未有發現欣盛苑停車場車位有違反地契條款情況。

欣盛苑停車場: 租戶擬下月罷交租抗議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停車場6樓、U5兩層天台,合共提供51個車位,月租較場內其他有蓋車位便宜。 Gary指過往天台全為月租及業主車位,約六、七成車位皆有人使用,至約兩個月前,大業主將天台上的五個月租車位改成時租。 然而,大業主於11月開始,在無通知任何租戶的情況下,將兩層的天台,合共34個月租車位改為時租,佔天台車位總數66%。

粉嶺欣盛苑停車場被爆疑違契拆售車位予街客後,去年11月又突推行新政策,要求租戶每月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重新辦理租用車位手續,並將大量天台月租車位改為時租,令部分本來租用較便宜的天台車位月租戶,需繳付更多租金,租用有蓋車位,變相加租。 大業主同時被發現圍封起場內部分車位,被質疑以此控制車位數目。 場內的車位一直非全數出租,而租金較同區其他停車場高之餘,場內多處設施損毀多時亦未獲維修,故租戶曾多次要求大業主溝通,望可改善租用安排,同時表達減租的訴求,及蘊釀罷租,惟一直不獲回應,至近日大業主又出「新招」。 地政總署回覆指,粉嶺欣盛苑停車場地契條款,沒載有限制停車場營運模式的條文,業權人以時租或月租方式出租車位,不會違反地契條款。 惟根據地契規定,屋苑須提供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供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

欣盛苑停車場: 天台34個車位被改時租 僅剩14個月租車位

現時低層車位月租達3400元,已比上甚至超越附近的私人屋苑停車場。 欣盛苑停車場 翻查網上資料,同區如花都廣場,低層車位月租約3200至3300元,街坊認為,業主加租「抬高價錢」,可營造需求很大的景象,讓車位賣得更貴。 事實上,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粉嶺居屋欣盛苑一樓有車位於早前作價193萬沽出,創新界區居屋車位成交價新高。

停車場外牆現時已拉起橫額,宣傳其時租$8的車位,又指明歡迎欣盛苑商戶及幼稚園的訪客使用。 縱觀整個停車場的情況,場內多個月租車位仍未出租,而L3層11個低層月租車位亦被圍封,未供出租,而天台34個時租車位中,只有一個有私家車停泊,可見場內車位尚算充裕。 此情況亦令不少租戶質疑,大業主刻意製造車位供應不足的假象,而將天台逾半月租車位變成時租,減少該處的月租車位供應,亦變相逼租戶以更高租金,改租停車場內的有蓋車位。 就以上問題,「欣盛苑停車場關注組」的成員曾向管理處反映,要求和業主溝通,惟至今仍未獲回覆。 關注組早前(19日)召集二十多名租戶開會,解釋事情的來龍去脈,又提出兩大訴求,要求大業主回復過往就停車場高、中、低層月租車位分配許下的承諾,以及減低租金。 席間,各租戶同意若業主於月底前,仍拒就有關問題與租戶溝通,下月將罷交租抗議,以此姿態告訴大業主,他們不能「想做乜就做乜」。

欣盛苑停車場: 欣盛苑 欣暉閣 (G座) 低層 2室

幾經協調,現時這班車主暫獲原價續租,但卻是「租得一個月唔知下個月」。 他們批評,車場大幅加租並讓大量「街客」進駐,做法懷疑涉及違反地契,街客如不知情,易成苦主。 停車場大業主於12月在停車場內張貼通告,確定2020年會加租,又推出「低層固定車位一年租賃計劃」,指明租戶簽下租約一年低層車位租約,一年內租金會維持於$3400(即現時水平)。

