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美政府對此都非常歡迎,一點不擔心這些外來資金對社會有負面影響。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無商不奸;商人一定會用不當手段勾結政府,謀求特權,意圖壟斷,最終損害消費者的利益。 因此,對商業行為必須予以一定的限制,才可以把它納入正軌。 此外,撤辣消息傳出後,部分地產股10日炒起,九龍倉置業曾最多升逾13%,長實集團、太古地產及領展房產基金同漲7%,新世界發展升6.5%,新鴻基地產升逾4%;美聯集團升4%,美聯工商舖升16%。 商舖印花稅 他又說,置業是市民一生中最重要的決定之一,他再次呼籲有意置業的市民,作出決定前必須考慮自己負擔能力、未來樓宇供應和市場風險。 他會繼續密切監察樓市發展,如果樓市泡沫風險持續上升,他會毫不猶豫地再次出招。 波動市下,市面上不乏讓價不少的工商鋪,加上政府撤辣,投資成本與過去相比大減,若有心入市,不妨多留意相關資訊。
無論是業主抑或是租客進行這個步驟,均要記得,最穩陣的做法是為雙方的租約正本(租約一般一方一份正本)加蓋印花,雙方各自保存一份有效的印花證明書。 租約打過釐印,即正式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日後遇有租務糾紛,租約中的協定就成為參考的基礎,能夠作為證據,是對雙方的一個保障。 未經打釐印的租約則不被法律承認,或不可作呈堂之用,如不幸遇上立心不良的業主或租霸,問題就難以辯明。 商舖印花稅 【送贈物業】5大疑問拆解 香港物業可以透過簽署「送贈契」,把物業的法定擁有權轉讓予受贈人,坊間有人認為此舉可以慳稅,是否屬實? 由於受到3年期的額外印花稅影響,新盤出售後頭三年市場供應都很少。
商舖印花稅: 裝修案例
可透過收租單位70%的租金收入,作為每月入息,但需有「租金收入證明」,而這份證明則是已打釐印的租約。 相反,如果租約沒打釐印,又或只有非正式租約及入數紀錄,銀行有機會將租金當成「擬租金收入」,只計算60%,進而影響申請按揭時的收入水平。 不過,2008年金融海嘯後,美國政府帶起全球的稅務申報及銀行業對離岸公司的開戶難問題後,離岸公司持有物業的目的也由隱蔽財產變為慳物業交易稅。 新一份《施政報告》出爐,雖未有計劃調整住宅各項印花稅,惟對於受到疫情打擊的工商舖,再度放寬印花稅,由11月26日起,但是對於受到疫情打擊的工商舖,則再度放寬印花稅,將會與首次置業相同,大幅減少相關的買入開支。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會繼續留意非住宅物業的市況,有需要時再採取合適措施,確保市場平穩發展,但暫時無計劃調整住宅物業各項印花稅。 為讓公眾及相關業界人士認識新修改的內容和過渡規定,財政局分別於3月20日及24日舉辦了兩場講解會。
一般而言,會在買方簽署正式買賣合約時支付,並由律師樓代為辦理,買家只需帶同支票簿到律師樓,繳交相應印花稅。 但在實際情況,還要視乎簽訂臨時買賣合約( 臨約 )與正式買賣合約 (正約) 之間的日子差距。 三項適用稅項之總和,就是你要繳交的印花稅款,如你對數字不敏感,可上政府網站使用印花稅計算機,數目就一清二楚。 換樓人士如於買入物業(以買賣轉易契日期起計)6 個月內,出售他唯一的另一個住宅物業,可向稅務局申請退還部份印花稅(相當於新舊印花稅差額),但須符合稅務局之特定條件。 交印花稅,又稱打釐印,物業轉讓涉及契約文件,以證明業權誰屬, 打釐印的目的,是要為文件確立法律效力,以得到法律的保障。 欲了解更多信息或檢查您是否有資格獲得印花稅豁免,請在簽訂任何臨時買賣協議之前,向香港特別行政區稅務局諮詢並就您的印花稅責任尋求專業的法律和/或稅務建議 。 如果您正在考慮在香港買賣物業,在簽訂任何臨時買賣協議之前,請務必就您的印花稅責任尋求法律和稅務建議。
商舖印花稅: 香港印花稅的歷史
常見租約為期 2 年,釐印費即為年租的 0.5% ,另加複印本 $5,多數由業主及租客共同公平支付。 【個案分析】4招解決「呼吸Plan」危機 「呼吸Plan」可豁免壓力測試及短期低息,但經過蜜月期後若未能經過壓測轉按,有可能要捱高息。 商舖印花稅 要解決危機,可使用轉按、定息按揭、賣樓及出租物業…
但要留意,如先賣第一層的買家撻訂,政府就會視換樓人士仍然有兩層樓未放賣,那麼便不能退稅。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 商舖印花稅 近親轉讓 : 政府視為近親之間的資產處理,不當買賣。 近親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或姊妹,如物業持有人多於一位,他們亦須屬近親。 另外,工商舖的按揭利率和還款期同樣和住宅單位有所不同。
