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任禁毒常務委員會主席及不同政府諮詢委員會成員,包括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青年事務委員會、兒童死亡個案檢討委員會、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護士管理局、助產士管理局及廉政公署社區關係市民諮詢委員會。 委員:陸貽信資深大律師,BBS,畢業於香港中文大學,並考獲政府法律獎學金,在香港大學攻讀法律。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陸先生在律政司工作二十五年,在二零一零年由律政司退休前擔任副刑事檢控專員。
2004年1月起,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委託職業訓練局保安服務業訓練委員會為保安培訓課程認可計劃訂立質素保證系統,所有認可培訓課程修業期不少於16小時及必須不逾8日的期限完成,考試合格後,可以獲得認可舉辦課程的機構頒發證書。 委員:石丹理教授,PhD,SBS,BBS,JP,是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講座教授、利豐服務領導教育教授及協理副校長。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石教授現任家庭議會主席、政策研究資助計劃副主席及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選舉管理委員會 (香港)
槍械執照只允許持證人佩帶指定口徑嘅槍(例如申請人考試時用嘅係格洛克17手槍,噉佢只能佩帶九毫米口徑嘅手槍)。 執照有效期係兩年,而且必須每年去認可嘅靶場打兩次靶,另加續牌嘅射擊考試,持證人必須做足,否則個執照就無效。 通過上述條件,再交齊費用之後,申請人會獲得一張保安員許可證。
管理委員會可藉給予根據第款獲授予豁免的人的書面通知,將該項豁免續期一次,為期不超逾30日。 選舉管理委員會前身為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在1993年7月23日根據《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委員會條例》成立。 在某些情況下,保安人員會提供接待服務,監控和評估進入和離開現場的每個人,保安員課程會提供指導,根據每個人的許可或權限允許或拒絕進入所負責保安的區域。 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的申請費用為50元,無論結果如何,此項費用都不會獲發還。 警務處建議,為方便處理,請於遞交表格時一併繳交合共160元 的申請費及發證費。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保安訓練基礎證書 x 豐寧物業管理
甄也認同上調最低工資無助解決請人難的問題,因清潔員現時平均時薪已達35元,早超越法定水平,她慨嘆行業因工作環境惡劣,難以吸引新人入行,故缺人情況較保安員更嚴重,估計現時欠缺約2萬名清潔員。 此課程與豐寧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完成課程後可安排有興趣同學與物業管理公司進行面試,面試理想有機會獲聘用。 任何人違反第11條,即屬犯罪,經定罪後,可處第6級罰款及監禁2年。
第款下的公告須先 ——提交立法局省覽;及獲立法局批准,方可根據該款在憲報刊登。 根據(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第460章,所有保安人員或大廈管理員,都必須領有警務處處長發出的保安人員許可證或看守員許可證(俗稱藍咭),方可為他人擔任有報酬的保安工作。 申請人須持有保安及護衛業管理委員會(委員會)認可及公佈的技能測試或保安培訓課程的證書方可領取由警務處處長發出的保安人員許可證。 處長可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更改任何牌照的條件,並須同時將申請書的副本送交有關持牌人。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代替)持牌人如擬對根據第款提出的申請提出反對,須於該項申請提出當日後30日內向管理委員會送達通知,說明他擬提出反對及反對的理由,並須將該項通知的副本送交處長。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增補)如持牌人根據第款送達他擬對申請提出反對的通知,秘書須在該通知送達當日後7日內擇定該項申請的聆訊日期。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警務處處長可用書面授權任何公職人員行使本條例所賦予警務處處長的權力,或執行本條例所委予警務處處長的職責。
