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本 上 , 丁 屋 的 買 賣 權 須 由 男 丁 業 主 負 責 , 男 丁 業 主 會 向 發 展 商 賣 出 丁 權 並 簽 署 授 權 書 及 遺 囑 。 為 保 證 丁 屋 業 主 必 定 以 某 個 價 格 及 在 某 時 某 情 況 下 賣 出 丁 屋 , 發 展 商 會 先 與 買 家 簽 訂 意 向 書 , 與 及 向 買 家 收 取 訂 金 以 補 地 價 。 之 後 , 一 般 丁 屋 業 主 都 會 授 權 發 展 商 與 買 家 簽 訂 合 約 及 樓 契 。 本 港 政 府 規 定 , 若 丁 屋 興 建 在 私 人 土 地 上 , 於 五 年 內 不 可 轉 讓 , 如 在 限 期 前 作出 買 賣 , 必 須 向 地 政 處 申 請 補 地 價 方 可 正 式 轉 讓 。
該 項 物 業 備 註 只 是 透 過 丁屋買賣 分 割 契 約 註 冊 摘 要 第 x x x 號 , 反 映 有 關 地 段 的 餘 段 是 從 主 地 段 分 割 開 來 , 並 非 指 該 地 段 的 餘 段 將 會 進 一 步 分 割 。 如 註 冊 摘 要 記 項 的 代 價 一 欄 出 現 (PT.) 的 備 註,即 表 示 該 文 件 影 響 多 於 一 項 物 業 (例 如 多 個 處 所,一 個 處 所 和 車 位 等)。 如 需 知 道 受 影 響 物 業 的 詳 情,可 按 該 註 冊 摘 要 編 號 購 買 註 冊 摘 要 的 副 本,以 作 參 考。
丁屋買賣: 樓市資訊 | 美聯物業
3.1 租契規定,承租人須向政府申 請批准發展或重建工程的建築圖則。 此項批准由地政專員發出(在一九八二年四月一日前由政務專員 發出)。 而且,發展或 重建屋宇要受《建築物條例( 新界適用) 條例》(第 一二一章)規管,必須符合詳列於本文第5.2 段之規 定。 賣方必須是鄉村屋宇所在土地的承租人,或新批約的承批人,或為承租人或承批人的業權繼承人或承讓人,其業權並已根據《土地註冊條例》(第一二 八章)的規定,在有關的新界區土地註冊處登記。 鄉議局歡迎裁決,指出丁屋審批速度越來越慢,判決確立丁屋政策合法合憲,促請地政總署回復正常審批速度,政府應該認真商討如何理順丁屋政策,善用土地有助促進北部都會區發展。
值得注意,在取得「滿意紙」後五年內轉讓的丁屋是需要補地價的,但補地價的文件卻未必需要註冊上土地註冊處,買家也要查問清楚。 所謂舊屋地,是指政府於1905年批出的「集體政府租契」中的某些地段,主要土地用途為屋地,多為傳統鄉村的村屋。 不過一般舊屋地都是兩層高,每層面積不超過435尺。
丁屋買賣: 銀行估價
銀行通常在物業估價的時候,會以物業座向、景觀、樓層以及成交紀錄等因素評估出市值,給買賣雙方作為議價之基礎。 買方須於交易當日或之前簽署按揭契約(交易日期由買賣雙方協議,常會訂於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後一個月內),買方須於交易當日或之前簽署按揭契約,銀行會於買方簽定按揭契約後,代表買方將借貸的款項付予賣方。 處理正式買賣合約時必須通過委託代表律師辦理,賣方律師會預備正式買賣合約(正式合約)草稿,再將草稿送交買方律師審核,由雙方律師就正式合約達成協議。 作者子非魚為星之谷按揭首席顧問,現於多份報章及網上平台撰文,著作《按揭達人》,涉足地產買賣及按揭資訊。 另一樣要留意的是,如果最初買入價或臨約價過低,申請按揭時(尤其是8成半高成數按揭)可能有問題。 例如低市價逾2成,很多銀行認為有「送契」之嫌,不願接受。
