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詳細資料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內容大綱

陳超國說,一旦樓市下跌,就不適宜「先買後賣」,因未來樓市持續下跌時較難賣出物業,如急需現金,容易被壓價。 第一太平戴維斯估值及專業顧問董事總經理陳超國表示,過去數個月樓價持續上升,適宜選用「先買後賣」方式。 他指出,若果樓市向上,應選用「先買後賣」,因先買入時價格被「鎖死」,市升時賣出物業會較容易,售價亦理想。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2)一賣一買的成交時間相隔不可太短,相隔兩星期至一個月時間,以便有充裕時間處理手續及資金,一旦賣樓過程延誤數日,也有時間補救。

問題是,所謂把舊居「沽出」,所指的「沽出」又以什麼時間劃線? 印花稅包括從價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一般都會由買家支付,不過額外印花稅就視乎買賣雙方如何處理,可以一方全部負責、各佔一半或者九一分。 如果買家購買的是一手樓花,發展商偶然會提供代付印花稅優惠給買家。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換樓人士應注意,要獲得退稅的話,必須在6個月之內賣掉原本自住的住宅,而一手及二手樓的換樓期計算方法不同,一手是入伙後的六個月,二手則是簽署大契後的6個月。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買家印花稅

他們在香港沒有擁有其他住宅物業,就要按第2標準稅率計算,款額為300,000元(即800萬元x 3.75%)。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 一賣(600萬元住宅)、一買(1000萬元住宅)的換樓計劃,雖然資金充足,但於現金流方面要好好安排。
  • 這是由於住宅物業是由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和姊妹)共同購入,他們在香港均沒有擁有任何其他住宅物業,而其中一人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合乎有關資格。
  • 環球印館早前宣,要約人林承大收購合共3.54億股股份,佔已發行股份總數約39.37%,總代價885.885萬元。
  • 然而,這種交易方式在香港並不常見,宜先向您的地產代理查詢詳情。

(3)賣樓時,一旦買方撻訂,賣方很難一下子物色到新買家。 如果換樓人士已簽署新物業買賣合約,便需要另找首期上會,有可能因無法周轉而告撻訂。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另須留意,部分買賣協議中或列明數日寛限期,容許對方於某日子前支付尾數及完成交易。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置業手冊

遇上撻訂並須重售單位時,由於樓價10%的大訂已袋袋平安,即使以較低價放售亦不會太蝕底,換樓客不妨把價錢將就一下,務求順利脫手。 假如手頭銀根緊絀的話,便要確保重售單位的成交期早於新購單位。 假設已售出物業的買方,在最後一刻才通知終止交易,而換樓客已經簽署新購物業的臨約,由於已穩袋售出物業10%的訂金,即使新購物業亦須撻訂,總共蝕幅僅為「新買物業細訂+新買物業雙邊佣金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 售出物業樓價10%的訂金」。

  • 你必須填妥稅務局表格「IRSD 112」,並親身前往稅務局遞交,屆時你須帶備「合約正本」,以及即場以支票或本票交予稅局,抬頭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筆者認為,特首林鄭月娥是有抱負的人,她非常能幹也具有親和力,只要政府拿起勇氣、果斷行動,釋放二手樓供應,房屋問題最終便可得到解決。
  • 雖然繳付印花稅,很多時我們都會委託律師,但你亦可以自己申報。
  • 抽中一手居屋的幸運兒,除了要準備首期外,更務必留意印花稅估值並非直接以居屋折扣售價計算,各位事前宜做足準備,預留額外資金支付印花稅。

【換樓懶人包】近期樓市活躍,換樓客蠢蠢欲動,究竟何時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留意的地方不少,本文分析這兩種換樓方式,再問業界人士意見。 不過,買方通常不會輕易答應賠償差價,這情況便要訴諸法庭。 待至成交日未能收到尾數後,賣方律師可立即出信,與買方律師樓探討此事,及追討其他合理權益等等,同時將信件註上土地註冊處。 即使雙方就賠償或撻訂未能達成任何共識,於「上律師樓簽正式買賣合約」的日子,沒有現身簽正約或交收大訂尾數的一方,將被當作違約,故「撻訂日」最遲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的日子便能作實,並沒有太大的法律或稅務風險。 當任何一方在臨約階段想終止交易,只需按臨約上的條款賠償便可。 一般的標準條款不外乎繳付雙邊經紀佣金、買方悔約的話賣方可直接殺訂、賣方悔約的話需向對方退還訂金,及賠償相等於訂金的違約金(即所謂雙倍訂)。

