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租約5大伏位2024!內含一般租約絕密資料

在租約最後一段時間內(通常三個月),容許業主在合理時間讓準租客或買家視察物業。 在租約期滿或提早終止時,將物業以交吉、良好、清潔及可被出租的狀況交還業主。 每日全球經濟受到不同環境因素影響,香港樓市依然穩固。

如單位本身有任何缺陷,亦應在租約內備註,避免退租時雙方互相指責。 看完心儀的租盤後,當然可以嘗試和業主商議租金。 一般而言,業主業主有權查閱準租客背景,包括索取工作證明及入息證明等,當然租客也有權拒絕提供。 不過,通常入息穩定、沒有不良財務紀錄,甚至有能力一筆過支付半年,甚至是1年租金,減低業主收不到租金的風險,或可以成為議租的理據。

一般租約: 注意事項一:簽睇樓紙要小心!

不過,除非協議中載有意思相反的明確條款,一些隱含的業主和租客權責會自動適用於租約,例如租客有合理及適當地使用租住物業的責任。 於2004年7月9日或之後簽訂的固定租期租賃合約將於租期屆滿後終止,業主及租客均無須發出終止通知書。 你或租客也可以按雙方協議,或根據租約內的中斷租期條款提早終止租賃。 你可選擇透過互聯網、郵寄或親臨稅務局的印花稅署為租賃協議加蓋印花。 一般情況下,印花稅的費用會由業主和租客分擔,但也可因應個別協議而異。 聲明﹕MoneyHero致力確保網站提供的資訊是最新及最準確。

業主有責任出租物業前先獲得承按人同意出租單位。 如果在租約期間承按人採取法律行動收回單位,租戶有權終止租約,業主要在指定日數內退還按金,例如假設業主違反按揭條款,租戶提出解約後,需要在10日內把按金發還對方。 在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七日(《聯合聲明》生效之日)至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期間,當局按照《聯合聲明》附件三的規定,制定有關批出或出租土地的政策。 至於在一九九七年六月三十日前期滿的契約, 亦可根據《聯合聲明》的規定續期至二零四七年,惟短期租約和特殊用途契約則除外。 為保障自己在完租約後可以取回全數按金,收樓時必須驗樓,並用手機或相機以照片和影片形式拍下全屋狀況和所有瑕疵污損的地方,以免交吉時口同鼻拗。 如果租盤是新盤,入伙時亦要拍下所有附送的傢俬家電情況;另外如非必要,不要對建築商附送的傢俬家電進行改進,因為市面可能難以找到相同的呎吋型號。

一般租約: 通知差餉物業估價署

近年騙徒假扮業主放租的案件接二連三發生,新婚夫妻如若不想被騙去「兩按一上」的話,就一定要在事前核實清楚業主身份的真偽。 建議買家如果落訂,支票抬頭要寫業主的代表律師樓,由律師確認交易後再轉交業主。 不要直接將錢存入業主戶口,更加不要現金落訂,以防撞到假業主後,訂金代代平安後一走了之。 在睇樓時切記要多開關幾次租盤內的門窗,籍此檢查它們的暢順程度。 另外,新婚夫妻應要檢查窗戶的螺絲位、窗鉸以及防水膠邊,看看是否關閉嚴實。

如果屬自讓租盤,租客務必緊記於正式承租前要調查該單位,例如對面單位,甚至是同層單位是否凶宅? 除查閱坊間製作的凶宅網,又或者向鄰居及保安員查問。 同時,租客亦需留意,單位有否違規建築,是否分租、又或者是否「偷雞租盤」等。 假如委託地產代理幫忙,查冊方面則相對簡單:地產代理有責任代為查冊,並向你交代上述資料。 一般租約 有不少剛踏入社會的「新鮮人」,又或者是新婚夫婦,在最初資金不足下,均喜歡透過租樓來解決居住問題。 亦有部分租樓一族,因為擔心經濟周期下滑,或者不想被供樓「綁死」,所以選擇租樓。

