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屋印花稅不可不看攻略

舉例,樓價600萬,出售一半業權,SSD便以300萬樓價計算額外印花稅。 答:只要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就毋須繳付15%稅,只須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閣下物業的買家突然撻訂,閣下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特別例子2:A已有住宅物業,B沒有住宅物業,A和B聯名向C買入另一住宅,樓價600萬,同樣要付15%印花稅,即$90萬。 但如果買家選擇分開兩份契約來成交,則需按照自身的印花稅來處理。 以上述例子則業主要支付「400萬元X2.25%」,相當於90,000元的「從價印花稅」;並再就總值200萬元的車位,繳付「200萬X1.5%」,相當於30,000元的「印花稅」,合共就是120,000元。 公屋印花稅 所謂「香港永久居民」,很直接就是只要你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就可以;但如果你仍待入境處核實身份,而持有「核實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資格申請結果通知」則不屬於永久性居民。 由1999年4月1日開始,物業轉讓印花稅將根據代價款額或價值的確實金額計算,而非用以往調高至最接近的$100後才計算的方式。 雖居屋按揭成數最高可獲批9成或以上,但與一般物業貸款無異,銀行需審視風險,清楚考慮到底批出多少貸款及供款年期,若按揭貸款額高,銀行所承受風險相應提高。

  • 就住宅單位而言,物業交易的印花稅一般可以分為三大類,分別對應不同交易情況。
  • 即是說,假設現有按揭供剩15年,轉按或重按也只能借15年,不能重做25年。
  •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 不論是否屬於香港買家,首次購買還是非首次購買非住宅項目,印花稅也不會出現任何變化,賣出的時候也不會受額外印花稅影響。
  • 由於女方並不是男方的近親、也不是香港永久性居民,但卻按業權比例繳付15%「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相當於「300萬X15%/2」,相當於225,000元,另繳付15%的「買家印花稅」450,000元。
  • 買家印花稅(Buyer’s Stamp Duty,BSD)屬於專門為應對非本地買家及公司轉讓的印花稅。

政府於去年10月放寬按揭保險後,首次置業(簡稱「首置」)名額非常珍貴,究竟原因何在? 以上印花稅小知識可作為物業交易基本參考,惟置業及賣樓經常出現不同狀況,如對稅項有任何疑問,可諮詢稅務顧問或稅務局,計算自己的實際買樓或賣樓的額外開支。 公屋印花稅 額外印花稅英文全寫為Special Stamp Duty, SSD,是政府為了遏制短期炒賣,降低樓價升幅而設定的「辣招」。 只要買家在購入單位後36個月內出售該單位,就要支付最高達棲價20%的額外印花稅,市場亦將這36個月稱為禁售期。

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見下列表),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需要支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 樓宇轉名的常見做法,是以「轉讓契」轉讓物業,物業買賣中除了簽署買賣合約,還要簽一份「轉讓契」,以確認業權轉讓。 而從另一個角度看,這幾輪的印花稅辣招未阻樓價升勢,亦因為這些措施已逐漸被市場適應、消化,樓市投資客、內地客已視之為入市成本的一部分,令港府已難再有減辣空間,遑論撤招。 最後,在立法會討論時,本土派議員均沒有批評此項修訂,范國威議員更投下贊成票。 公屋印花稅 從此可見,所謂豁免雙倍印花稅益新移民只是一場虛驚而已。 如果掉轉是「先賣後買」形式換樓,例如買入$800萬物業,15%從價印花稅支出為$120萬,而第2標準稅率從價印花稅支出則只需$30萬(3.75%),這有助減低現金流需求。 不過一樣要小心買家撻訂,以致自己未能在1年限期內成功出售舊物業,變相要硬食15%賣家印花稅。 在二手未補地價居屋方面,印花稅的計算方法和私樓印花稅一樣。

公屋印花稅: 申請公屋有哪些情況不獲接受?

尤其是如果買家本身屬於香港永久居民,用同一份文書跟發展商大手入貨,變相就能夠以首置客的名義迴避高達15%的稅項。 部份人可能會問,本身持有工商鋪、海外物業、或車位,究竟在條例下,會否視為物業一部份,在購入香港住宅時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而非較低稅階的「從價印花稅」。 稅局不會計算工商鋪、海外物業及車位為「香港住宅」一部份,故只要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就可用「從價印花稅」的稅階計算。 舉例,男方為香港永久居民、在香港也沒有物業,購入了一層300萬元的物業,其後在簽訂「正式買賣合約」時加入一名女方,成為其中一半業權人。 男方需要先繳付「300萬X1.5%」相當於45,000元的「從價印花稅」。 公屋印花稅 在簽訂「轉讓契約」前,丈夫決定提名太太成為聯名業主,而太太本身有物業的話,就,就需要按物業持有一半業權繳交「從價印花稅」,計法是「300萬X1.5% / 2」,相當於22,500元的印花稅。 所以其中一個方法就是他們可採用「提名」方式來進行買賣。 首先由沒有持有物業的丈夫,先出面簽署「臨約」及「正約」,但在正式簽署「轉讓契」時,要求律師加入太太名字成為聯名業主。 正因為在購買香港住宅物業時,若符合早前說的「三大條件」,你只需繳交「從價印花稅」,否則會被要求徵收更高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公屋印花稅