舊屋地:一般是指根據1905年批出的集體政府租契內的某些地段, 其用途註明為屋地者,這些屋地一般多在一些傳統鄉村範圍內。 在重建前 ,必須向當區地政處申請一份「重建批准書」。 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俗稱 「丁屋政策」 ,是香港新界原居民的男性後人(即「男丁」)獲准在私人土地興建的房屋,為香港殖民地時期沿用至今的一項政策。 在這個政策下,擁有丁權的人士只要有合資格土地便可向地政總署申請興建丁屋。
丁屋買賣: 買賣村屋陷阱(六)之丁屋補地價
一些在1905年前集體官批內的地契內的「老屋」、部份就屬於祖堂地、另一類就「丁屋」。 他說,以大型鄉村而言,由於人口較多,大約100人中有1人有機會分到土地;而小型鄉村則可能較易有土地。 不少人以為有丁權等於有丁屋,不過本身為元朗屏山村原居民的時裝設計師鄧達智表示,其實有丁權也未必有屋,因為即使有丁權,也要有土地才可以建屋,但不是所有原居民都有土地。 按地政總署資料,截至今年2月底,正在處理及有待處理的丁屋建屋申請合共有12,586宗。 香港首個律師搜尋及配對平台,讓您足不出户都能隨時隨地比較律師的個人檔案、評分及價錢,找到最適合您的律師! 丁權擁有人在申請建丁屋前,要作出法定聲明,聲明在申請期間,並沒與他人達成出售丁權協議,或具有該意圖。
House730搵樓大本營提供最新居屋買賣資料,若想買入或出售居屋,或了解居屋價格水平,可直接透過業主或代理提供的聯絡方法查詢。 居屋符合轉讓年期限制後,可向房委會申請評估地價,業主收到評估補價通知書後繳付補價,然後就可於自由市場放售。 若業主想以較理想的價錢出售居屋,一般會於樓市下跌時補地價,等待樓市回升,再將居屋以較高價格放售,賺取最多差價。 村屋買賣缺乏成交數據參考,銀行估價不足常發生,建議買家多找幾間銀行估價,最好先做預先批核,也可考慮使用按揭轉介服務。 認清所屬的村屋類型,丁屋有既定的建築標準 (3層高、每層700方呎、高度不超過 8.23米等),轉售時要申請滿意紙,需要補地價,但不等於不可取。 相對於舊屋地,丁屋樓齡新,規劃完善,銀行估價較高,因此較多人選擇。
丁屋買賣: 獨家A.I.按揭評估
由於同一土地或有多份註冊文件,單憑查冊未必足夠釐清業權,所以最好委託專業人土處理。 為避免買入釘契樓,可透過田土廳查冊查看村屋是否有建築物頒令,及是否已被解除。 丁屋買賣 受委託的地產代理及律師,亦有責任查證並告知準買家,物業是否有任何產權負擔。 補繳地價的金額,為已支付的優惠地價,與該土地申請出售當天的十足市價,兩者之間的差價。 類別(2)的丁屋,於發出滿意紙後首5年內出售的,須向地政總署申請。 但滿5年後出售,即使出售給非原居民,也毋須補繳任何地價。
- 根據資料報告,本港預計有過百個新盤推售,合共提供超過4萬伙,較去年增加接近20%,有機會創下2005年以來新高。
- 地政總署擬於2004年4月1日開始實施“新審理丁屋申請程序”,但其後因原居民反對而暫時擱置。
- 郭等人指丁屋政策違憲及違反《人權法》,因該政策對不同祖先、不同出身及社會起源的人作出差別待遇,且歧視女性原居民;亦認為政府在運用土地上帶來沉重負擔,故應予以廢除。
- 但取得文件後一定要看清楚業主姓名,因為尤其針對祖堂地,業權並不屬於單位一買家,在文件中只會顯示代表的司理名稱,需集合其他司理簽署才可進行買賣;以至購買丁屋則需見到「滿意紙」登記才能確認村屋已經落成,而非「丁屋樓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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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然,大家亦可以到各大地產中介分店找經紀諮詢,挑選心儀的物業實地「睇樓」。