四、如有關行為由私人實體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或其任何機關或部門,包括與具法律人格的部門以及自治部門及機構之間訂立,由前者承擔全部稅款,但本規章或繳稅總表另有規定者除外。 三、如有關行為涉及多於一名訂立行為人,則其中任一人須就稅款的繳納負連帶責任,但不影響下款規定及繳稅總表特別規定的適用。 二、如在訂立上款a項所指不動產租賃時已繳納印花稅,則承租人在一特定期間屆滿且支付特定剩餘金額後取得租賃物所有權之時,免繳印花稅。 二、徵收或繳納的註記載於須課徵印花稅的文件或文書、由徵收稅款的實體發出的收據或等同文件內,並經負責人簽名。 商舖印花稅 二、憑單印花是指負責徵收稅款的實體在須課徵印花稅的文件或文書、收據或等同文件內作出繳納稅款的註記或聲明。 對已發出之文件,已簽名之信件及已作之行為,若已根據當時之法例完納印花稅,即使本法律已開始生效,仍維持其合法性,無需按新例繳稅。 加拿大的宏利保險,最近為了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在九龍灣買了一座價值45億的寫字樓,單單是印花稅就交了3.8億。 他們覺得非常不值,因為他們以為這個交易對香港有利,應受到政府的鼓勵,而不是懲罰。
- 必須留意的是,由於首置客購買物業,同樣需要繳付從價印花稅,只是稅率較底,因此並無法完全退回全數15%,而是會扣取新一筆首置從價印花稅後,再補回差價。
- 幫助阻止投機性房地產投資:投機性房地產投資或“房屋倒置”會導致房地產市場過熱和迅速升級,投資者在短時間內購買和出售房地產以獲取快速利潤。
- 在新制度下,如果非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購買和/或如果購買者在隨後的購買時已經擁有另一處住宅物業,則購買者將必須支付大約兩倍於正常印花稅的費用,最高限額為 價值200萬港元或以上的香港房地產的8.5%。
- 信託的法律地位超然,你看下梅媽(梅艷芳母親和信託人HSBC的官司)就知。
除此之外,其餘各類非住宅物業均需繳付雙倍印花稅,最高達8.5%,以購買5,000萬港幣的商鋪來計算,印花稅從212.5萬至425萬不等。 2008年金融海嘯之後,投資炒房客紛紛進場,一時間房價飛升,一發不可收拾。 商舖印花稅 為了不讓投資客搶了剛需買家的資源、助長房價暴漲氣焰,政府從2010年推出「辣招」,徵收額外印花稅,之後嫌不夠「辣」還一再「加辣」,收取雙倍印花稅及買家印花稅。
因為「母子公司」只是「轉讓股份」,故只需支付很有限的稅項,變相成為合規避過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的好方法。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商舖印花稅 對於換樓人士來說,無論是「雙倍印花稅」及「新住宅從價印花稅」也屬於壞消息,只因如果他們選擇「先買後賣」的話,由於同時間會持有兩層物業,新購入的物業就需要繳交高達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商舖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 Ssd
同時,由於工商舖物業租金已大致喘定,租金回報相對較穩定,故今次政府新措施將特別對舖位及工商物業最見受惠。 工商舖市場「減辣」後,將為希望出售物業套現周轉或趁低自置物業的用家或投資者減低財務壓力。 商廈方面,上月中區(包括上環、中環、金鐘)甲廈空置率創2008年金融海嘯後的新高紀錄;商舖方面,第三季四核心區街舖空置率更創下本行有紀錄以來新高。 黃漢成指出,撤銷工商舖物業的額外印花稅,亦能讓有意沽貨套現的商家取得賴以周轉的「救命錢」。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由於受經濟下行及疫情不明朗等因素影響,過去一段時間非住宅物業的售價及需求均已顯著回落,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候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 商舖印花稅 這種以「提名人」增持物業的做法,就算按最高的稅階去計算,也只是8.5%,比起一起首由太太自己購入物業,要支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為低,可以說是條例賦予兩夫婦走灰色地帶慳稅的一種手法。 如果同一個案,太太之前已經持有物業,並提名太太為「唯一購買人」。 此時丈夫要先支付「從價印花稅」,即「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
