僭建釘契詳細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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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不一定拒批,一般都是看僭建範圍、是否屬嚴重結構僭建,、業權是否複雜、會否影響他日轉售,考慮其性質,才可決定批或不批釘契樓按揭。 就算批出,基於風險管理,也不一定可承造高成數按揭。 僭建釘契 若業主欠下銀行(非按揭,若是按揭,物業已被直接拍賣)或財務公司債務,又拖欠不還,財務機構會將物業釘契,防止欠債人將物業出售或轉名,並要求欠債人盡快還款。

僭建釘契

李兆波續稱,潛建問題要視乎拆卸的時間,但業權糾紛問題需時較長。 張聖典補充稱,在業權糾紛問題上,業主會被控告,需要上庭,物業在這段時間會被釘契。 僭建釘契 中大商學院亞太工商研究所名譽教研學人李兆波指,被釘契的物業可能未必售出,即使售出,其價值會受到影響。

僭建釘契: 物業即使有僭建物,政府部門亦未必會發現以及發出拆卸令,買家需要承擔日後拆卸有關僭建物嘅風險。

屋宇署發言人表示,遭屋宇署檢控的居屋或租置計劃單位,物業亦會即時釘契,雖然有關物業仍可買賣,但新買家要承擔一切後果,包括無法做按揭及面臨屋宇署的檢控。 一定有影響,至於影響有幾大,則視乎僭建物的嚴重程度! 不同銀行對有僭建物或有清拆令的單位,處理情況都有分別。 公署批評,屋宇署遲遲不向業主發警告信,同時延誤取締僭建物的時間,情況嚴重,雖然有向法團發出驗樓通知,但又不積極執行清拆令,使法團擔心無法順利遵辦驗樓通知。 公署又批評,社工提交的工作報告,無提及曾否家訪租客,在協助業主期間,亦只曾不斷聯絡業主,偏離工作目標。

審計署認為,屋宇署應就未獲遵從的清拆令卻未有「釘契」的情況作檢討。 屋宇署回應表示,會繼續採取多管齊下方法處理僭建物問題,除了檢控、徵收代辦工程附加費外,亦會探討其他有效方法,促使業主清拆僭建物,並會檢討強驗計畫下的定額罰款制度,探討擴大罰款制度適用範圍。 卻擔心屋宇署在同樣人手編制下要求加強執法,反而會增加出錯的機會。 以輕微僭建為例,部分銀行會要求估價公司提供報告,計算還原工程的費用,再要求借款人簽署文件,同意承擔因僭建物而衍生的所有責任,包括業主保證支付維修開支、還原僭建;但為彌補風險,按息仍可能較一般物業為高。 近來報章的頭條多了有關官員物業僭建的報道,亦再次炒熱僭建話題。

僭建釘契

村屋買賣缺乏成交數據參考,銀行估價不足常發生,建議買家多找幾間銀行估價,最好先做預先批核,也可考慮使用按揭轉介服務。 除非你不用申請按揭並願意承擔買樓花風險,否則最好是購買現成村屋,例如已取得滿意紙及已補地價的丁屋,可從查冊看到有關的註冊摘要紀錄。 ROOTS上會夥拍Circa London為香港人提供一站式英國物業投資及按揭服務。 張聖典建議,買家簽署買賣合約時,最好跟原業主商討,在合約內附加說明,無論簽署合約前後,倘收到拆卸潛建物的書面命令,由原業主負責。

僭建釘契: 工程施工

律師梁永鏗指,要視乎個別情況,但指新業主或能以「與購買時現狀不符」為由「踢契」。 除了兩個地下住宅單位,建築圖則顯示,福華洋樓後巷原本亦設有六個車位,但都改建成多個地舖,現為地產舖、鋁質工程公司、鋼鐵工程公司和車房。 經營者均表示只是租客,在上址經營了十多年,不知道舖位原是車位。 村屋買賣有不少注意事項,所需承受的風險也較多,對於隱陣型買家,不妨在一手或二手市場物色盤源,即上千居搜尋心水靚盤。 認清所屬的村屋類型,丁屋有既定的建築標準 (3層高、每層700方呎、高度不超過 8.23米等),轉售時要申請滿意紙,需要補地價,但不等於不可取。 相對於舊屋地,丁屋樓齡新,規劃完善,銀行估價較高,因此較多人選擇。 村屋僭建問題一向嚴重,最常見的僭建物有天台建玻璃屋和密封露台,但其實門外築鐵網、有蓋車位,甚至室內樓梯,也有可能是違例建築。

