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割長命契業權7大著數

申請人須在提交申請書時繳付手續費 (現時為港幣2,850元)。 申請即使不獲批准,或申請人擬撤銷申請轉讓業權,已繳交的手續費概不發還。 House730旨在為香港用戶提供最優質的使用體驗,不論買樓或是租樓,用戶可按樓盤的價錢、面積、房數、真實照片等等條件揀選合適樓盤。 分割長命契業權 第 二 次 租 樓 業 主 為 兩 兄 弟 , 擁 有 形 式 為 「 分 權 共 有 」 。 兄 長 剛 在 不 久 前 去 世 , 蔡 小 姐 以 為 業 權 全 歸 弟 弟 , 所 以 便 和 弟 弟 簽 約 。

假如長命契的業權持有人,希望將他在物業中享有的權益,交給後人來繼承,可找律師為他做一份瓜份業權的契據,並向其他的業權持有人發出通知,繼而將瓜分契據登記在田土廳的紀綠冊。 長命契下,若有共有人離世,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其他共有,不用辦理承辦手續。 分割長命契業權 而共有人也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給所指定的受益人,因此可避免一些遺產爭議。 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物業是大部分香港人最重要的財產,即使有立遺囑去分配物業,也有機會出現爭產的情況。 有關爭產的新聞甚至成為娛樂版頭條,成為花生友的吹水題材。 如閣下和父母是有關物業的聯權業主(長命契),母親所佔的業權會自動轉給閣下和父親。 稅務局會用閣下和父親的名義開立一個新的物業稅檔案來分辨新業權(兩名業主)和舊業權(三名業主)。 回顧2021年,樓市依照大旺,二手居屋入市門檻較低,加上政府推行「白居二」,成為不少家庭的上車選擇。 美聯物業房地產數據及研究中心綜合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二手居屋去年的註冊量創10年新高;註冊金額首次突破300億元水平,達361.6億元,並創歷史新高。 事實上,為避免上述遺產紛爭出現,若果父母年事已高,又有遺產要分配給後人的話,筆者建議應在有生之年盡快完成物業「轉名」手續,平分業權,避免家庭成員因不滿遺產執行人處理方法而導致家族撕裂,甚至對簿公堂。

若物業只有一個業權持有人,沒有可供其選擇的產權類別,他理論上獨自擁有整項物業的業權,亦即以唯一擁有人(Sole Owner)身分持有業權。 當有超過一人以上聯名共同持有物業,主要以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Joint Tenants)或分權共有(即Tenants in Common)方式持有。 繼承長命契物業後,田土的電子提示服務不會通知銀行。 就算銀行得知聯名借款人逝世,也不會需要重做按揭,只要準時供樓,便不會有問題。 分割長命契業權 曾有個案是男女雙方買入物業時,其中男方資金是由父母給予,到雙方離婚,法庭就判了男方業權或相應金額應交回其父母手上,不會被視為二人可作分配的財產。 此外,亦有律師建議若果夫婦二人其中一方並不是業主,但又有負責支付首期、供款或平時日常開支,不論資金是否來自第三方,為保障權益,應盡可能保留相關單據,以留作日後一旦需要於法庭上爭取最大利益時,以作證明之用。

分割長命契業權

因此,業權共有人不可以個人身分獨享物業的權益,各共有人的唯一權益就是與其他共有人共同擁有物業。 換句話說,聯權共有人聯合其他人時可說是擁有一切,但獨自一人時則一無所有。 如物業屬聯權共有,即使他們擁有均等權益,仍會被視作一整體,成為物業的唯一擁有人。 另外,所有業權共有人亦必須符合以下四項條件,才可構成聯權共有的業權。 分割長命契業權 ●因此,如果聯名業主就出售物業的時間和價格有分歧,就會產生很多麻煩,想出售的一方未必能如自己所願。 如果你考慮與親戚或朋友聯名投資購買一個物業,那就要特別考慮一下將來的事情,提前找一位專業律師咨詢聯名物業的利弊。

父母送樓予下一代,或協助子女付首期,甚至將手上物業將轉名至下一代,都是近年來在地產市場上不時聽到「成功需父幹」等例子。 如該聯名居屋未補地價,若業主想轉讓業權 (例如除名、轉名、加名),均須先向房委會申請,房委會酌情批核。 換言之,物業的業權會一直保留於聯名人之間,直至最後只得一位聯名人在生,才可自行決定如何處理業權。 分割長命契業權 基本上除了上述分別,其他聯名物業特性都基本上差唔多。 但由於在按揭層面來說,兩公婆都會成為按揭借款人,責任也是共同承擔,所以要同其他人一齊夾份投資買樓就要想清楚同埋傾清楚。

