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宇買賣合約詳細攻略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手樓花,發展商偶然會提供代付印花稅優惠給買家。 政府徵收的物業印花稅或者釐印一般都會出現於牽涉物業轉讓的過程。 印花稅一方面是政府的收入來源,另一方面繳交印花稅後這筆轉讓才會正式註冊在土地註冊處。 如果過程中沒有繳交印花稅,物業轉讓在法律層面不會受到認可。 你的律師會為你與賣方律師處理正式買賣合約的事宜,同時他會檢查樓契是否完整而沒有問題。 一般情況會在簽定臨時買賣合約的14天內要簽正式買賣合約,而審定合約和檢查樓契也需時,因此要盡快找律師。 樓宇買賣合約 普遍而言,承造按揭時,銀行已要求您出示單位的火險證明,如果單位太舊,火險已經過期,銀行就會要求您另外購買,甚至趁機向您推銷火險服務和提供優惠。 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14日,買賣雙方會再簽正式買賣合約,買方要再付「加付訂金」,俗稱「大訂」,大訂連細訂,一般為樓價的10%。 若果物業違反《建築物條例》等規例時,政府會向業主發出補救/拆卸令,業主收到政府通知後,便需要按政府要求完成有關的補救工程,屆時就要負擔一筆費用,故購買物業與否要再作考慮。

  • 所以採用了「無上限貸款」方式借貸的按揭,業主隱藏債務則不輕易被反映出來,這對下手買家的風險就相對較大了。
  • 不過,如果您已經看中某座大廈,而該大廈又極少放盤,您或者需要「落區」到附近的中小型代理舖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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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並會負責繳交印花稅、將合約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買方律師要審查業權是否完整等。
  • 部分券商更削其目標價,瑞銀看最淡,僅予其目標價450港元,中金則下調目標價12%,至451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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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舊制下,只有600萬或以下物業可敍做九成按揭,於樓價續升的情況下,高於600萬的物業無法做高成數按揭,令樓換樓的難度大增。 不過政府於2022年放寬按揭成數後,樓價1000萬已放寬至可做9成按揭,令樓換樓大計重現曙光。 如果賣家的物業現時是有租客的話,潛在買家和地產經紀未必能夠到物業裏面視察。 樓宇買賣合約 有些租約上會列明租約完結前數個月容許潛在買家和地產經紀在合理適當的時間到物業進行檢視,以保障賣家的自身利益,要是未能容許潛在買家視察的話有可能會減低賣家的議價能力。

樓宇買賣合約: 二手樓程序3:預先查冊防中伏

簽臨約時,您也須向賣方繳付俗稱細訂的「臨時訂金」,金額普遍為樓價的 3% – 5%。 買賣雙方第一份並署的文件叫「臨時買賣合約」,臨約比較簡短,當中大致列明了成交價、成交日期、付款方式、訂金金額等等,用途就似是一份「意向書」。 二手樓通常是「現狀買入」,驗樓是要確認物業現狀如傢電以至房間數目等,符合合約承諾。 若果買家對單位現狀不滿,可向賣方提出交涉,商討解決方法。 樓宇買賣合約 若果正式購買單位後,才向銀行申請按揭,屆時才知道估價不足,可能要多付款額,大失預算。 所以應在購買物業前,先在多間銀行對物業進行估價,若發現大家都是估價不足,應不宜購買。 正式買賣合約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用作取代臨時買賣合約,包含更詳盡的條款。 你可在正式合約裡加入特別條款,而這些特別條款不得跟臨時買賣合約有所抵觸。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對於要做樓宇轉名,同時想重做按揭的業主,當向銀行申請按揭時,銀行本身就會委託幾間公證行為物業估價,不同公司的估價或有出入。 樓宇買賣合約 建議買家可向地產經紀公司索取或自行向土地註冊處檢索物業的土地註冊紀錄,以確保物業的現時持有人為賣家。 更多關於臨時買賣合約正式買賣合約是由律師根據早前簽訂的臨時買賣合約草擬,包含的條款更詳盡,用作取代臨時合約。

