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寰詳細懶人包

屋苑戶型選擇多,由開放式至4房均有提供,實用面積由232至2498方呎。 結果驗勻全屋,單位在石材、廚櫃、油漆、欄杆都扣得比較多分,最終單位得分75分,評級為C,表現良好。 我們向發展商建灝地產查詢,回覆表示,相關事項已執修完畢,並會依既定程序與業主跟進。 天寰由建灝地產發展,設有3座高座(天海匯:第1座、第2座及第3座)及4座低座(星寰匯:1座、2座、3座及5座),合共提供822個單位。 單位面積由232至2,555平方呎不等,採開放式至4房設計,部分更是複式單位。 保險公司職員表示,這是第三者責任保障,但今次未必是你的責任,有可能是大廈的第三者責任,這宗(啟德)個案暫時未判決,故暫未有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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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公司回覆指,當天接獲有關單位業主通知後,屋苑管理服務處職員即時到場了解,安排工程人員增援,團隊接報10分鐘內已關閉水掣,同時在該樓層擺放沙包、及使用吸水機處理地面積水,有關清理工作20分鐘內完成。 但我們訪問當日剛好碰見鄰居,一問之下卻得出不同答案。 『宅谷地產資訊網』只提供資訊媒介平台給予網絡使用者放盤或搜尋樓盤,資訊內容由第三方提供者提供或由『宅谷地產資訊網』從其他參考資料或來源獲取。 本網頁中涉及任何人士、產品或服務的資訊,不得視為『宅谷地產資訊網』推薦或認可。 天寰 由於『宅谷地產資訊網』不另核實第三方提供者的身份或所提供資訊的正確性及完整性或任何資訊並非最新的,請閣下自行向有關人士及部門核實。 若有任何爭議,或因為使用本網頁的資訊而引致直接或間接損失,『宅谷地產資訊網』概不負責。 『宅谷地產資訊網』不發表任何聲明或作出任何保證,無論是明示或暗示的,就資訊的正確性及完整性作出任何保證。 如閣下繼續使用本網頁,即表明同意接受此等免責條款。

4座住宅大樓各配置1部升降機,地下至6樓均為住宅樓層,樓底高度由2.8至4米,各設2至6伙單位,合共提供75伙單位,實用面積由366至1,600平方呎。 前提究竟「管理公司」是否對「業主」有「照顧責任」? 天寰 一、管理公司未有履行對住戶照顧責任而導致損失,這情況是否管理公司可預見? 二、管理公司及住戶之間關係是否密切到一個地步,管理公司要對造成的損失負責?

天寰: 問題6: 水務署指引能否用作索償理據?

上述租出單位為天寰天海匯2座高層E室,實用面積約468平方呎,屬2房間隔,向北望樓景。 胡耀才指,業主以約1.95萬元放租1個月後即吸引同區客洽詢,經議價後減價1,500元,以1.8萬元租出,實用呎租約38.5元。 據悉,新租客為情侶,心儀單位企理整潔,故睇樓後即決定承租上述單位。 職員也提醒,今次天寰浸升降機的個案牽涉費用較大,可能涉及庭外和解,都需要預先跟保險公司聯絡,未通知保險公司前,不要輕易承諾任何庭外和解的賠償金額,因為若保險公司不同意該筆賠償金額,也不會向事主賠償。 另外還要留意,部分保險公司視乎樓齡、物業性質,而決定業主需否支付一定「墊底費」。 我們翻查了坊間一些「家居保險」的保單條款,關於「第三者責任保障」有列明會為保險期內,「家居」發生意外以致其他人蒙受「身體損傷」,或招致財物受損向住戶賠償。 部分就列明會賠償住戶或家人,作為住所的業主或住戶因對第三者造成身體損害、或財物意外損失。 說到這裡,我們可參考2007年「雲峯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上訴案,這案件正引伸出水管是否公共地方的討論。 這宗發生在北角「雲峯大廈」的案例,D座供水系統設於頂層天台,透過喉管延伸至各住戶使用。

  • 2015年12月,王菀之正式由東亞唱片 (集團) 轉調至寰亞音樂。
  • 新人事,或許會為樓盤帶來一些新的作風及構思,但亦可能因為經驗不足,令項目出現缺陷。
  • 若沒有人從旁指導,業主們手執驗樓表,或因毫無經驗而感到迷茫、無從入手,甚至忽略單位的重要缺陷。
  • 2013年10月,鄭秀文正式由東亞唱片 (集團) 轉調至寰亞音樂,並於2013年12月23日推出睽違四年首張廣東大碟《Love Is Love》。