較常見的例如是業主離世,沒有人知樓契所在,或未完成按揭,或未向銀行贖契,遺產繼承人就無法取得樓契。 另一做法就是以「送讓契」送出物業,無償地送贈物業,該物業即屬「送契樓」。 即使交易涉及金錢,但如果成交價嚴重偏離市價,又不經代理交易,亦有機會被銀行視作送契。 送贈契或涉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為 5 年內的物業按揭。 買賣和銀行按揭必須要由所有共有人簽署才有效,如果物業其中一個共有人是長者,例如不良於行,或者因疾病而無法簽署文件,就有可能令到家庭無法更靈活地運用資產進行買賣或銀行按揭。

分割長命契業權: 【滙豐按揭】hsbc 樓宇按揭利率多少? 匯豐按揭估價怎樣?

申請人需另付有關之行政費用(現時為港幣2,350元,並會不時作出檢討)。 至於多於一個業權持有人,則要視乎業權的形式,若屬於分權共有,則承繼人可按業權比例獲取死者生前持有的相關部分。 如業權為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則死者持有的業權分額將自動轉移至其他在生的聯權共有人,並不需要作遺產形式分配。 而聯名居屋一事,假設你的丈夫申請破產,破產管理處當然會希望能把物業拍賣去償債。 但問題是這個物業你丈夫和你各佔一半業權,破產管理處是不能強逼和沒收並無申請破產的你,去交出物業拍賣!

  • 【遺產業權】繼承遺產物業FAQ 當一個人去世,可能會留下一些遺產,包括金錢、股票、或物業等。
  • 另外,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時,如A和B是物業共有人,並以分權方式各持有業權50%。
  • 如果想完全箍實業權,怕另一半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更加保險的聯名選擇。
  • 蔡 小 姐 見 麻 煩 不 斷 , 唯 恐 兩 位 業 主 將 來 有 爭 拗 , 所 以 最 後 決 定 提 早 搬 出 , 短 短 一 年 內 她 已 是 「 三 遷 」 了 。
  • 屋契是物業重要文件,如果屋契殘缺甚至沒有樓契,出現業權不完整的情況,變成「無契樓」,不但影響物業價值,物業買賣時,買家律師發現會通知銀行,銀行有機會基於風險因素拒絕批出按揭。
  • 以上僅作一般參考用途,不應被依賴作為獨立個案之法律意見。

這方法既可免卻遺產承繼手續,受贈人亦要等到共有人過身後,才可自動成為唯一業權人。 父母將樓宇轉名至下一代,原本一番好意,最終竟招致破財,慳稅不成,業權不完整,令子女無法轉售物業? 分割長命契業權 何以眾多地產代理均籲市民做樓宇轉名時,要小心「送贈契」? 千居帶你認識近親之間的樓宇轉名大法,以及「送契樓」的隱藏問題。

分割長命契業權: 慎防「聯名長命契」陷阱!居屋長命契除名程序

常見做法之一就是以「轉讓契」做樓宇轉名,以金錢買賣的方式轉讓業權。 如近親轉讓(直系親屬),可以令其中一位業主重拾首置身份,以享有政府置業優惠,多數都是簽轉讓契。 這種買賣操作並不涉及實際的資金轉移,只是業權轉讓,故由律師辦理手續便可,不用經地產代理。 分割長命契業權 俗稱長命契的聯權共有,其概念是在世者的聯權共有人可以優先承繼業權,最長命的人,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他所有。

只要拿業主死亡證上律師樓,律師樓把死亡證註入田土廳,聯名在世的一方便自動繼承業權,不需要法庭令。 如果是分權持有者,繼承遺產是需要有法庭令,相比長命契繼承費時。 分割長命契業權 例如陳先生和陳太太各持50%,那麼陳先生過身後,那50%業權便會留給陳先生的後人或遺囑內的受益人。

如需專業法律服務,請自行徵求執業律師及專家的獨立意見。 其後,不管該子女把單位出售或任何原因放棄單位,亦不可以申請公屋或居屋。 唯一例外是該子女面對十分特殊的困難,經社會福利署恩恤推薦才有機會申請公屋,但過程相當繁複。 筆者收到讀者的電郵,希望可以就其情況給予法律意見。 其實要給予準確的意見,筆者必須搜集足夠的資料,因為每個家庭的… 有親人不幸離世,除了要忙於辦理其身後事外,也要處理其遺產及債務之事宜。 House730雲集香港各類型樓盤資訊,包括香港新樓盤或是二手樓、港九或是新界、住宅或是工商業大廈,務求為用戶提供最全面的樓盤資訊。