由於處理僭建物只屬樓宇部的部分職責,屋宇署並沒有單為處理僭建物方面人手的分項數字。 如業主經常或長期違反大廈公契,例如偷偷飼養動物、將住宅物業當作商業用途、擅自分租等,業主立案法團有權提出法律訴訟,一日未經裁定,都會於查冊上顯示。 如業主照樣賣樓,則通常會列明須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前清還債項。 但若簽約當日,業主尚未「解釘」,新買家有權提出取消交易,並就業主違約追討損失。 新界村屋僭建問題日益嚴重,政府一直束手無策;年前推出的自願申報計劃只是讓僭建物繼續存在的緩兵之計。

不過,另一方面看,就算有「現有狀況」條款,當買家在完成交易前的查契階段發現有違規建築物,而事實上建築署有可能執法,買家亦可踢契、拒絕完成交易。 例如,業主違反大廈公契,如欠交管理費或欠債,業主需要委托律師樓清付管理費,到田土廳「除釘」,即透過文件証明已還清債項後,銀行按揭便能放款。 僭建釘契 通常銀行會先批按揭,但附帶條件是律師樓需要把釘解除,按揭才能放款。 業權糾紛同樣,需要把官司解決,有律師樓見證,按揭才能獲批。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僭建嘅主要成因係香港地勢山多平地少,人口密度又好高,所以唔少香港人嘅居住空間都非常狹窄,導致有部份住宅業主,為咗增加樓宇面積,擁有更舒適嘅生活空間,冒險進行僭建工程。 僭建物除咗會改變建築結構同危害周邊行人安全,亦會影響到樓宇買賣。 如果俾屋宇署通知要清拆僭建物,咁土地註冊處亦會登記上相關問題,俗稱「釘契」。 僭建釘契 以物業有僭建而被「釘契」嚟講,係官方於樓契註明,“物業業主有責任完成某些清拆工程;地產代理及處理有關交易的律師,亦有責任提醒買家,單位已被釘契,如購買單位,將「繼承」有關清拆工程的責任。

如上文第三部分所述,地政總署沒有另設帳目記錄有關清拆行動的開支。 當屋宇署發現物業違反《建築物條例》,如有僭建、危險建築物、未入則的結構性改動等等,屋宇署會發出改建令、清拆令或封閉令。 喺按揭嘅角度嚟講,一個單位有僭建物或者清拆令,亦唔代表一定唔可獲批按揭;唔同銀行對有僭建物/清拆令嘅單位,處理情況有唔同。 僭建釘契 部分銀行對於單棟樓、村屋等物業,可能會喺批出按揭前視察單位,就算物業冇清拆令,銀行都可能會發現到明顯嘅僭建物。 關於如何為釘契樓申請按揭,就要視釘契的類別,例如一些輕微僭建原因,銀行會發承諾書予買家,聲明日後清拆僭建物都是由買家負責。

僭建釘契: 按揭成數下調

第二種常見的釘是維修令,包括《建築物條例》第24條、第26條及第28條。 第26條一般是指大廈的公共地方有維修令;第28條則是關於排水,大部分銀行都不會因為上述兩項而拒絕批出按揭。 僭建釘契 不過,如果是很舊的單棟唐樓,銀行也可能因為有消防令而拒批按揭,除非業主立案法團紀錄說明有計劃去處理。