一般租約: VII. 維修/保養的責任

持有多於一層物業要支付15%從價印花稅外,買家每年都要申報物業稅,把全年租金收入、扣減差餉及不能追回租金後,打八折去釐定,政府抽取當中15%,所以七除八扣,可以有幾多落袋? 有些人上車無首期,但有供款能力;但亦有人有首期,只是欠缺供款能力。 特別是一些沒有固定收入、或者是退休人士,收入不高。 但實情租金收入可計算入息一部份,變相谷大了收入。

一般租約

不可續期契約(即沒有續期權利的契約)在期滿後仍可續期 50 年。 承租人無須補繳地價,惟同樣須按上文第 項就新批契約規定,由續期當日起每年繳納租金,款額相當於相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三。 特區政府有全權酌情決定是否批准該等契約續期。

一般租約: 租約應列明的 13 項條款

根據具體情況,有些人也可以在地產代理的協助下,用他所提供標準格式的租約來記錄雙方同意的條款,並包括他們希望增加的任何附加條款。 法院大致是採用交通部在2000年間的兩個函釋作為判斷依據,出租不動產提供旅遊、商務、出差的人住宿或休息,每次以日或週為單位,收取費用的情況,就是旅館業或民宿等短期的住宿服務業。 支付物業稅或(視乎租約議定的條款)差餉、地租及管理費。 支付涉及物業或物業所在大廈結構性保養或維修或類似的非經常性開支。

若委託獨家代理,業主要注意在協議有效期內,透過另一名地產代理租出物業,該獨家代理有權向業主收取佣金。 二房東和三房客簽訂分租租約前,應清楚暸解有否違反與業主簽訂的租約。 簽租約時要考慮租期長短、起租期及租約屆滿期,一般租期為兩年,但要列明如果中途終止租約,需要何時通知及繳付代通知金金額。 如果租約完滿後租客有優先續租權,需要列明行使的時間、可續租的年期及可調整金額,避免日後出現爭拗。 【新手教學】銀主盤入市 5 大錦囊 如果業主因為財務困難而無法繼續供款,又未能與銀行達成協議,銀行便有權根據《物業轉易及財產條例》收回物業,變成俗稱的「銀主盤」。 地政總署通過公開招標或直接批地的方式,批出短期租約。

一般租約: 香港房屋委員會及房屋署

另一方面,由於要搬屋、搬傢俬等原因,簽約後往往需時搬入,故此租客亦可與業主商討何時起租,即是所謂的「免租期」。 法例沒有硬性規管免租期,一般而言,住宅免租期為7至14日,如果屬代理盤,則可以由代理開口與業主洽談。 住進一個單位,最重要是感覺舒服,一般來說,親身去睇樓是必需的,除非是一些租約未完結、而你又對單位內櫳間隔相對熟悉、而你又認為相當啱心水非租不可的單位,那就另當別論。 選擇租盤時,可留意物業環境、座向、鄰居等是否符合自己心意,不要貪平承租,因為一般租約都起碼「鎖死」一年,所以假如住得不舒服,最終只會自己受苦,因小失大。

  • 反過來說, 中斷租期條款賦予立約方在經過某段時間,或在發生某類事件後,終止租賃的權利。
  • 本人已查閱貴公司的 私隱政策和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並同意貴公司使用本人於此所填寫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
  • 因此,承租人將無權履行其在租約下的未來義務,包括支付租金的責任。
  • 值得留意的是,其實租樓有很多程序及細節位需要注意,例如睇樓流程、租約釐訂、支付按金等,下文將為大家羅列所需注意事項,希望讓大家租得安心。

若業主沒有同意支付差餉,租客便有隱含的責任支付差餉,因差餉是一項佔用者繳交的稅項,而由於租客是物業的佔用者,故須負責繳交差餉。 事實上,通常業主與租客會明確協議那一方須負責繳交差餉。 一般租賃文件都會包括租期、租金、 付款日期、按金、用途等常見條款,而普遍來說可以分為租契(Lease)及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兩種。 在上述兩個星期的限期屆滿後,相關分區地政處將不會接受租用該用地的其他申請。

一般租約: 印花稅

另外租樓其中一樣大忌就是漏水,影響自己之餘亦可能影響鄰居。 睇樓時多加留意牆身有否新的油漆痕跡丶或是有否「裝修味」,因為業主有可能是想籍此掩飾喉管漏水的問題。 另外,亦可檢查清楚窗邊和天花板位置的油漆有否隆起,若是有隆起就代表單位有漏水的問題。 須每季預繳(與地租同時繳交),相等於單位年租金約5%。