  • 本篇文章僅是對有關題目的一般概述,只供參考,不能作為任何個別法律意見或按揭申請。
  • 在翻查近年的結婚數字後, 發現2018年1月政府統計處所發報的「1991年至2016年香港結婚及離婚趨勢」,顯示近年男性及女性遲婚或不結婚的情況越趨普遍。
  • 當找地產代理放售時,為證明物業承繼人的身份,需提供已故共有人的死亡証正本,以及提供遺產承辦文件,如有立遺囑則提供遺囑認証,若無立遺囑則提供遺產管理書。
  • 擁有1/5業權的那一位,於離世時分給兩個人,分別是2/5及3/5。
  •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舉例,如果兩人以此方式購入物業,付出25%樓價的一方便擁有該物業業權的四分之一,而另一位付出75%樓價的便會擁有業權的四分之三。 如其中一人身故,他 / 她的物業權益便成為其遺產的一部分,並按其遺囑內容去作出分配。 如死者沒有立遺囑,則按照無遺囑繼承法律而去作出分配。 簡而言之,聯權共有人的權益是均等的,而分權共有人則享有不同權益。 由於長命契是業權會因死亡而自動轉讓,不用辦理承辦手續,最長命的人假如想將物業全部轉讓給另一人,不論是以正常買賣或以送贈方式進行,只須要在契據上寫明其餘的業權持有人已過世,並有死亡証提供。

送讓契既不能慳稅,又易引起業權問題,一般近親轉讓都是以「轉讓契」的方式操作,受贈人可穩陣收禮,無後顧之憂。 相反,假若當初按照市價以轉讓契的方式進行近親轉讓,因該項交易乃屬正常物業買賣,交易被視為無效而物業被討回的機會較低。 分割長命契業權 現時香港樓價高企,情侶要買得起樓,可能都需要兩人一齊夾份。

相信找到一個「安樂窩」,無論是用任何方式持有物業,只要倆口子多溝通相親相愛,都可以幸福美滿「一生一世」。 在翻查近年的結婚數字後, 發現2018年1月政府統計處所發報的「1991年至2016年香港結婚及離婚趨勢」,顯示近年男性及女性遲婚或不結婚的情況越趨普遍。 請注意,聯權業主(長命契)的業權是按業主的數目而平均分攤(參考上述例子),但分權業主的業權則未必一定按業主數目而平均分攤,例如閣下可擁有40% 分割長命契業權 而三名兒子則每人擁有20%。 按揭方面,參考銀行一般做法,即使A去世,B也無需再進行壓力測試。 只需準時還按揭就可以了,不會觸發銀行call loan。 有讀者曾經留言問筆者,若兩人合資買樓,就算是夫妻,究竟應該寫明各佔50%權益,還是用長命契的方式較好?

除非夫婦二人,在遵行長命契時由另一方承繼業權意願的前提下共同訂立平安紙,才能在其中一方去世後妥善處理遺產分配事宜。 長命契的聯名共有人,就業權所作的全部決定,一定要獲全體同意才能通過。 若有任何一方想將名下業權轉讓給其他人甚至出售,但因長命契下,所有業權決定均須所有聯名共有人同意,便可確保聯名人不能輕舉罔動。 分割長命契業權 若怕聯名人將來自行處置業權而不作通知,長命契是比較保險的選擇。 當業主向銀行申請按揭,樓契就會被存放於銀行作抵押,在接近供滿日子時,銀行一般會發信通知業主需要贖契,否則便要收取寄存費,但亦有部份銀行不會主動通知。 通過查冊會看到物業相關的登記,意味除非雙方簽名同意,否則物業不能放售或放租。

另外,持有人亦可將聯權共有人轉為分權共有,通過律師樓以文書處理,藉通知方式由一名聯權共有人將通知送達其他聯權共有人。 聯權共有 ,俗稱為「長命契」明顯好處就是誰最長命的話,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她所有,不用辦理承辦手續。 物業的持有人亦不可以用遺囑的方式,將物業的權益傳受給所指定的受益人。 假設A和B以長命契方式持有物業,如A過身,業權便全歸B。 分割長命契業權 A的近親是不能繼承到業權,就算A生前立遺囑也沒有用。 「加名」印花稅以物業轉讓的比份計算,譬如以長命契形式加名,如加一個人名便是物業價值的二份之一、兩個人名便是三份之二,如此類推。 若果物業價值400萬元,加一個人名以200萬元計印花稅,涉及的印花稅項只是100元。

分割長命契業權: 聯名居屋如何甩名?