但由於在獲批滿意紙前並沒有實質業權,一旦期內丁過身,可能構成交易風險。 雖然樓契上會有一份路權平面圖,但若上手業主有承造按揭,該份樓契放在銀行中,就未必輕易取得文件了解。 有業內人士教路,可多留意道路附近有沒有鋪政府街燈,每一燈柱上也有燈柱編號,可以在政府的「地理資訊地圖」中,在「搜尋」位置內可見到「燈柱」,打下燈柱編號便可確認是否政府的燈柱了。 同時部份村屋位置較偏遠,是否有寬頻覆蓋,以至是否有污水渠接駁也影響生活,部份村屋業主需定時找吸糞車來吸糞。
丁屋買賣: 丁屋買賣與補地價問題
就算兩者都於新樓落成後第一時間申請補地價,後者補價金額亦是前者三分一。 丁屋買賣 一些非原居民的香港市民,質疑丁屋制度令新界原居民享有特權。 丁屋買賣 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曾表示只有男性可享有丁權的丁屋政策,對女性造成歧視。 鄧達智說,即使有地可以向政府申請建屋,也要等上約4至7年的時間才能獲准。 他說,不同地段的地價等有差異,但他估計,一間丁屋連建築費及地價約要500萬。
業主可直接找銀行或找專業的按揭轉介公司,例如經絡按揭轉介。 經絡職員會先瞭解申請人的簡單財務狀況,再介紹合適的按揭計劃及銀行提供的優惠,為客戶收集資料後,便為其申請銀行的按揭貸款,以協助客戶儘快完成按揭申請。 物業買賣一般會透過地產代理進行,當中會涉及佣金費用,目前法例沒有規定地產代理所收取的佣金金額或比率,若入巿一手新樓盤,佣金通常由發展商單方面繳付。 近年亦會丁屋樓花買賣,但買家注意此類屋宇要獲批「滿意紙」才可補地價,買家購買未補地價的「丁花」是不受法律保障及不會擁有該物業的業權,而銀行在沒有「滿意紙」的情況下,一般不會批出按揭。 屋宇倘超過此等尺寸,賣方應出示由建築事務監督 根據《建築物條例》(第一二三章)批准的建築圖 則。 如並無經批准的建築圖則,或違反有關批准的 任何條款,又或屋宇的尺寸超過該條例所容許的尺 寸,政府可能收回土地,或買家須按照《建築物條 例》拆卸該屋宇或其部分。
丁屋買賣: 【丁權問題.二】套丁問題損及全港市民 政府何以不作為?
而「天映峰」發展商基達置業則一直沒回覆本報查詢。 屋宇上蓋面積不超過92.90 平方米,高度 不超過7.62 米,而其建築圖則經地政專員(在一九八 二年四月一日前經政務專員)批准。 2012年4月1日,為遏止新僭建物的出現及保障新界村屋的樓宇結構安全,屋宇署開始推行「新界村屋申報計畫」,並將新界分為九區派員入村巡查,首輪取締目標是四層或以上或的僭建村屋。 丁屋買賣 鄉議局則表明,凡收到清拆令的,會向政府提出訴訟。 黃肇鴻提出,有效利用閒置官地可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基層的住房困境。 鑑於村屋無須「入伙紙」便可入住,一般買家及業主為了制定官方文件,通常都會向地政處要求簽出「不反對入住紙」作證明。
- 由於上述原因,村屋按揭的審批時間會較一般私人屋苑為長,或需1個月或以上才有結果。
- 黃國桐續說,買家要留意車位和花園是否屬短期租約,以及其期限;注意路權問題,確保有車路直達,最後要查明業權,尤其是舊契地,是否獲政府簽發的不反對紙。
- 政府認為,根據「集體官契批地」條款,裡面是不容許擺放貨櫃的。