政府銳意發展啟德新區,吸引不少發展商投資進駐,當中更不乏「初生之犢」,如首次在港興建分層項目的建灝地產,就是其中之一。 項目會所分為3層,包括室內會所及戶外園林空間,提供70項設施,室內會所佔地面積逾2.1萬方呎,而戶外園林空間佔地5.7萬方呎,投資額共約6,000萬元。 天寰位於啟德發展區,毗鄰啟德1號、啟德1號、Oasis Kai Tak、嘉匯、龍譽等私人樓盤,校網為34小學校網及九龍城中學校網,為九龍著名校網。 天寰屡创区内成交价新高,分层单位最高成交价为港币4.1万/平方呎,特色单位最高成交价为港币5万/平方呎,为启德及东九龙楼王。

美聯首席高級營業經理黃家樂表示,有用家心儀天寰低座設計,以1.72萬元承租2房連儲物房間隔,較原叫價議減1,800元。 據了解,業主於2018年3月以1,151.5萬元購入,按現水平… 項目已於2017年4月份獲批預售樓花同意書,於5月10日上載售樓說明書,並在5月18日公佈首張價單,涉及165伙單位,實用面積由335至851平方呎,間隔涵蓋1至3房。 天寰 單位定價由669.4萬至2,288.2萬元,呎價介乎18,321至26,888元。

天寰: 樓盤資料

而最終也因為沒關水掣,直接導致水流破壞電梯,屬於直接後果。 正因為黃小姐從未能接觸水錶櫃,而其後引述維修師傅所指,水錶與水掣之間的來水喉管有三至四公分高低差距,初步判斷用料未必符合標準,加上以一個入伙只有兩年的屋苑,屋苑已有多次爆水管前科,是否跟接駁喉管的物料及手工有問題? 天寰 住在隔壁的鄰居表示,因為當日是她的結婚日,故印象特別深刻。 當日鄰居夫婦出門時聽到有水聲,有點像毗鄰單位洗澡的聲音,還在想為何這裡如此應聲? 最後發現水錶房(櫃)有聲,還看見下方有點水,當時的水流只佔了兩個階磚。 晚上七時多回來,看見保安還在掃水,他們說是剩餘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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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基於這一點,管理公司一口咬定黃小姐需負責的原因。 當日上午十一時半,管理公司連同檢查職員一行七人來到現場,工人打開水錶櫃後,先用軟尺打橫及打直量度喉管,並量度各分喉的距離,以及拍照存檔。 歷時20分鐘的檢查,全程採用目測、無拆走零件、對業主黃小姐的提問無回應。 在場管理公司職員則向黃小姐補充,全幢大廈檢查後會再通知結果。 第一部電梯沒有浸濕,卻浸濕了中間的一部電梯,現在這部電梯繼續停用。 3月22日星期二,黃小姐收到管理公司電話表示櫃漏水期間,流浸壞其中一部住客升降機,需要黃小姐賠償,著她盡快聯絡保險公司。 前後用了45分鐘,水掣才關上,此時黃小姐收到管理處職員電話,表示水錶櫃內去水管爆裂地方,因分流至其家中,要由她負責找師傅維修。 鑑於黃小姐沒有相關知識,但也擔心不維修水管會有停水風險,無奈下馬上安排師傅檢查及維修。 苦主之一、前年斥近千萬元購天寰2房單位的Ken透露,本來有數十名業主已收集簽名,有意向管理層提出「暫緩」管理費,直至公司正視業主提出的問題及作出改善,後來決定先設立業委會,再與管理處研究。