  • 粉嶺欣盛苑停車場被爆疑違契拆售車位予街客後,去年11月又突推行新政策,要求租戶每月以先到先得的方式,重新辦理租用車位手續,並將大量天台月租車位改為時租,令部分本來租用較便宜的天台車位月租戶,需繳付更多租金,租用有蓋車位,變相加租。
  • 惟根據地契規定,屋苑須提供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供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
  • 他們擔心,日後大業主會將他們趕絕,遂自組關注組,希望捍衛他們的使用權益。
  • 一直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過往他與一班車主一同反對拆售,但因地契條款含糊, 「不夠力」阻止大業主,而業主沒有說明到底是全數售賣還是部分售賣。
  • 地政總署發言人則指,屋苑提供相關車位予該地段樓宇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不會違反地契條款,根據北區地政處的紀錄,未有發現欣盛苑停車場車位有違反地契條款情況。
  • 停車場外牆現時已拉起橫額,宣傳其時租$8的車位,又指明歡迎欣盛苑商戶及幼稚園的訪客使用。

【板橋四維分館】本館板橋四維分館為提供便民服務,自111年12月1日起設置臨時櫃台,特此公告。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大律師陸偉雄指,自政府出售場地予領展,相關的問題遍地開花,在各區都有出現,他認為,一些私人公司購入場地後,在商言商有權利再拆售甚至炒賣,即使是大幅加租亦「冇佢哋符」,而坊間一直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回購場地,解決多年來的「領展遺禍」。

欣盛苑停車場: 欣盛苑停車場

香港房屋委員會 (房委會) 於公共屋邨、居屋屋苑、商場及工廠大廈設有泊車位。 有意租賃人士可致電或親臨所屬屋邨 / 屋苑 / 商場 / 工廠大廈辦事處查詢及索取申請表格。 欣盛區的候任區議員林淑菁表示,暫未有居民就停車場的事宜向她求助,但接下來亦會研究公契,了解停車場大業主是否有權將月租車位,更改成時租。 她表示,大業主的態度明顯不理想,而屋苑的業主立案法團亦應介入事件,自己未來亦會着手跟進。 今年四月底,大業主貼出通告,以「確保車位有效交付」為由,要求一眾車主清場將車輛駛走,逾百名月租車主受到影響。

欣盛苑停車場: 地產廣告或吸不知情買家?    居民繼續監察

一直跟進事件的立法會議員劉國勳指,過往他與一班車主一同反對拆售,但因地契條款含糊, 「不夠力」阻止大業主,而業主沒有說明到底是全數售賣還是部分售賣。 他表示,地契條款雖然沒有限制停車場車位分拆、轉售或出租或停車場營運模式,但列明要提供相應數目給住戶和訪客使用,使用權是有限制的。 以他所知,現時車位已出售逾半,當中有部分買家購入時簽署了保證書,委託大業主將車位放租回欣盛苑業主,而自從採用了「入閘證」制度,部分「街客」亦因此離開這停車場,欣盛苑車主由過去需要輪候車位,到現時已回復有少量車位空出,情況有所改善。 欣盛苑停車場 早在大業主拆售車位前,近百名車主已組成了「欣盛苑停車場關注組」,本來希望力阻拆售,惟因地契上沒有限制停車場車位分拆、轉售或出租的條文,最後大業主仍可以出售車位。 但居民在四月時,向欣盛苑屋苑管理處爭取實施行車出入證(又稱「入閘證」)的制度,車位用家需提供住址證明及車輛登記文件,管理處才會發出作為識別文件的「入閘證」。

欣盛苑停車場: 【後領展時代】大業主拆售粉嶺欣盛苑車位予街客 居民憂無位泊車

由於一直未能和大業主方面聯絡、無法索取車位的相關數字,關注組成員又自行在停車場統計沒有入閘證的車輛數目。 記者巡視該處停車場時,只見場內有約一半車輛,沒有在車頭展示入閘證,而記者抽查其中十部車輛,當中有兩部車的物業登記地址並非在欣盛苑。 大業主拆售車位後,在四月時指因大部分車位已經售出,貼出通告要求一眾車主「清場」將車輛駛走,限期後每過一日,需罰款500元。 惟根據地政署,粉嶺欣盛苑停車場位於粉嶺上水市地段第39號,有關地契規定,屋苑須提供不少於223個及不超過306個停車位,供該屋苑的住戶及其訪客使用。 於是,一班車主在「死線」臨近之前,將車輛泊到停車場外並打死火燈抗議,警方亦到場了解,其後大業主才安排替他們續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