除根據及依照牌照行事的公司外,任何人均不得提供、答允提供或自認正在提供任何人員在有報酬的情況下為他人擔任保安工作。 任何人均不得提供任何人員為他人擔任任何類別的保安工作,但如 ——該人員是持證人,而他所持的是該類工作的有效許可證;或該人員並非為報酬而擔任該項保安工作,則屬例外。 1996年之前,香港嘅保安員係受香港法例第二九九章看守員條例(Watchmen Ordnance)規管嘅。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保安人員許可證申請費用
有保安公司則研發一套遙距保安系統,每月收費只是聘請保安員的5%,深受單幢式大廈業主歡迎,全港已有80多幢大廈採用有關系統。 不過,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委員兼立法會議員黃國健擔心,採用有關系統的大廈遇上意外時將欠缺即時反應,建議大廈採用遙距系統之餘,亦要聘請保安員,以保障住戶安全。 根據法例,凡為他人執行「保安工作」以賺取酬勞的人士,均須申領許可證。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在第款的規限下,持有經根據第32條廢除的條例的第2條所指的看守員許可證的人,就本條例而言,須當作為無限期有效的許可證的持證人。 管理委員會可藉發給持有看守員許可證的人的通知,在通知日期後3個月期滿時取消其看守員許可證。
除為第15條的目的外,凡許可證根據本條被暫時吊銷,則就該暫時吊銷期間而言,有關持證人須被視為猶如沒有獲發給該許可證。 看守員條例年代,由於法例未有強制規定保安人員需要接受培訓,所以當時只有少數有規模嘅公司會向自己嘅僱員提供培訓,而且未必會認可僱員喺第二度接受嘅培訓。 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年代初期,依然係各保安公司自己向新入職保安員提供培訓。 但係後嚟,政府宣報保安人員除咗要有保安人員許可證之外,重必需要有培訓證書。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4條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
他現任香港童軍總會法律顧問、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學院諮詢委員會成員、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委員及香港大律師紀律審裁團成員。 他於二零一五年首次獲委任為委員,並於二零一九年再度獲委任。 衞安的保安培訓獲列入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認可訓練課程(合乎質素保證系統標準)以及香港學術及職業資歷評審局(資歷架構第一級)的認可課程名冊,並由具備專業資格的導師及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學員出席率達到100%並考試合格,可獲得資歷架構認可證書。 學員可憑此證書到警察牌照科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費用$160,收費如有變更以當局列明為準)。
許可證的續期申請須 ——在許可證期滿前3至6個月的期間內提出;以管理委員會指明的格式及方式提出;及附上訂明費用。 第14條除適用於許可證的申請外,同樣適用於許可證的續期申請;而處長在將許可證續期時,可對持證人另行施加條件,以補充或取代先前對該持證人施加(根據第6條指明的條件則除外)的條件。 凡持證人根據本條申請將許可證續期,而(除因本款有所規定外)該許可證本應在就該項申請有所決定前期滿,則除非該項申請被撤回或該許可證根據第17或18條被撤銷或暫時吊銷,否則該許可證在就該項申請有所決定前仍然有效。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香港立法會補選確認書風波
任何人如因根據第14、15、16、18、21、23、24、24A或25條所作的決定而感到受屈,可在收到該決定的通知後的10日內向行政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由2000年第25號第21條修訂)凡有人根據第款提出上訴,反對本款憑藉第款所適用的某項決定,該項決定即自提出上訴之日起暫緩生效,直至上訴獲得解決、被撤回或放棄為止;但如管理委員會認為該項決定若暫緩生效會違反公眾利益,並已在有關該項決定的通知書中聲明如此,則該項決定無須暫緩生效。 第款適用於 ——根據第18條作出的撤銷或暫時吊銷許可證的決定;根據第21條作出的發給牌照的決定;根據第25條作出的撤銷牌照的決定。 牌照的續期申請須 ——在牌照期滿前3至6個月的期間內提出;以管理委員會指明的格式及方式提出;及附上訂明費用。