印花稅沒有特別註明什麼為之「單一物業」,但有說明如果「物業」本身涉及「天台」、「平台」及「花園」,一般來說會視為一個物業看待。 通常在往律師行簽「正式買賣合約」時,律師會多給一份文件「法定聲明IRSD131」予買家簽署,作用是證明「自己沒有持有香港住宅物業」。 額外印花稅在2010年11月推出,基本是針對短炒的業主,如果業主在購入物業後三年內售出,就需要繳交額外印花稅,所以媒體經常說新盤「額印期鬆綁」,基本上是指簽訂買賣合約起計三年後,不需繳交額外印花稅的時期。 如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非因進一步轉售,例如「摸貨」或提名另一買家),買方可於有關買賣協議被取消後 商舖印花稅 2 年內,申請退回已繳納的「買家印花稅」。 取得住宅物業的時間例子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24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如物業是在2010 年 11月 20 日至 2012 年10 月26日期間取得。 2010 年 11 月 20 日或之後取得,並在36 個月或以內,以確認人身分轉售(俗稱「摸售」)的住宅物業交易。
商舖印花稅: 香港印花稅簡介
香港樓宇買賣中,最常見以及最基本的印花稅,即為「從價印花稅」。 顧名思義,即為樓宇買賣過程中,依從樓價價值而得出的印花稅。 退款申請期限為購買新物業約後的兩年、或者出售舊有物業簽署了轉契後的兩個月,以後者為準。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消息人士指出,非住宅物業在兩年內轉手的個案不斷上升,佔二○一一年總成交百分之三十三,去年增至百分之三十六,較○五至一○年平均佔百分之二十六為高。 預計在香港從事不動產買賣,轉讓或轉讓(即轉讓或轉讓)的每一方都將支付某種形式的印花稅。 商舖印花稅 但是,在某些情況下,根據情況,某些當事方可能有資格支付較低的印花稅稅率,甚至根本不用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豁免或減免的有效期取決於涉及的人員,安排的類型或所涉及的香港財產的類型。
如物業是在 2012 年10 月27日或之後取得按不同的物業持有期繳付額外印花稅,限6個月內出售,稅率為20%,超過6個月到12個月為15%,超過12個月到36個月為10%。 工商舖借按揭的壓力測試和一般住宅單位相同,大原則是供款額不超過入息的 50%,而計算 3 厘利息後的供款額則不得多於入息的 60%。 除了定時定候提供最新的樓市、按揭相關資訊之外,作為數碼港成員機構的ROOTS上會致力透過創新科技為香港每一位解決按揭煩惱。 金融科技平台ROOTS上會打造網上按揭申請表,一次過免費幫客戶向多間銀行遞交申請,無須再踏入銀行分行用手填表。 與此同時,ROOTS上會創立香港首個A.I.按揭評估報告,讓客戶了解按揭負擔能力、獲批按揭的機會、按揭利率、現金回贈等資訊,然後才決定落訂及選擇申請哪些銀行按揭計劃,大大減低撻訂機會。 商舖印花稅 另外,如欲了解「最高可負擔貸款額」或「能否通過壓力測試」亦可使用ROOTS上會獨家按揭計算機。 已遞交首次加蓋印花申請的人士,可使用本服務,支付已獲准延期的印花稅,或為其後的買賣合約 / 樓契加蓋印花。 除由股票經紀所發出並加蓋印花的有關在聯合交易所成交的股票交易成交單據外,所有須要根據《印花稅條例》加蓋印花或加以簽註的文書,都不可以電子方式訂立或簽立。 根據證券借用及借出交易進行的股票轉移,可豁免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SSD)則為打擊短線炒風,目前規定在36個月內交易同一項物業,即必須要繳交劃15%印花稅。 另外,大家最關心的住宅印花稅方面,目前暫未有「撤辣」消息,但我們可以知道的是:「撤辣」可降低買家入市成本,釋放被壓抑的購買力,一定時間及程度上可以推動樓市發展。 為使有需要的業主即時受惠,行政會議今早已通過修訂《印花稅條例》,而林鄭月娥亦行使法定權力,以公共收入保障令讓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由明天(11月26日)起生效。 