自 2022 年 2月起放寬按揭成數,$1,200 萬以下的樓最高敘造 8 成,很多業主有意樓換樓,一嚐細屋搬大屋滋味。 當中值得考慮的是換樓方式,到底「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哪一個比較著數? 買家在過程上因為會持有2項物業,因此在購入新物業的時候,必須要繳付15%的從價印花稅,以及原則上無法承造高成數首置按揭,假如是購買800萬物業,都借不到9成。 先賣後買與先買後賣最大差別,前者業主能恢復首置「自由身」身分,申請新物業的高成數換樓按揭,並且可避開持有一項物業後再置業所需的15%從價印花稅。

另外,無論任何原因,如最終未能成功轉名,換樓客都需要補回相關的印花稅差價。 在推出升級SSD的同時,政府同時推出辣招第二式「買家印花稅」,希望遏止炒風。 此招針對非香港永久居民及公司買家,他們於購買住宅物業時,除了要繳付一般印花稅,亦要再繳付樓價15%的買家印花稅。 當你繳付了印花稅後,來到新樓簽署轉讓契約日期開始計一年,只要你把舊有物業沽出便可申請退稅。 換樓客需要向稅局遞交兩份表格,一份為「IRSD 125A」退稅申請,以及「IRSD 131」的法定聲明。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以「先賣後買」形式換樓,賣出唯一住宅後才買新住宅(兩者均以簽訂臨約日期計算),便不用繳付15%從價印花稅,只需要繳付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 於目前壓力測試下,沒有其他按揭的申請人,若購買1000萬元物業自住,借取8成按揭,供款期30年,每月需要最少76,800元入息,才能通過壓力測試。 於按揭新制下,只要有260萬元,便足以支付1000萬物業的首期、印花稅(以第2標準稅率計算)、經紀佣金及雜費等。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如選擇先賣後買,即換樓人士賣掉舊有而且唯一的物業,便可重獲首置身分,便可以較優惠的第2標準稅率來計算印花稅,詳情可參閱上表。 先租後買意指業主先賣出所住物業,尋找地方租住,再物色物業,「重新」以首置身份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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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情況的從價印花稅稅率為15%,買家印花稅稅率為15%。 DSD自2013年2月開始實施,該日或以後凡購買住宅或非住宅物業者均須繳納雙倍印花稅,但只要是首次置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或者是換樓以取代一個原有唯一的住宅,兩個情況皆可獲得豁免及退稅。 由於潘紹聰本身持有的太子百匯軒在2016年買入,持貨3年(36個月)後才沽出,便成功避開額外印花稅(SSD)。 額外印花稅是指:如果在買入物業後6個月內沽出,需要繳交成交價20%的稅率;如果在6至12個月沽出,需要繳交成交價15%的稅率;如果在12至36個月內沽出,要繳交成交價10%的稅率。

而且其他單位必須完成買賣手續,若有買家撻訂,同樣不能申請退稅。 小弟相信市場上已積存一群有能力換樓,但因高稅率及按揭問題而卻步的人士,香港大部分市民性格穩陣,故普遍會選擇「先買後賣」,覓得更理想的家居後才出售原有物業。 穩定的流通率是支持香港樓市健康發展的關鍵,而激活「換樓鏈」亦有助釋放二手中小型單位供應予「上車客」選擇,同時鞏固置業階梯。 近年發展商推出的新盤大多以中小型單位以至納米盤為主,讓買家可以較低的入場費去「上車」,但當某些業主增添了新家庭成員,就會需要一個更大的居住空間。 而換樓一般都分為「先賣後買」以及「先買後賣」兩種做法,筆者會一連兩集向大家講解兩者的利與弊。

換樓客可以首置身分買樓,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去繳付從價印花稅。 事實上,小弟明白在執行方面仍有許多細節需要解決,例如法律程序、原有物業出售時限計算及出售市值之釐定等問題,但在協助市民換樓以改善民生的前題下,小弟認為有關政府部門及金融監管機構可以多加考慮。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十四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三十天內繳付。 若果舊有物業以高於購買時的價錢售出,差額除了可用作新物業的首期開支,更可用作支付裝修以及其他雜費等用途。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港府終於看到房屋供應不應只局限於新樓市場,如何加推配套措施激活二手樓市更加重要。 無論如何,香港專業地產顧問商會過去的努力總算沒有白費,新一屆政府終於聽到市民的心聲,也開始明白業界的呼籲。 既然當局推行的是置業為主導的政策,就不怕更多的人成功置業,既要幫助低層人士買樓,也要協助中產階級換樓,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才是一個好的政策。