乙類保安人員許可證持證人一樣唔可以帶槍,但佢哋可以任何地方擔任保安工作,呢個類別嘅許可證有年齡上限,最多只可以做到七十歲。 牌照——須符合訂明格式;須指明其發給條件;不得以任何方式轉讓或轉傳;及有效期為5年(自發給當日起計並包括當日)或管理委員會所指明的較短期間,而在該期間內,所有訂明費用必須是按訂明指示繳妥的。 於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選舉管理委員會遺失了一本葵青區聖公會青衣邨何澤芸小學票站的選民登記冊,內含約8,000名選民的個人資料。 例如槍械執照,所有新申請人必須先完成十四小時課程並且考試合格先會得到執照。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3部 許可證
任何有志想從事保安工作的人士,必先修讀指定時數的保安培訓課程,完成後才可以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供日後從事保安職業之用。 有意加入保安行業者,可透過參與衞安舉辦的QASRS 基本保安服務證書課程 ,以滿足申請保安人員許可證(俗稱:藍證SPP)的基本條件。 除第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僱用任何人員為該人自己或為他人擔任有酬的保安工作,須於開始僱用後14日內,將僱主的姓名或名稱、僱員的姓名及開始僱用的日期以書面通知處長。 除第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終止僱用某人員擔任有酬的保安工作,須於終止僱用後14日內,將僱主的姓名或名稱、該前度僱員的姓名及終止僱用日期以書面通知處長。 凡住所佔用人僱用或終止僱用為他擔任保安工作的人員,而該人員是只擔任與該住所有關的保安工作的,則第及款不適用於該佔用人。 處長如認為就某人而言,第6條所指明的準則已符合,處長可藉給予該人的書面通知,授予該人一項豁免,使他在一段不超逾14日的期間內免受本條例所有條文或其中任何部分的規管。
- 例如槍械執照,所有新申請人必須先完成十四小時課程並且考試合格先會得到執照。
-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有設立秘書處,負責日常的行政及支援等事務。
- 修讀內容主要圍繞著護衞員角色及一般職責,如護衞員的操守行為、制服設備、法律責任及有關法例及職業安全與健康及待客之道等等。
- 在提交申請前的一年內,通過一項保安培訓課程的結業考試,而該課程須符合保安及 護衞業管理委員會認可及公布、旨在保證質素的計劃中的規定。
- 在本條中,住所指純粹或主要用作居住用途,或擬純粹或主要用作居住用途,並且是自成一戶的單位。
- 他們的保安培訓還涵蓋監察警報系統和設備,以檢測危險和犯罪活動的跡象,減少人命損傷或財產損失。
呢條法例並唔完善,例如,呢條法例並未提及開設保安公司嘅條件、亦無提及安裝同維修保安系統嘅人要有乜嘢資格。 另外,由於法例只係針對「看守員」,當年有尐僱主以「管理員」(Caretaker)名義請人。 法例亦無規定從業員必需受培訓,難以保證行內從業員有無掌握工作上必要嘅知識。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18條 申請將許可證撤銷或暫時吊銷
凡有根據第款提出的申請 ——秘書須在申請提出當日的7日內就該項申請擇定聆訊日期,並須就該日期給予處長及有關持證人最少14日通知;及 (由2000年第25號第9條修訂)管理委員會或獲其為此授權的委員會成員可藉發給處長及有關持證人的書面通知,更改許可證的條件,直至就申請有所決定為止。 在審理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的聆訊中,有關持證人及處長均可出席及陳詞,並可以有法律代表。 凡有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管理委員會如認為適當,可應申請更改有關許可證的條件。 處長如認為某持證人不再是持有有關許可證的適當人選或曾經違反有關許可證的條件,可向管理委員會申請將該許可證撤銷或暫時吊銷。 凡處長根據本條提出申請,管理委員會如信納有關持證人不再是持有有關許可證的適當人選或曾經違反有關許可證的條件,可應申請撤銷該許可證,或將該許可證暫時吊銷一段該委員會認為適當的期間。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香港