但大前提為 —— 除非買家或其代表律師同意,否則賣家律師在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條款時,亦不能違背臨時買賣合約的條款(例如是剛提及有關臨時買賣合約的條款)。 所以採用了「無上限貸款」方式借貸的按揭,業主隱藏債務則不輕易被反映出來,這對下手買家的風險就相對較大了。 樓宇買賣合約 樓價餘額會由買方於完成「交易日」支付給業主,交易會在列明之指定日期或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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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銀行或財務機構查閱你的信貸報告時,信貸提示服務會以短訊及/或電郵通知你。 若有人試圖盜用你的身分,你便可以及時作出反應和行動。 你可核對報告中是否有可疑的信貸活動,監察貸款及信用卡申請是否正確,盡量減低損失。 信貸報告是你的個人信貸助理及守護者,透過報告中的財務紀錄及相關產品服務,助你全面了解和保障自己的信貸狀況及健康 。 上述情況下,由於新購物業仍未到上律師樓簽正約的階段,而臨約亦於此階段中止,所以無需繳付印花稅。 樓宇買賣合約 不過換樓客應保留臨約正本,萬一要向稅局解釋,可有備無患。 以600萬元住宅換1000萬元住宅為例,在收取售樓細訂時只有60萬元,不足以支付購入大單位,簽正約時所需約140萬元資金。 假如手頭上有足夠的現金,以於成交日找齊所有尾數,可用「即賣即買」的方式購入新單位,以避免樓價飆升的風險。 假如更換自住物業,筆者建議,盡可能拉近兩宗買賣簽訂臨約的時間,確保不要落錯車,反正貴買貴賣,換了一間「啱心水」的住宅必然是正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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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新購物業屬心頭好,放棄會非常可惜,換樓客可考慮將新購物業的成交期,定在售出物業成交期的最少兩個半月後,確保足夠時間重售單位。 然而,如果新購物業的臨約與售出物業的臨約或正約日子相距不大,便可減低樓價飆升的風險(圖6)。 否則對於需要賣樓資金,以支付新購物業尾數的換樓客,最少會有數天的居所真空期,而需要搬兩次屋,難以做到無縫交接的情況。 以上法例的章節並無要求雙方都必須簽署該份合約,只是聲明被針對的一方必須曾簽名作實,換言之,誰個簽了名,便會對誰不利。 「未經授權的改建樓宇私人附加條款」; 「維修令額外條款」; 「售後租回條款」; 「買方提早借樓裝修條款」。 另外,為得到最低的利率,買樓前也要盡力保持優良的信貸評級,否則即使你收入很高,若評級惡劣,輕則要付高昂息率,重則銀行會拒絕批出按揭。 如果經代理搵樓,盡責的代理一般會為您合理地講價,令最終的成交金額達致您心目中的範圍,亦即「到價」。

裝修現金券、免費裝修諮詢、師父上門度尺報價、驗樓服務、裝修工程折扣等等。 從環球金融風暴開始的過去15年,摩根士丹利環球銀行業指數上升了14%,遠遠跑輸環球股票指數的195%回報。 其中一個主要原因為環球監管機構收緊監管,銀行不能再透過大幅金融槓桿來增加股東回報率,加上銀行需要大量增加人手和資本來滿足監管要求,直接令成本大增,拖累盈利表現。 樓宇買賣合約 另一個最常談及的原因,便是環球利率不斷下跌,影響了銀行的息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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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臨時買賣合約」也需要列完成交易日期(即交樓日期)。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的個人姓名、電話號碼、傳真、地址或電郵地址處理閣下的申請、回覆閣下查詢並作地產代理服務的促銷及向閣下提供中原集團其他公司的資訊。 本公司在未得閣下的同意之前,不能如此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並向閣下作直接促銷。 這是最慣常的做法,買家在簽署合約後,直接把訂金透過支票或本票形式先託管在律師樓,該筆資金會存放於律師樓內,待律師完成查契及正式成交前才一併轉至對方的律師樓戶口,然後再進行放貸。 樓宇買賣合約 這種做法可避免買家把訂金交予假業主,而假業主在收取訂金後逃之夭夭。 至於今次捲入「套丁」風波的「王潘律師行」被部份銀行停賽,買家是否要轉律師行,關鍵則視乎律師行能否協助完成交易。 部份銀行表示,如果未發出「授信文件」的交易,會要求買家再聆找律師行進行交易;但若已發出「授信文件」則會按原計劃進行交易,但該律貸款會繞過「王潘律師行」直接轉至對方的律師樓。 政府就住宅物業的買賣協議徵收印花稅,稅率按樓價或價值而定。