- 舊屋地:一般是指根據1905年批出的集體政府租契內的某些地段, 其用途註明為屋地者,這些屋地一般多在一些傳統鄉村範圍內。
- 類別(1)的丁屋,因原居民可以免費,或以極優惠價格,獲得建屋的土地,該等丁屋,於發出滿意紙後任何時間出售,都必須向地政總署申請撤銷批約內的永久轉讓限制,若申請獲批,需補足地價。
- 「丁屋樓花」在獲批滿意紙前,業權尚未正式轉讓,故銀行不會批出相關村屋按揭。
- 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批評政府對丁權買賣視而不見,促請政府加強執法。
從政府角度,認為這是違反地契的行為,所以不批准,結果與申請者打官司,而出現了測量界很著名的案例「ATTRONEY GENERAL V MELHADO INVESTMENT LTD」。 要分辨私家土地上的建築物是否已登記,就要地政處的「測繪處」購買「地段索引圖」,確認建築物的位置後,再向寮屋管制組查詢。 部份「寮屋」同時獲批「牌照」,若果有這個情況,則需要跟從「牌照」政策來處理,背後跟「牌照」有繳交牌費、而「寮屋」並不涉及繳費有關。
丁屋買賣: 政府不作為 市民受損害
這一定義不但釐清了「丁權是一種什麼權」,也意味着政府能全權決定一個「免費建屋牌照」的申請獲批與否,應當在監察與審批方面承擔起更多的行政職能。 「我保障你有申請的權利,但是批不批地取決於政府。因此,政府應該花更多力氣去審核當事人申建丁屋是用來自住還是買賣、有沒有套丁的嫌疑;如果不合資格,就不批地。」但在黃肇鴻看來,政府至今未在審批丁屋申請方面投入太大精力。 《新丁再現》報告中還指出,過往幾年出現了「邊擴丁,邊套丁」的現象。 所謂「擴丁」,是指由於部份鄉村內的土地已因興建丁屋所剩無幾,這些鄉村便因缺乏興建丁屋用地而獲擴大可建丁屋的範圍。 而部份鄉村在擴丁的同時出現將新丁屋出售給不合資格人士的情況,使地產商有源源不絕的土地可供套丁。 這一現象不但使部份既得利益者賺得盆滿缽滿,同時亦在掣肘新界地區的土地規劃。
樓價高企令丁屋買賣轉旺,雖然大多數丁屋是現成購買,但常見的丁權、套丁,飛丁,以至丁屋轉讓問題,買家須要先了解清楚,才能認清權益。 丁 屋 轉 讓 留 意 須 否 補 地 價 獨 居 的 李 小 姐 在 新 界 鄉 村 長 大 , 習 慣 了 寧 靜 的 生 活 環 境 , 閒 時 更 喜 歡 招 待 朋 友 到 她 家 中 消 遣 。 最 近 , 她 有 意 找 一 個 位 處 清 靜 鄉 村 的 三 樓 連 天 台 丁 屋 單 位 , 那 末 既 可 在 天 台 飼 養 她 一 對 德 國 牧 羊 犬 , 又 可 以 邀 請 朋 友 到 家 中 燒 烤 聚 會 。 新界五大氏族、客家人等均居住在香港多年,有着新界傳統圍村習俗,例如每逢過節,族人會在村內的大空地上舉辦盆菜宴,增進族內關係,這些可說是一個傳統文化,值得保留。
丁屋買賣: 按揭成數
到2021年1月13日,鄉議局最後上訴得直,法庭裁定「私人協約及換地」起丁屋並不違憲,推翻原審法官2019年的裁定。 鄉議局主席劉業強形容判決是「全勝」,將令建屋量有增無減。 2012年,時任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指出新界原居民之丁權,不能無限期維持下去,建議2047年後停止丁屋政策,以2029年為劃界線,之後出生之新界男丁不再享有丁權,但其後因原居民反對而擱置。 村屋按揭還款期一般為25至30年,個別銀行以「55至65年減樓齡」計算,如經按保申請高成數按揭,最高按揭年期只可以「55年減樓齡」計算,即25年樓齡以上借不足30年。
丁屋買賣: 丁屋買賣全攻略