(由2000年第25號第8條增補)根據本條續期的許可證,須當作是在該許可證若無申請續期而本應期滿之日的翌日,獲准續期。 根據條例,「保安及護業管理委員會」係保安業嘅主管機構,但係所有保安人員許可證同保安公司牌照要去香港警務處嘅牌照課辦理。 1996年,香港政府從新立法,以香港法例第四六零章保安及護衛服務條例取代看守員條例。 新法例規定所有擔任保安工作嘅人都必須持有「保安人員許可證」。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香港條例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增補)如在第款所指明期間屆滿時,持牌人既沒有按該款送達它擬對申請提出反對的通知,也沒有發出無意反對通知書,則秘書須在該期間屆滿後7日內擇定該項申請的聆訊日期。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增補)秘書須就根據第、或款所擇定的日期給予處長及有關持牌人最少14日通知。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增補)在處長根據第款提出申請後,管理委員會或獲其為此授權的委員會成員可藉向處長及有關持牌人發出書面通知而更改牌照的條件,以待委員會就該項申請作出決定。 (由2000年第25號第17條代替)在審理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的聆訊中,有關持牌人及處長均可出席及陳詞,並可以有法律代表。 凡有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管理委員會如認為適當,可應申請更改有關牌照的條件。 處長或持證人均可就任何許可證向管理委員會申請更改許可證條件,包括根據第6條指明的條件。
(由2000年第25號第16條增補)根據本條續期的牌照,須當作是在該牌照若無申請續期而本應期滿之日的翌日,獲准續期。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藉規例訂明根據第14、15及、18A、19、21A、23及及25A條須繳付的費用。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由2000年第25號第23條代替) 根據第款訂立的規例所訂明的費用可按持牌人的業務性質而釐定。 (由2000年第25號第23條增補)保安局局長可藉規例 ——(由1997年第362號法律公告修訂)訂明根據本條例須予訂明或可予訂明的事宜,但不包括費用;訂定因須繳付的牌照費用或其部分並無繳付而撤銷有關牌照此等方面的條文;及 (由2000年第25號第23條代替)為更有效地施行本條例,訂定條文。 如管理委員會主席因生病、不在香港或其他因由不能作出第款所述的指示,管理委員會須在副主席指示的時間及地點舉行會議。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由1名主席和6名委員所組織而成的,包括由行政長官所委任的主席和5名成員,及1名由保安局局長所委派的代表。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有設立秘書處,負責日常的行政及支援等事務。 選舉管理委員會共有3名成員,分別為一位主席及兩位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 甲類保安人員許可證持證人只能夠喺「單橦式大厦」做保安、唔可以帶槍、只要有醫生紙證明佢嘅健康狀況可以唔受年齡限制。
保安及護衞業管理委員會的職能範圍: 第460章 《保安及護衞服務條例》 第29條 修訂附表1及2的權力
它按照選舉管理委員會的指示工作,並負責執行該委員會的決定。 選舉管理委員會亦會就選舉委任該次選舉相應的一個或多個提名顧問委員會,提名顧問委員會職能為協助準候選人在選舉前確定本身是否符合提名資格,亦會就候選人的提名是否有效,向選舉主任及時提供意見。 每個提名顧問委員會由一名具有法律專業資格或學歷的人士組成。 ),於1997年9月29日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是一個獨立及非政治性法定組織,其職責是確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公共選舉在任何時候均是在公開、公平和誠實的方式進行。 此保安培訓課程獲得保安服務業管理局(SGSIA)及職業訓練局(VTC)轄下保安服務訓練委員會(SSTB)的認可。
(由2000年第25號第19條修訂)凡處長根據第款提出申請,秘書須在申請提出當日的14日內就該項申請擇定聆訊日期,並須就該日期給予處長及有關持牌人最少14日通知,及在該項通知內促請持牌人提出理由,說明為何不應命令將其牌照撤銷。 (由2000年第25號第19條修訂)在審理根據本條提出的申請的聆訊中,有關持牌人及處長均可出席及陳詞,並可以有法律代表。 凡處長根據本條提出申請,管理委員會如信納有關持牌人不再是持有有關牌照的適當之選或曾經違反有關牌照的條件,可應申請撤銷該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