【施政報告2020】撤銷非住宅物業雙倍從價印花稅,並於11月26日起生效,受惠物業包括工廈、商舖、寫字樓及車位,業界預期此舉有助用家或外來資金入市。 但如果買家選擇分開兩份契約來成交,則需按照自身的印花稅來處理。 商舖印花稅 以上述例子則業主要支付「400萬元X2.25%」,相當於9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並再就總值200萬元的車位,繳付「200萬X1.5%」,相當於30,000元的「印花稅」,合共就是120,000元。 只是如果他繼承物業後,他選擇再購入新物業的話,則會視為持有多於一層物業看待,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同樣地「近親」有定義,必須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方受理,否則就要繳交更高稅階。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上月運輸及房屋局宣布,因應最新經濟情況、社會意見及早前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意見,決定不會在本立法年度再推動「一手樓空置稅」草案。 曾俊華指出,要樓市回復平衡狀態,必須增加供應,未來數年的房屋供應可以維持穩定,相信房屋供求緊張的情況將可紓緩。 或許正是因此,「撤辣」的號角風風火火吹了快一年,終於從「工商鋪」率先下手。 商舖印花稅 政府渴望通過減低稅收,吸引商家來買鋪租鋪,救救低迷許久的零售業。 時間線走到今年,香港為抗擊疫情封關,曾經門庭若市的零售業受到影響;政府為抗疫限制餐廳人數及開放時間,使得餐飲業也有所波及。
支持希望進入房地產階梯的首次購房者:當房地產市場以緩慢且易於管理的速度增長時,更多人可能更容易實現房屋所有權,尤其是對於第一次拼命試圖進入房地產階梯的房主。 在香港,同時也是香港永久居民的首次購房者有資格支付便宜得多的印花稅。 幫助阻止投機性房地產投資:投機性房地產投資或“房屋倒置”會導致房地產市場過熱和迅速升級,投資者在短時間內購買和出售房地產以獲取快速利潤。 對“房屋翻轉者”徵收印花稅不鼓勵這種活動,這意味著房地產市場的上漲速度更加可控。 商舖印花稅 1866年,英國香港殖民政府在所有書面法律文件中將其引入香港。 印花稅在英國統治香港的整個過程中一直存在,甚至在1997年香港對英國的主權從英國移交給中國大陸後,香港特別行政區(SAR)仍然保留。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14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30天內繳付。 住宅辣稅一實行,投資者見情況不妙,立刻轉戰商鋪、寫字樓、工廈及車位等,使得政府2013年2月再出招——非住宅物業稅率上升至物業價格的1.5%。
政府為了激活換樓鏈,故容許換樓人士可申請退稅,在新購入物業簽定「轉讓契約」後的一年內沽出舊有物業,就可以申請退還多繳的稅項。 舉例先生本身屬永久性居民、在港沒有持有何物業,但卻聯同一名非香港永久居民的太太置業。 太太本身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二人以300萬元購入一個單位,物業印花稅就是先生在簽約時繳交「300萬元X 1.5%」,相當於4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而已。 如果丈夫買入的單位為300萬元,而丈夫本身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且買樓前並沒有持有任何香港住宅物業,他需要先支付300萬元的「從價印花稅」,相當於「300萬元x1.5%」,相當於4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 商舖印花稅 因為稅務局有特殊豁免,其中只要「提名」一個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的近親簽定「轉讓契約」,不論他本身是否香港永久性居民,均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而不是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