遺憾地,筆者必須告訴他們,如果長女真的是遺產執行人,法律上她的確有權操作先人遺產,甚至變賣物業。 其他受益人如不滿執行人的處理方法,只能循民事起訴。 祇要他有充分的資料去說服破產管理處,破產者的業權性質祇是受託人,相信能取回全數業權的機會很高。 內地房產理論上無需向破產管理處申報,因為它在國內並無管理和追討的能力。 如不在屋內死亡不會當是凶宅,如在屋內死亡但是自然死亡,也不當是凶宅的。 長命契(Joint Tenancy)即聯權共有,在法律上,聯權共有人的權益互相重疊,故每位聯權共有人都可聲稱自己擁有整項物業。 不論物業成交價為 $0 還是低於市價,稅局都會就物業作估價,向業主追討相差之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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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你又知不知聯名買樓都有分幾種,而且在法律層面會有不同的效果。 第一種叫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又稱「長命契」。 第二種叫分權共有(Tenancy In Common)。 【置業良機】捕捉疫市買樓四大攻略 疫情影響下不少員工不得不放無薪假,亦會影響銀行審批按揭結果。 如果員工每月放四日無薪假,對其按揭影響一般較微,最多只在入息打折扣,但如果要放整… 【靜極思動】把握疫市轉按良機 現時的轉按人士,部份是約兩年前曾經承造按揭,現時已過銀行「罰息期」的人士。 而兩年前的最優惠的按揭計劃約為H+1.3%,與現時市面上最優惠的H…

分割長命契業權: 可否將「長命契」轉為「分權契」?

無論是市場情況、企業管治守則等都不斷演變,因此,我們緊貼中港兩地的監管發展,努力不懈地提升我們的前瞻能力,並評估障礙,同時尋找機會,致力協助客戶取得生意上和個人的成功。 分割長命契業權 這都不是風險,最多只能算是壞處,令到家庭無法有效地活用資產去進行買賣或銀行按揭。 本辦事處提供之代辦平安紙服務,僅可視作地區工作一部分,並非專業法律服務。

受贈人如想於這段時間內轉售物業,根據執業通告指引,代理有責任告知準買家該物業為送契樓,並提醒對方送契樓的業權問題易影響按揭批核,多數買家聽到都走避不及。 準買家如想知道心儀物業到底屬轉讓契還是送贈契,可透過網上查冊,查看物業資料,看看過去 分割長命契業權 5 年的紀錄,是否有「送讓契」(Deed of gift)字眼。 一種是用「轉讓契」轉讓單位,形式與平時一般物業買賣的操作無異。

一般只容許擺放較短時間,律師樓會定期通知客戶取回樓契,否則可能會收取存契費,加上部份律師樓可能把樓契放於倉庫,保安不及銀行嚴謹,風險可能較大。 銀行保險箱:收費雖然較為優惠,年費介乎$1,000至$2,000,如果買賣物業涉及市區重建的樓契太厚,要存放在保險箱的費用會偏高。 男方作為擔保人,會被當有按揭在身,若果未來想買樓,銀行審批會較審慎,按揭成數將削減1成,例如買入1,000萬元以下物業最高按揭成數減至50%… 分割長命契業權 送契樓的確能達成目的,讓原業主回復首置身份,但絕對不是低成本。 送契樓成交價為 $0,照印花稅按樓價徵收的道理,原理上似乎不用繳稅。 但現實是稅局仍然會按律師樓或稅局的估價徵稅,故用送贈契來避稅是不可行的。 不少人作近親轉讓的原因是想以低成本、最慳稅的方法暫時讓出原有物業,回復首置身份,購入新物業時便可享首置低稅率,毋須繳雙倍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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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由於要證明聯權共有人死去, 必須於土地註冊處處註冊死亡證;聯權共有人不可以遺囑把業權贈於在生者。 當找地產代理放售時,為證明物業承繼人的身份,需提供已故共有人的死亡証正本,以及提供遺產承辦文件,如有立遺囑則提供遺囑認証,若無立遺囑則提供遺產管理書。 至於分權共有人士,如持有物業50%權益,其50%的物業權益會視為其遺產的一部份。 承繼人如需要出售,可出售自身繼承的物業業權,如想整個物業出售,需要與其他業權持有人商議,只有全部持有人同意,才可以出售整個物業。 任何人在處理身故人士的遺產前,通常需要先往高等法院的遺產承辦處,取得相關遺產之授予承辦書,證明該人獲授權處理身故人士遺產的證明文件。

劏房是指一個單位被分間成兩個或以上的獨立單位,但每個單位都沒有獨立業權 ; 分契樓則牽涉單位業權上的分割,在間隔上都有較大規模的改動,也要取得屋宇署批准,符合《建築物條例》規定。 由於所有聯名人被視為擁有整項物業,只要其中一名聯名人財困,便有機會所有聯名人業權都被拖累,共同承受惡果。 【「波叔Plan」滿月】幾多人用新按揭保險買千萬物業? 雖然近月樓市交投受疫情影響大跌,但當中申請按揭保險計劃的個案比例卻創紀錄新高,特別是1,000萬元以上的物業表現突出,反映「波叔plan」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