天寰: 公司動向

由於1994年前的「雲峯大廈」未有獨立水錶設計,水費由各業主一起攤分。 有頂層業主把天台出租,再由自己單位引水到天台使用,卻被法團反對並要求拆卸裝置。 1994至1996年期間,大廈開始安裝獨立水錶,但當住戶把水引入天台使用時,再被法團反對,天台業主認為供水系統置於天台,屬私人擁有而威脅會關水掣,最終觸發一場官司。 但實際上《水務設施條例》哪一行、哪一句說明「無論是水錶前或水錶後,業主需要負責保管、保養及修理,純粹為其單位供水系統」,答案是沒有。 《水務設施條例》只指出這句:「水務監督認可佔用該處的人、負責管理該處所或其任何部份的人,按指明形式承受責任保管與保養內部供水系統。」水務署職員進一步解釋,「小冊子」內的說明,只是水務署執行《水務設施條例》上的一般做法。 按條例所指,這豈不是坊間「水錶後」由業主負責的說法不正確? 這一點,我們上次的影片播出後,也引起網民熱烈討論,表示《水務設施條例》是清晰列明這點。

經過走廊來到兩間睡房,內櫳面積分布也算合理,開則上沒甚麼需要挑剔,反而是廚房就有幾個地方,值得改善。 以至延伸至睡房內也出現奇怪石壆,不單容易絆倒腳,也阻礙了擺放傢私的空間。 實用面積472呎的單位,單位兩房開則,睡房開則大致做到廳房同向,可以望向跟客飯廳一樣的景色,外望都是開揚的樓景為主。 發展商知道驗樓師詹濟南 前來驗樓,就已經有成隊驗樓小隊隨時候命,並將詹Sir 提出的問題紀錄在案,方便跟進。 售後服務值得一讚, 不過有部份驗樓瑕疵卻並非可即時處理,包括露台及工作平台的圍欄。 天寰 方面,項目鄰近未來港鐵沙中綫啟德站,而步行至港鐵彩虹站則需約15至20分鐘。 於啟晴邨一旁之沐虹街、承啟道及宏天廣場一帶另有巴士或專線小巴路線來往九龍城、黃大仙、九龍灣、藍田、紅磡、中環至北角寶馬山等多處地方。 地下複式戶各設有205至622平方呎花園;少數單位另帶9或10平方呎平台。 頂層複式戶則配置136至517平方呎平台及290至590平方呎天台。 第1、2座的複式戶另設270至419平方呎平台及258至666平方呎天台;第3座複式戶則是帶有831至968平方呎花園。

包括2幢住宅大廈,位處項目兩側,間距約230呎,分為3座(第1、2座設於同1幢大廈),各樓高35層,於天台設有庇護層,合共提供747伙分層住宅。 按水務署的回覆信,指出「無論是水錶前或水錶後,業主需要負責保管、保養及修理」,當中何謂「保管」? 當大部份私樓水錶房也設於單位外,鎖匙由管理處保管,究竟業主需要保管(水錶房喉管),但實際能否保管呢? 這可能成為爭拗的中心,或需引用案例來詮釋。 即使管理公司對住戶有「照顧責任」,但他們是否屬於疏忽,則還要看管理公司有沒有違反「照顧責任」,而導致業主蒙受損失,亦要證明這些傷害或損失會帶來一些直接後果。 套用落黃小姐個案上,黃小姐表示當日漏水後找人維修,要求打開水錶櫃卻被管理公司表示,需要有管理處職員及工程人員才可打開,又有沒有違反公契? 此外,三部升降機已全面開放給住戶使用,關於屋苑草地上發現狗隻糞便管理處已發出通告提醒住戶注意環境衛生, 管理員亦已加派巡邏;至於其他意見,公司將會向發展商反映。

天寰: 天寰 天海匯3座有匙即約即睇

檢查後若發現項目內有個別喉管需要進行優化工程,有關部門會為個案進行獨立研究及跟進。 發展商建灝集團則回應指,對事件非常關注,已經與單位業主及各有關部門了解,及聯絡相關保險公司跟進,已聘請獨立公證行協助處理,亦答允業主於查檢完結前不會刪除閉路電視記錄,但未能向我們《胡‧說樓市》提供。 同時,承諾就保險公司得出之任何調查結果,會為業主所需負上的保險賠償提供援助。

三、要管理公司履行的責任是否公平、公正及合理;又或者調轉角度看,有沒有不履行此照顧責任的原因? 如果專業機構提供服務,則會被視為存有「Duty of care」,因法庭都會認定普羅大眾會依賴專業人士的意見。 我們《胡.說樓市》收到一名谷友居於啟德「天寰」的業主求助,她表示收到管理處通知要她賠錢,而賠償金額竟然高達100萬,背後跟一條在公家地方入屋的水管滲漏有關。 為何在公家地方的水管滲漏會跟小業主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