  • 換言之,傳統計算的租金回報公式未必能夠反映實際回報率。
  • 其中一項常見的限制就是「擁有人」必須遵守政府租契所載的土地使用規限。
  • 租屋雜費雖然沒有明文規定由業主或租客支付,但大多數業主都有個共識,就是管理費由業主支付,因拖欠管理費的話,管理公司只會向業主追討。
  • 反過來說,假如業主在未取得銀行同意的情況下把按揭物業出租,業主已違反了有關條款,足以導致銀行收回該物業。
  • 由於續租權構成了法定的土地權益,所以即使原有租賃的租期不超過三年,有關租賃文件亦應在土地註冊處註冊。
  • 申請者的單身兄弟姊妹亦可以獲得接納一同申請。

網站不為其正確性負責且沒有義務定期更新該資料,建議閣下自行到地產代理監管局及消費者委員會網站查詢最新內容。 根據現行政策並視乎個別個案的實際情況而定,一般獲批短期用途的批租期須無損政府對該用地的長遠用途規劃。 為善用土地資源,非政府機構或社會企業可就現時可供使用的臨時空置用地向地政總署提交申請,以短期形式租用該等用地作社區、團體或非牟利用途。 香港首個律師搜尋及配對平台,讓您足不出户都能隨時隨地比較律師的個人檔案、評分及價錢,找到最適合您的律師! 打完釐印後,業主需要主動填寫 「表格CR109」寄往差餉物業估價署,將來才能就有關租約追討欠租提出訴訟。 根據《基本法》第七條,特區政府已獲賦予憲法權力和職能,可根據其土地政策管理和批出香港特區境內的土地。

一般租約: 聽說有人冒稱物業擁有人出租物業,但當準租客交付按金及租金上期後,該「業主」便消失無踪。假如我有意租用物業,我怎能確定那位「業主」是該物業的真正擁有人?

如出租人須要收回樓宇,亦要一個月前通知租客。 如業主有其他按揭在身,而業主自己抬錢向現有銀行補差價,銀行一般不會為放租物業成數再扣減一成,除非業主向新銀行申請轉按重新審批。 如非高成數按揭物業,而銀行發現物業由自住改為放租,銀行會向業主要求補回差價除非物業已經升值將按揭成數水平拉低。

一般租約

如果已經有租金收入,可把租金收入的70%當作入息計算;但就算你買入物業後,仍然未有租金收入,部份銀行都可以作出評估後,按評估價計算60%作為收入。 租樓一般會以「兩按一上」的方式支付租金,即租客要先行向業主支付相當於兩個月租金的按金,和相當一個月租金的上期。 一般租約 如果透過地產代理租樓的話,就要再支付相當於半個月至一個月租金的代理佣金。 如果是經代理租屋,一般代理公司已有制定一份租約範本,而和你睇樓的該位代理,普遍亦會主動就單位的個別情況,為租約作出修訂或添加備註;如果你不經代理,就要自己準備租約啦。

一般租約: 業主及租客之個人資料

如果單位連同傢俬電器一併出租,應檢查那些裝置的狀況,並根據清單逐項點妥,才可接納。 「地理資訊地圖」網頁的短期租約資料包括以公開招標形式或直接批出以及曾檢討租金的短期租約資料。 在 2018 年 1 月 1 日之前批出的短期租約的租賃資料亦會逐步上載「地理資訊地圖」。

一般租約: 樓市資訊 | 香港置業

如果是二按的話,你必須要向銀行查詢你的單位是否能夠放盤。 社區法網提供的資料只供初步參考,而有關資料並非正式法律意見。 閣下如欲就任何法律事項取得更詳盡的資料或支援服務,須諮詢閣下的律師。 常用的租約包括租賃協議(tenancy agreement)及租契(lease)。 雖然租賃協議及租契兩詞經常隨意地在現代被當作同義詞使用(亦經常被統稱為「租約」)及兩者通常都具有約束力,有效性和可在法庭上執行,但兩者的法律意義可能仍然存在一些技術差異。 在正式入伙前,記得要先將單位徹底清潔,因為上一手租客有機會沒有好好清潔就搬出,而多數業主亦不會仔細清潔就出租單位。