始終銀行最關注的是物業的買賣完成風險和新買家的還款能力。 如果釘契是前業主欠債的話,同時會以loan agreement形式註冊在田土廳,這類買賣仍可進行,只要前業主在合約列明會在交易前「解釘」便可以。 僭建釘契 若然交易當日,單位仍然沒有取消釘契,業主即是違約,買家有權提出取消交易,並要求賠償所有損失。

  • 截至去年十月,屋宇署有六萬八千多份清拆令未獲遵從,當中約兩成已發出六年至十年,更有七百五十三宗發出十年以上至三十年。
  • 當屋宇署發現物業違反《建築物條例》,如有僭建、危險建築物、未入則的結構性改動等等,屋宇署會發出改建令、清拆令或封閉令。
  • 任何人士在按本文的資料就相關事宜採取行動前,應先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或其他專業意見。
  •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稱,不少舊區的天井位置屬公共空間,若就天井等公共空間申請改建,基本上「一定唔得」。
  • 若有人試圖盜用你的身分,你便可以及時作出反應和行動。

屋宇署在履行《建築物條例》(第123章)規定的同時,亦考慮到樓宇安全、資源限制等因素而制定執法政策。 由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屋宇署已把清拆僭建物的行動範圍擴大,並會推行一系列多管齊下的新措施,以提升本港樓宇安全水平。 另外,即使樓宇有違規僭建物,地政處及屋宇署先會書面警告,屢勸不改才會將行動升級,或將清拆令在土地註冊處註冊(俗稱釘契)。 僭建釘契 不過,被釘契並不代表物業不能出售或轉讓,只要買方願意承擔有關責任,一樣可合法買賣。 想再保險點,就可向屋宇署索取物業圖則,了解一下有沒有未登記但違反建築物條例的地方,畢竟合約通常顯示以現狀交易字眼,買家應主動查證,免招損失,勿輕易被誤導。

所以,法例要求任何人做改變結構的工程時,首先要得到批准。 然而,估價行會根據僭建規模,計算「還原費用」,若金額相對樓價百分比低企,普遍不須扣減按揭成數。 僭建釘契 他又說,如果唐樓有劏房的情況,則只有數間銀行可以承造按揭,唯利息通常比一般唐樓按揭更高,同時按揭成數最高為五成。

一些輕微僭建原因,銀行會發承諾書予買家,聲明日後清拆僭建物都是由買家負責。 至於欠債的釘契樓,不少銀行都會接受造二按的新按揭申請,最重要是新買家的還款能力。 也有銀行查到居屋單位欠過財務公司債務,就算查冊顯示已解除有關問題,都不批按揭申請。

僭建釘契

即使問題已得解決,如已清拆僭建物,部分銀行亦有機會因應風險,調低按揭成數。 釘契樓的唯一好處,就是考慮到對新買家的影響,有關物業售價一般比市價低。 至於低幾多成,通常視乎釘契的原因,愈難處理的釘契問題,愈有機會推低樓價。 如業主拖欠管理費,不論欠款額多寡,只要業主立案法團或管理公司有理由相信業主沒有清繳款項的打算,便可透過法律訴訟,申請拍賣單位以追收欠款,物業會被「釘契」。 僭建釘契 如果是涉及離婚糾紛,其中一個要留意是法庭的判決書,有個別律師會因不能確定該份判決書會否為銀行帶來貸款風險,就算銀行肯批按揭,買家的代表律師都不一定辦理手續。

一般在買入單位前,地產代理會為準買家進行查冊,如果發現有被釘契,有責任向對方言明以及提出所涉及的風險,準買家亦可自行詢問業主及業主立案法團,如果有懷疑,應向專業人士查詢及尋求法律意見。 釘契是指物業的業主因為觸犯法律,以致在土地註冊處進行紀錄,當公眾查冊的時候,均會顯示出來。 【now.com財經】近來報章的頭條多了有關官員物業僭建的報導;僭建不單可能影響建築物安全,亦會影響到物業按揭的申請。 如果準買家在購置物業時,發現物業有僭建物,更要小心留意。 「釘契」不一定是業主欠債所致,僭建是最常見的引致「釘契」原因,當屋宇署發現物業僭建時,便會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在指定期限內清拆僭建物,而清拆令會註冊於土地註冊處,當為物業查冊時便會發現,也即是釘契。 在按揭的角度來說,一個單位有僭建物或清拆令,亦不代表一定不可獲批按揭;不同銀行對有僭建物/有清拆令的單位,處理情況有別。 部分銀行對於單棟樓、村屋等物業,可能會在批出按揭前視察單位,即使物業沒有清拆令,銀行都可能會發現到明顯的僭建物。