賣方需等有關文件註冊及終止交易的條款正式生效後,才可以把單位重售。 於買賣雙方同意下,可於臨約的「其他條款」列明類似「這份合約是必買必賣」的條款,將臨約當作正式買賣合約,常見於金額較低的物業交易,例如車位,此類交易的訂金一般定為售價的10%。 假如雙方都有信心完成交易,任何物業均可選用此方法。 以600萬元住宅換1000萬元住宅為例,在收取售樓細訂時只有60萬元,不足以支付購入大單位,簽正約時所需約140萬元資金。 假如手頭上有足夠的現金,以於成交日找齊所有尾數,可用「即賣即買」的方式購入新單位,以避免樓價飆升的風險。 一賣(600萬元住宅)、一買(1000萬元住宅)的換樓計劃,雖然資金充足,但於現金流方面要好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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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呢個資金泛濫嘅年代,如何運用金融知識及善用借貸力為非常重要嘅一環。 熱於研究「按揭財技」,閒時寫寫文分享下所見所聞千奇百趣嘅按揭個案。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作為賣家,在整個流程上基本上和當初買樓的角色剛好調轉。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ROOTS上會夥拍Circa London為香港人提供一站式英國物業投資及按揭服務。 除了上面提過的印花稅之外,換樓的時候也要留意如何處理按揭的問題。 如果你的做法是先買樓後賣樓,想賣出的物業有未供完的按揭,而你又想為新物業申請按揭的話,你就要非常小心,銀行會計算你的 Mortgage Count。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在樓換樓的過程中,業主可以選擇先買到樓,確認有居所有瓦遮頭才賣出手上物業,又或者是稍為冒險一點,先放出手上物業再去買樓。 不過,要注意的是,選擇先買還是先賣,絕對有超出個人喜好以外的考慮,並會大大影響印花稅的金額。 站在買家的角度來看,買入物業要付的費用實際上是會比起賣家來得多。

其他物業買家,包括所有非香港永久居民、非首次置業或換樓人士,又或是以公司名義購置單位的買家,自2016年11月4日後,無論購買的物業樓價是多少,都需要劃一繳付15%從價印花稅。 需注意的是,於1份買賣合約內,同時購買多個單位,就算聲稱作為自住用途,從價印花稅亦會以樓價15%計算。 順帶一提,過往購買非住宅物業,亦要繳交雙倍印花稅。 不過於2020年11月,已將非住宅雙倍印花稅撤銷,買家只需按第2標準稅率繳交即可。 按揭成數方面,在手上沒有任何物業的情況下,買家便符合首置人士的身份。 當購買新的物業時,便可以新按保計劃去承造高成數按揭。 賣樓所得的資金,在扣除舊有物業的按揭貸款後,仍有230萬可用作支付新物業的首期、印花稅、律師費、代理佣金、裝修費以及其他雜費等支出,預算較為鬆動。

雖然我們一般理解,換樓客只在購入新居後一年內把舊居轉手,就可以申請退稅;但有部分情況是不能安排退稅。 第一類,如果你買樓前已持有多於一層物業,又或者兩夫婦聯名持有多於一層樓,之後再買樓時,即使能在指定期內沽出兩層舊樓,都不符合退稅資格。 任何物業於購買日後三年內轉讓均須繳交「額外印花稅」。 計法以物業交易的代價款額或物業市值(以較高者為準)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x適用稅率。 坊間不少逾千萬元大額物業買賣,皆以公司形式持有物業,直接買賣公司作物業轉讓,究竟實際操作原理如何? 聲 明所有議題/文章由其作者提供,大部份回應/留言是即時上載,少部份未註冊為會員的回應/留言會經我們的系統過濾,所有議題/文章/回應/ 留言/資訊及評論並不代表地產資訊網(Property.hk)立場和觀點。

最後要提及另一項「辣招稅」措施,就是專門壓抑外來資金湧入的「買家印花稅」(Buyer Stamp Duty,BSD)。 這項印花稅主要「招呼」的對象包括非香港永久居民,以及公司名義買家。 當以上人士來港買樓,除了要繳付15%的「從價印花稅」之外,更要額外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換言之,買一個價值800萬元的單位,單是稅項已達240萬元。 換樓印花稅先賣後買 而假如你是無法分開二人名換樓,必須一人處理的話,我們也強烈建議用先賣後買的方式去做,寧願外出租單位住,搬兩次屋,都不要冒險貪少少時間而拉近買賣樓之間的日子。 在換樓的時候有不少不確定因素,例如是你賣樓時買家最終撻訂,而你卻已經付了訂金買樓,本打算在收錢甩手之後立即買樓避開貴印花稅,結果變成了兩邊不是人,會同時手揸兩個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