房委會的「租者置其屋計劃」容許公屋租戶購回自己租住的單位,由於部分租戶仍未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故當他們購回自住單位時,除須繳付買家印花稅之外,更要繳付雙倍印花稅,經濟負擔百上加斤。 「租者置其屋計劃」只能讓公屋租戶購回自住單位,並設有5年轉讓限制期,炒賣風險極低,對私人住宅物業市場的影響微乎其微。 故民主黨胡志偉議員提出修訂草案,使沒有其他香港住宅物業的公屋租戶購回自住公屋時,可獲豁免繳交雙倍印花稅。 任何形式的物業買賣都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稅額就會視乎樓價。 只要你係香港永久居民並且沒有持有任何住宅物業都可享用以下印花稅率。 另外樓換樓人士只要簽臨時買賣合約買樓後12個月內出售原有住宅物業便可向稅局申請退還部分印花稅。

根據香港法例中的《印花稅條例》,印花稅是對書面文件徵收的稅項,有關買賣座落於香港的不動產之書面文件亦須被徵稅,否則有關文件將不具法律效力,例如文件牽涉於法律訴訟時,文件將不獲法庭受理。 公屋印花稅 居屋因有政府擔保,毋須通過P按加息3厘的壓力測試。 不過,當然要計算買家供款能力,即供款與收入比率不超過5成。

公屋印花稅: 【租者置其屋】買公屋10個常見問題 申請

而印花稅的計算,則是使用由房署計算的印花稅估值去計算,而並非用當時單位的市價去計算。 這個概念要特別了解清楚,否則就可能連印花稅的稅率及價錢都會計錯。 利用白表抽居屋,最多可以借九成按揭,上會時付一成首期;而綠表則更低,最多可以用半成首期上會,借九成半按揭。 2020 年居屋當中,最平是粉嶺山麗苑B座1樓9號室,售價僅為116.6萬元,單位實用面積279呎。 而最貴的單位是啟翔苑B座33樓8號室,售價為488.8萬元,單位實用面積502呎。 公屋印花稅 由最平到最貴首期價錢各有不同,差額將近10倍,各位準業主們入市前就記得要準備好銀彈。 繳交印花稅目的,就是用來確立文件法律效力,以防日後買賣雙方有任何爭拗,文件都可作呈堂證供,法庭會受理,同時這也是法律責任。 如果遇上租務糾紛,都會參考租約中的協定為基礎。 如未經打厘印的租約不會被法律承應,有權利必有義務,政府作為中間人保障大家,收費也是應該的。 不準確的資料或可降低你的信貸評分,甚至可能是詐騙活動的徵兆。

一般住宅買賣須要在簽立交易的首張協議或轉易契後30日內交印花稅,否則要繳交罰款。 如果不遲於1個月,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2倍,如果遲逾1個月但不遲逾2個月,罰款為印花稅款額的4倍,如果在其他情況下,罰款為印花稅的10倍,所以記得準時繳交印花稅,避免增加額外稅項開支。 若住宅物業的正式買賣合約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十四天內簽訂,則印花稅須於簽訂正式買賣合約後三十天內繳付。 政府徵收的物業印花稅或者釐印一般都會出現於牽涉物業轉讓的過程。 印花稅一方面是政府的收入來源,另一方面繳交印花稅後這筆轉讓才會正式註冊在土地註冊處。 公屋印花稅 如果過程中沒有繳交印花稅,物業轉讓在法律層面不會受到認可。 答:買入第二間物業,需要付從價印花稅15%,但如首間物業於其後一年內賣出,可退回與首置稅率差價的15%。 ROOTS上會夥拍Circa London為香港人提供一站式英國物業投資及按揭服務。 只是如果他繼承物業後,他選擇再購入新物業的話,則會視為持有多於一層物業看待,需要繳付劃一15%的「新住宅從價印花稅」。 根據條例,如果一名「永久居民」跟一名「非永久性居民」近親一起買樓,可照舊繳交「從價印花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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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屋印花稅: 買賣雙方誰應支付買樓印花稅?