若以建屋牌照方式批若在滿意紙發出五年內轉讓,須要補地價;若在滿意紙發出五年後轉讓,毋須補地價。 但不要混淆丁權與丁屋,因為有丁權,也要有土地才可以建屋,但不是所有原居民都有土地。 即使有地,也要向地政總署申請,等候幾年才獲批建屋。 ),上訴法院認為由於雙方無意在獲得政府批准轉讓或補地價前完成交易,他們的安排只是技術上「偷步」,因此維持原訟法庭的原判,同意該協議可以予以執行。 鄉村型房屋一般寬敞舒適,接近大自然,又適宜飼養寵物,可能是很多人心目中的理想居所。 陳茂波今日會見傳媒時說,注意到鄉議局發出的公開信,要求他重申對「丁屋」的立場,以及套丁是否涉及刑事。
丁屋買賣: 按揭專區
若銀行估價貼近市價,以市值HK$400萬的村屋計算,透過按保則可承造八成半按揭,理論上可以60萬首期上車。 黃國桐續說,買家要留意車位和花園是否屬短期租約,以及其期限;注意路權問題,確保有車路直達,最後要查明業權,尤其是舊契地,是否獲政府簽發的不反對紙。 這些未落成丁屋,部分正內部裝修、部分則只有石屎外框,有屋苑更是爛地一片,但區內地產代理均指一樣有價有市,呎價由3500元至7000元不等,有分層出售,亦有全幢出售。 有代理稱這類「丁花」行之多年,從不公開向買家招手,全靠代理搭通人脈打聽開售消息,再向熟客通風報訊,「外人不會知道塊空地幾時賣」。 本報偵查發現,違規賣樓花丁屋愈見普遍,元朗八鄉一帶至少4個未落成的丁屋屋苑已推出樓花發售,其中有屋苑外牆明目張膽展示廣告橫額,亦有屋苑暗中派發售樓書介紹,本報經地政總署證實4屋苑均未補地價,全屬違規(見圖)。 負責推銷的地產代理更坦言交易有風險,「都係講個信字」,律師則強調「丁花」絕對沒保障。
丁屋買賣: 興建鄉村屋宇所需文件
記者所見,富逸天峰仍未落成,仍進行內櫳裝修等工程,而屋苑牆外已拉上印有「1400呎 565萬起」、「7百呎 360萬」的標語。 代理坦言,富逸天峰未補地價或獲批滿意紙,「我們會幫買家與發展商簽『臨時訂購書』,由我們保管,間屋建好批了滿意紙同補地價,先會上律師樓簽買賣合約」,買家屆時始擔正當業主,此前一切文件均不會於田土廳登記。 雖有白紙黑字,但代理明言「都是講個信字,如果你擔心,我們不建議你買」。 代理又稱,買家法律上未成業主,日後補地價的差價須由買家自行以現金支付。 而簽訂「臨時訂購書」的一個月內,買家須付一至兩成訂金,完工再付一成,補地價和辦理滿意紙等手續後再付尾數。
丁屋買賣: 地產博客
如果地皮本身有人持有,就代表地皮是私人用地,可以自由買賣。 丁屋的規格有限制,都是三層總高不多於27呎,每層面積不多於700呎,而露台深度不可多於一米。 在單位建成後就可再向「地政總署」申請「滿意紙」後就可以入伙,而不須像私樓般向「屋宇署」作出批核。
丁屋買賣: 我們的服務
倘租契附表或新批約所載的 地段資料,顯示有關地段並非「屋地」或其他建築 物,有關土地應已獲政府發出建築牌照,准許將租 契或新批約訂明的原本用途,改變為建築用途。 本小冊向有意購買鄉村屋宇的人士闡釋,在訂立買賣合約前必須注意的重要事項,但內容僅屬一般性 質資料,並非鉅細無遺,亦不會詳述交易的一切細節。 文中同時介紹賣方須向買方出示以供查驗的各 種文件,以證明賣方擁有土地的業權或有權興建有關的鄉村屋宇。 目的是希望藉興建丁屋,讓原居民獲得環境較佳的居所,因新界當年只有7%房屋是屬於正常的永久性房屋,其餘93%統統是老舊村屋、臨時性房屋甚至是非法搭建物,故准許原居民興建丁屋是迫在眉睫。 有評論認為這反映丁屋只是臨時的恩恤政策,並非承認原居民擁有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