一般租約: 租約範本

當銀行依據按揭契行使其收回物業的權利時,租客不能以不知情為藉口作拖延。 因此,準租客在訂立租賃文件前,應在土地註冊處進行土地查冊,查閱有關單位是否為按揭物業。 假若是按揭物業,便應確保業主已獲得承人的同意。 反過來說,假如業主在未取得銀行同意的情況下把按揭物業出租,業主已違反了有關條款,足以導致銀行收回該物業。 銀行最終行使其收回該物業的權利時,可能是由於其他原因,而非前述的違規行為,但不管如何,在這類情況下的租客其實已成為了侵權者。 一般租約 即使租客願意繼續交付租金予銀行,銀行亦可拒絕收取租金,而要求租客遷出。

一般租約: 簽署租約之前應注意的事項

如經千居平台找代理盤,可向代理詢問業主會否願意訂立幾天或更長的免租期,方便提前搬屋。 一般業主都諒解租客不能搬入當日即住,如已完成上一手租約,都會肯放寬免租一般時間。 免責聲明:本網頁刊載的所有投資技巧及分析,僅供參考用途。 讀者作出任何投資決定前,要自行判斷及審慎處理,更要自行掌握市場最新變化。 若不幸招致任何損失,概與本網頁及相關作者與受訪者無關,本網頁概不負責 。 而本網頁所有專欄作者的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一般租約: 業主放租需知的9件事

業主方面~> 業主需事先了解租客的經濟能力(可詢問有關租客的職業)是否能夠履行租約的條款,如有需要,亦可要求租客提供相關的入息證明。 新批土地契約的年期定為 50 年,由批租日期起計,惟新批作康樂或加油站用途的特殊用途契約、涉及專營權或營運牌照的新批特殊用途契約及短期租約則除外。 承租人除須繳付地價外,還須由批租當日起每年繳納租金, 款額相當於相關土地應課差餉租值的百分之三;租金其後亦會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而調整。 部分鄉郊土地(例如小型屋宇批地)則可獲豁免,無須繳納地租。

杠桿租賃的對象大多是金額巨大的物品,如民航客機等。 如果遇上租霸的話,告上法庭應是最合理的一步。 所以,為了保障自己,你最好在簽好租約後,把租約打釐印。 釐印的費用按租金而訂,一般來講,業主可以與租客平均支付釐印費,那麼,租客和業主也有法律保障。 租約的內容一般都會包括租期、租金、付款日期、按金、用途(例如住宅、辦公室或工廠等)、續約條款、終止條款及其他將於本文其餘部分討論的常見條款。

我們亦有付費服務,只需HKD600,為你及業主或租客提供整個租務流程;我們精通英語,國語,廣東話,能為不同人士解釋整個合約內容及為雙方翻譯。 如睇樓時租戶未有時間檢查電器運作,業主可提供為期 1-2 星期的「保證期」,如電器在期內出現問題,就由業主負責維修。 單位用途(如住宅/商業)、地址、業主姓名、鎖匙數目、設備,以及傢俬(如有),均應逐一列於租約內。

一般租約: 租賃的形式

租賃文件的內容一般都會包括租期、租金、付款日期、按金、用途(例如住宅、辦公室、工廠等)及其他將於本文其餘部分討論的常見條款。 約等於3個月租金,包括1個月租金預繳(「上期」)和2個月按金。 按金須在租約生效時繳付,若單位保養良好,租約結束時可獲退回全數按金。 因此,最好在正式搬進單位前以相機拍下所有單位有問題的地方,避免在租約期屆滿時雙方有爭執。 在土地註冊處註冊文件的主要作用,就是讓公眾得知該處存有所有影響香港土地的文件記錄,並為涉及個別物業的文件,設立優次制度。

在這種情況下,銀行會成為了業主,並有權向租客收取租金。 但如租賃文件內並未包含有關禁止分租的條款,即使分租的行為並未獲得業主同意,亦未必算是違法。 一般租約 租賃的效果,就是把物業權益從業主轉移到租客手中,因此租客可在租期內隨意處置有關物業(但不包括作出非法或違反租約的行為),當然也包括把物業分租予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