雖然一般租約會列明禁止租戶再分租,但若租約沒有如此條款,而租客又真的做了「二房東」,分租租戶能否申索「租金開支扣減」? 前提就要視乎大租客透過分租會產生租金收入有沒有報利得稅,以及該份分租租約有沒有打厘印。 另外,根據最新的規管劏房條例,如果你本身做「二房東」,你分間出去的單位需要符合「2+2租期」、以及需要向差估署申報「AR2」表格,及需要執行條例的強制性條款,當中包括需要打厘印。 房委會將公屋申請者分為 4大類別,當中包括一般家庭、長者、非長者及天倫樂優先配屋計劃申請。 如家庭成員中有長者,可在輪候和配屋方面獲得優先。 公屋印花稅 申請者必須年滿18歲,並擁有香港入境權,而且其香港居留亦不受附帶逗留條件所限 。 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同樣需符合上述入境權和不受附帶逗留條件的要求。 另外,申請人的住戶每月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可超過現時上限,而且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香港不可擁有任何住宅物業。 最後,在配屋時,申請表上必須至少有一半成員已經在港居住滿七年,而且所有成員必須仍然在香港居住。 如果是近親之間的內部轉讓,稅局一般會視之為資產處理,可獲寬減印花稅,例如以首置印花稅稅率 (第2標準稅率) 計算,亦可豁免額外印花稅。

公屋印花稅: 物業印花稅計算方式:

政府於前年和去年推出多項樓市需求管理措施,包括加強額外印花稅、引入買家印花稅及雙倍從價印花稅,旨在應對熾熱的物業市場。 為優先照顧香港永久性居民的置居需要,根據已刊憲的《2014年印花稅(修訂)條例》(《修訂條例》),香港永久性居民代表自己行事取得住宅物業者可獲豁免繳交買家印花稅。 另外,立法會現時仍在審議的《2013年印花稅(修訂)條例草案》中建議,代表自己行事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在購買住宅物業時,如並非其他住宅物業實益擁有人,亦可獲豁免繳交該條例草案建議的雙倍從價印花稅。 除此之外,為確保上述需求管理措施的成效不會被削弱,只有在特別指定情況下所作的交易才可獲豁免繳交相關的印花稅,例如向認可慈善機構餽贈物業、原物業因某些條例被收購而購買替代物業等。 公屋印花稅 但是,「租者置其屋計劃」下購入的單位,一如所有住宅物業,均須受買家印花稅的規限。 在「租者置其屋計劃買賣條款」內,已列明申請人須就有關交易繳交所有印花稅,並指出繳付印花稅的責任由購買人承擔。 買家在「認購申請書」中亦確認已閱讀並明白「租者置其屋計劃買賣條款」。 房屋署亦要求購買人委託律師事務所代表其辦理相關交易的手續。 為確保律師事務所掌握有關稅務措施及運作細節,在二○一二年十月二十七日措施宣布之後,稅務局同日將有關資料通知香港律師會,香港律師會亦已隨即通知業界。 此外,政府亦多次在不同場合向社會各界解釋有關的政策理念及有關措施的執行詳情,而有關的需求管理措施亦被傳媒廣泛報道。

置業前,準業主普遍關心各類買樓支出,其中包括繁複的物業印花稅,本文將深入淺出把各項印花稅相關事宜,逐一拆解。 退款申請期限為購買新物業約後的兩年、或者出售舊有物業簽署了轉契後的兩個月,以後者為準。 屆時需要在指定期限內,提交「IRSD125A」文件作退稅申請。 如果你本身在一個物業上有「實益權益」或「佔有部份業權」,法律上已視為擁有物業。 1988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期間的印花稅率以下連結載有計算由2010年4月1日起買賣或不動產轉易契的印花稅例子及常見問題。 由2016年11月5日起,「從價印花稅」的第1標準稅率分為第1部及第2部稅率。

一般來說,轉名沒有實際期限,故有些業主會以拉長轉名期的方式,確保另一半不會即時放售物業。 有別於近親轉讓,以送贈契形式轉名,不能獲豁免額外印花稅。 公屋印花稅 除此之外,倘若送贈者破產,送贈契或出現業權問題,部分銀行為管理風險,一律不批核送贈日期起計 5 年內的物業按揭,因此難於上會。

要找出物業的真正市價,業主可向銀行或公證行申請物業估價,以最低者作為內部轉讓售價。 取得估價編號後,假使日後稅局因物業樓價過低,向你提出質詢時,你可以提供估價編號給稅局參考,以作自保。 要避免踩地雷,就要留意土地註冊處的記錄了,如果買家早前試過撻訂,後來買入新物業時,未完成好撻訂程序,就不算是首置身份,仍需要先付15%辣稅。 可不要以為,待撻訂手續完成後,相關資料已獲土地註冊處記錄,便向稅局申請退稅。 因為退稅是需要買入第二層樓後,一年內賣出舊物業,但撻訂不算是沽出,所以稅局有權不退稅。 除非出售物業的臨約簽署日期早於新買入物業,那就不需繳付15%,否則仍需付首置印花稅。 但要留意,若接手物業的新買家突然撻訂,那換樓人士需要即時補交15%印花稅的差價。 相比之下,假設樓價800萬元,首置人士只需付3.75%印花稅,即約30萬元,但非首置人士就要付15%印花稅,即約達120萬元。