舖租飆升下,不少唐樓業主將大廈公共空間物盡其用,改建或僭建為店舖出租。 本報記者巡視各區,發現這類「僭建舖」遍地開花,業主不但多賺租金,更免除繳交差餉及地租;在旺角有改建舖估計令業主每月多賺六萬元租金。 不過,有建築界人士指相關店舖疑違反《建築物條例》,大廈小業主亦隨時會被波及釘契。 有業主組織狠批屋宇署要求業主立案法團自行控告僭建戶,做法卸責失職,縱容此類店舖愈來愈多。 僭建釘契 而2015年署方採納了新政策,須盡快進行「釘契」,故於今年6月進行「釘契」。 至於另一宗投訴個案,指屋宇署2009年向一個單位發出清拆令,但在發出後的6年,都沒有「釘契」。 至2015年,一名女士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購入涉事單位。

  •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 業權糾紛同樣,需要把官司解決,有律師樓見證,按揭才能獲批。
  • 雖然這類物業最大誘因是樓價較一般低,但承受風險不小,物業買賣和承造按揭會受到影響。
  • 而這個影響會長達七年,因為可供公眾查閱的法庭紀錄會在七年內仍然存在。
  • 天后威菲路道的一間車房從旁伸出一個約二百平方呎的僭建物(框示),佔據天井位置。
  • 由二○一一年四月一日起,屋宇署已把清拆僭建物的行動範圍擴大,並會推行一系列多管齊下的新措施,以提升本港樓宇安全水平。

本報記者昨日曾到譚得志位於大埔汀角路汀角村的村屋住所外視察,發現該村屋天台一角建有天台屋,四周以玻璃窗圍封,涉及面積相信接近一百呎。 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紀錄,譚於二○○七年九月以一百八十一萬元購入有關單位,譚一人持有單位。 屋宇署及地政總署一向分別就僭建及非法佔用未批租土地(即俗稱「政府土地」)等行為採取適當的執法,如僭建等問題同時涉及已批租土地(即俗稱「私人土地」)違反地契的情況,則地政總署會採取適當的執行地契條款行動。 僭建釘契 最後,如果原業主一直都不能為物業解釘,交易就有可能告吹。 即使新買家有權入稟向業主追討損失(如訂金、代理佣金、律師費等),亦白白浪費不少時間與心機,裁決又可能遙遠無期,費時失事。

他指不少業主發現大廈被加建店舖後向屋宇署投訴,但署方卻要求他們自行控告有關人士。 佘狠批屋宇署卸責小業主的處理手法「好唔公道」,令僭建舖得以出現。 另外在天后威菲路道的一間車房,從旁延伸出一個約二百平方呎的僭建物,佔據天井位置,以容納多一架車輛維修。 根據田土廳資料,在今年五月,一一年及○八年,有關大廈都曾經收到屋宇署發出命令,指大廈「在面對橫巷的天井上加建一個搭建物」。 有關店舖曾在○八年收到屋宇署命令,指於「後巷的外牆附建搭建物及簷篷」,被下令要求還原,但至今未有改善。 僭建釘契 買樓簽約,其中一個必經步驟就是查冊,政府土地註冊處的綜合註冊資訊系統(IRIS)可提供查閱土地登記冊的服務,會記載每個物業的「前世今生」資料… 買樓涉及金額高昂,想要買得放心就一定要了解清楚物業既「前世今生」,掌握業權及其他相關事宜,確保唔會影響申請按揭,今日就同大家分享幾個查冊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