樓宇買賣合約: 買賣方式

至於二手市場方面,2020年承辦合約總值超過100億元的律師行有5家,市佔率20.4%,其中市佔率最高的兩間律師行「王潘律師行」及「黃馮律師行」正是今次風眼所在的律師行。 簽完臨時買賣合約後是可以轉名的,原買方會變成「確認人」,新買方會變成「轉購人」。 除非新的轉購人是確認人的直系親屬,這個程序就會牽涉「額外印花稅」。 樓宇買賣合約 一般的直系親屬轉名或加名都需要繳交「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如果你買的是一手樓花就不能夠在物業落成之前轉名或加名。 輪到賣方律師會向賣方解釋正式買賣合約的條款,賣方簽署一式兩份的合約。

這種內部轉讓,形式上是以買賣操作,實際並不涉及資金轉移,只是純粹業權轉讓,故不涉及地產代理,通常由律師辦理手續。 本所憑藉創新、具創意及實用的法律方案在法律業務上享有祟高聲譽。 另一個做法,買家可以選擇把填有「業主」抬頭的本票託管在律師樓。 由於該筆本票是給予業主,而不會直接存入律師樓的戶口內,可避免因律師樓戶口被凍結,而出現類近「黃馮律師行」的事件。 樓宇買賣合約 但其壞處卻是因律師在對數過程中,要確保尾數是足以支付予賣方才會放貸。 如果本票銀碼跟尾數不相符, 買家很有可能需重新再開票。 ,當然視乎物業價格、以及物業成交的複雜度,價格可能會再上調,但總計來說,仍然比起代理佣金相宜。 此超連結可連接至由第三方於互聯網上編載和經營之其他網站。

樓宇買賣合約: 二手樓程序1:搜尋二手物業

這個情況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為15%,買家印花稅稅率為15%。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十四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三十天內繳付。 買賣雙方簽署臨時買賣合約時已經要決定支付樓價的方式,例如臨時訂金(一般為樓價的3-5%)、加付訂金(一般為樓價的10%)及樓價餘額。 而正式買賣合約會根據臨時所指明的購買價及支付樓價的方式詳細列明。 行到這一步,地產代理會慢慢退場,協調交易的角色,由律師頂上。 買賣雙方需委託律師,由律師代進行查冊、草擬正式買賣合約、打釐印等瑣碎事項,因此要準備一筆律師費。 樓宇買賣合約 要留意,應預早申請按揭,讓銀行可以在成交日前完成審批,準時於成交日批出按揭,否則,若果因某些問題而「上會」不成,買家有可能要「撻訂」,即未能完成買賣而放棄已付的訂金。 「踢契」是指在簽妥買賣合約後,買方以樓宇業權有瑕疵拒絕完成交易,目的是取消交易,取回訂金,甚至向賣方追究損失。 如果本身按揭由丈夫供,妻子無入息,透過延遲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丈夫可繼續供按揭,直至妻子有穩定入息後,才正式完成轉名手續。

樓宇買賣合約: 香港置業 Facebook

若準買家希望鎖定單位,而不希望業主賠訂重售,可選擇支付較高比例的細訂;若準買家心大心細,覺得自己有可能會「撻訂」,則盡量選擇支付較低比例的細訂,以減低「撻訂」時被沒收訂金的損失。 也造就了早前有律師行涉嫌挪用客戶資金,又或者律師樓職員夾帶私逃,不單無法完成交易,買家及銀行都會蒙受損失。 所以今次銀行處理方法,針對已發出「授信文件」的按揭申請,它們會直接跨過「王潘律師行」,以本票方式交予賣方銀行,以防止上次問題重轁覆轍。 在一般買賣流程中,律師會向原業主申請按揭的銀行,索取其按揭契查看看有沒有問題;若沒有問題,律師會要求買家簽署由銀行準備好的信件,並授權律師代表買家去取得銀行取貸款。 銀行在收到買家簽署好的文件後,認為沒有問題,便會發出「授信文件」,之後便會把按揭貸款,轉帳入律師樓的獨立戶口內。 臨時買賣合約必須包含若干條款,例如:物業的地址和售價、臨時訂金(細訂)數額、加付訂金(大訂)數額、何時簽署正式買賣合約、交易完成的日期等。 大訂則在簽臨約後2-3個星期後,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繳付,兩者合共通常等於樓價10%。 我們建議訂金交由賣方律師保管以防賣家收訂後逃去無踪。 買樓時牽涉很多文件,而一般會經律師處理的文件有三份,包括買賣合約、樓契及按揭契。 律師並會負責繳交印花稅、將合約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買方律師要審查業權是否完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